第九十七章 特训开始
以前喜欢看晋江,所以文风都比较偏向晋江的文,但是自己又写不好T^T —————— 宋景想起顾修远决定出国的那年,她大四,正在一家杂志社实习,作为实习小妹,杂志社里端茶倒水复印文件整理资料的工作就落到了她头上,整天做着繁琐细小的杂事,却不敢有任何抱怨。 顾修远出现的时候她正在被上司训话,究其缘由,只是因为宋景把咖啡洒到了她刚打印出来的文章上。但是在这个忙于生计,忙碌工作的社会,所有的压力都有可能因为一点小事被引爆,而不巧的是引爆它的人是宋景这个实习学生。 顾修远就站在门外看着宋景低着头被一个中年女人训话,白衬衫在她身上显得干净单薄,半身裙下露出细白的小腿,从他的角度正好看到宋景撇嘴的小动作,让他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仿佛他的世界里就剩下那一抹纯白。 宋景出来时被突如其来的一拉吓得心脏有一瞬间的停顿,抬眼,她看到少年身穿黑T的背影,栗色的发丝随着步伐飞扬。 她笑了笑,有些愉悦。 “喂,带我去哪儿?” “私奔。” 前面的少年回头看着她露出青春飞扬的笑,宋景觉得此刻的他很像小太阳,照得她心里暖暖的,不由得咧嘴一笑。 “到月球么?不是月球我不去。” “不,我带你去银河。” “那我勉强同意。” 后来顾修远带着她去南山上坐了缆车。 整座城市的灯火映在两个人的眼里,像眼里的银河,熠熠生辉。 “说好的银河呢,结果是缆车。” “银河在你眼里。” 顾修远看着她的侧脸,眼里的光芒比银河更耀眼。 “噗…”宋景笑得合不拢嘴,“顾修远你的撩妹技术越来越好了啊,最近又看上哪个妹子了?果然是实践得真知啊。” 听闻,顾修远淡淡的笑了笑。 “对啊,这是我新想到的点子,还不错吧?我准备下次回来时带我喜欢的女孩来这里,然后告白,你觉得怎么样?” “不错不错,这地方是个绝佳的泡妞圣地,你看这气氛,这美景,还有啊缆车还是绝佳的相处场所,两个人单独在里面的时候……”温热的怀抱打断了她的絮叨,来自别人的体温让她有些不知所措,虽然只是一个拥抱,她却不知作何反应。 直到她听到耳旁传来少年喑哑的嗓音——“我就要走了。” 膝盖上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宋景望着远处的灯火,张了张嘴,却没发出任何声音。 “我跟爸妈协商好了,他们终于同意给我几年的时间让我做我想做的事。小松鼠,答应我好不好,如果我拿到金奖回来的时候你还是一个人,就答应让我追求你,好不好?” 耳边传来少年温热的气息,肩上的手臂抱得她很紧很紧,在这个寂静的晚上,她仿佛听见了从对方胸腔里传来的心跳声。 “噗通,噗通,噗通…” 她想说点什么,却只是抿紧了嘴。 该说点什么呢…… 膝盖上的手随着主人的意识渐渐松开,慢慢的伸到少年的背后,“好。” 在感觉到触碰的瞬间,少年的身躯一颤,嘴角咧出一个明媚的弧度。 …… “嗡嗡嗡……” 手机振动的声音打断了女子的思绪,嘴角的微笑在看到屏幕上闪烁的名字时不禁加深了几分。 “喂,mama。” “小景啊,还在忙吗?今晚回来吃饭吧,mama给你做了好吃的。”宋母的声音有些轻快。 听筒那边传来的慰问让宋景心里一暖,“好,我一会就下班了,有什么需要的我可以顺路带回去。” “不用,家里什么都有,下了班你直接回来吧。我们等你。” “我们?”宋景有些疑惑。自从那年父亲离开后就只剩下她们娘俩,自己母上大人口中的“我们”指的是谁? 听筒里安静了几秒,“小皓回来了。” 抓着手机的手突然有些失力,有什么东西正在胸腔里奔腾,似乎即将喷涌而出。 …… “嘟嘟嘟……” 听见手机里传来的盲音,宋母不可察觉的叹了叹气,转身向厨房走去,“小皓啊,想吃什么阿姨给你做……” 第二章故人 宋景刚到家的时候,还未进门就听见厨房里传来自家老妈爽朗的笑声,紧接着一句“小皓,来来来,帮阿姨尝尝味道怎么样?”仿若一粒石子,扔进了她平静的心里。 关门的手一顿,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高兴,毕竟他回来了。只觉得心里一紧,有什么东西噎住了喉咙,嘴里涩涩的,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宋景换拖鞋时,正好听见那人说“方姨的手艺还是那么好,在国外的时候很难吃到一顿地道的家乡菜,那时候我心心念念的都是方姨做的菜。”
宋景想,喝了几年的洋墨水也改不了他油腔滑调的毛病。 宋景走到客厅时,宋母正对着那人絮絮叨叨的说着什么,她没注意,只听见那人不时的应两句,逗得自家母上笑得合不拢嘴。然后在她看着那人后脑勺有些出神时,话题转到了她身上。 她听见他说,“的确很久没见了,她现在还好吗?” “那丫头呀,要是跟你一样让人省点心就好了,毕业后去了那什么杂志社上班,经常往外跑,一去就十天半个月不回家,你说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不让我省心……” “妈。”宋景适时阻止了她家母上大人的絮叨,她能想象如果她不在这个时候阻止,接下来便是该说到她是时候该交男朋友,该结婚,该生小孩,孩子该取什么名好这样的话题了。 “欸,小景回来了,”方宛,也就是宋景她家老妈,从厨房探出头来看了她一眼,“正好,这菜也刚做好,小景和小皓去洗洗手,准备吃饭啊。” 这时正在厨房帮方宛打下手的陆皓也看见了站在客厅里的她。一如既往地简约风,手里提着简约大方的小包,穿着白色的衬衣,袖口挽到小臂,外套是一件米色系的休闲衫,垂到小腿,下面是一条修身的米白色九分裤,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踝,晃了他的眼。 他还记得自己曾经对她说过,“宋景你的脚踝很好看。” 宋景看了一眼站在厨房门口的那人,不再青涩的脸上微笑得恰到好处,周围的场景以那人为中心逐渐褪色,像一场黑白的无声电影。 她看到他薄唇蠕动,他说,“宋景,好久不见。” 是啊,已经很久了,自从他出国后一走就是七年,他们已经七年未见了。 如果细算,是七年零两个月又二十一天。 她微微一笑,她听到自己用公式化的语气说,“好久不见,陆皓,欢迎回来。” 心里的苦涩被她隐藏得很好,她曾对着镜子练习过很多次这场对白,在他回来的这一天,她终于用风轻云淡的语气说出了这十个字。 而这些风轻云淡在某人看来,却有些晦涩不明。 看着陆皓越发灿烂的笑颜,好吧,她承认自己有些发慌。她还记得以前每次惹他生气时,他总会笑得很灿烂,然而越灿烂就代表她后面越惨。 七年过去,她依旧无法免疫。 这是病,得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