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篮球之追梦少年在线阅读 - 第十三章 篮球队的测试(二)

第十三章 篮球队的测试(二)

    “作为一个优秀的球员,不管你技术多好,如果你的体力跟不上那一切都是没用。所以,我们的第一个测试就是耐力。”李华指着身后的篮球场,道:“绕着这个篮球场的边缘跑二十五圈,要求要匀速,如果你们没能在限时内跑完就算是没有通过。”

    连飞举起手,问道:“那请问时间是多少。”

    李华道:“根据你们不同的位置,时间也不相同。中锋和大前锋时间是三分四十秒,小前锋的时间是三分二十秒,得分后卫和控球后卫的时间是三分零五秒。”

    “不过。”李华看着连飞,道:“控球后卫还要运着球跑。”

    连飞惊道:“什么!为什么啊!”

    “因为你是控球后卫。”李华指着门口,“如果你不想跑,现在就可以走。”

    “算了。”连飞认命了,不就是运球跑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李华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秒表,“如果没有其他问题就去准备。”

    一行人垂头丧气的向篮球场走去,当云枫经过李华身边时,李华看了眼云枫,道:“你也要运球跑。”

    “哦。”云枫随意的应了声。

    等他们都站好位了,李华喊了声,“预备,开始。”同时,按下手中的秒表。

    听到声音,一行人同时起跑,云枫直接运着球冲到了最前面。

    一圈圈过去了,前面五圈没有人感觉到累。到第十圈时感觉有一点累,到第十五圈时感觉很累,到第二十圈时感觉非常累。尤其是连飞,他手运球都运酸了。

    至于云枫,他在其他人才跑到第十九圈时就在他们看妖怪一样眼神中跑完了。

    最后,这场艰苦的耐力跑在道钱在只剩零点几秒时冲过终点而结束了。除了云枫外,其他的人都双腿发软的坐在了地上。

    这时,李华又说了一句让他们痛苦的话,“第一项测试你们全都通过了,不错。休息半个小时,然后马上进行第二项测试。”

    “啊!”抗议的声音响彻体育馆。

    凌浩拿着一瓶水,将其递给了云枫,道:“给你。”

    云枫低着头,从凌浩手中接过矿泉水,小声的说了句,“谢谢。”

    半个小时的时间说慢不慢,说快也不快。但对于篮球场上那些瘫坐在地上的人来说,半个小时过的实在是太快了,他们的体力都还没恢复呢。

    李华喊道:“集合。”

    “唉!”众人唉声叹气的重新站了起来,站成一排。

    李华在他们面前来回走动,嘴里道:“现在开始进行第二项测试,团队配合和个人技术。一个人就算技术再好,如果没有队友的配合,也不可能赢得比赛的胜利。同样,就算跟队友的配合再好,如果个人的技术不行,像制造出了空位都投不中,那也是白搭。”

    闻豪举手问道:“那教练,我们要做什么?”

    李华笑着,指着身后那些篮球队的球员道:“很简单,你们跟他们打一场球赛,要求和队友配合。”

    “李杰!”李华冲一名球员喊着,“你来当裁判。”

    李杰摆了个‘OK’的手势,“好的。”

    闻豪一行人经过商量后,决定由云枫、闻豪、连飞、道钱、萧棱先上。

    “嘟!”李杰吹了下哨子,走到中间发球。

    球从赵信和道钱的眼前升起,当球到达最高点时,他们同时跳了起来。

    仗着自己1米98的压倒性身高,赵信轻松的跳到球。

    “好的。”凌浩拿到了球,开始向前运去。

    “注意防守!”连飞左右喊了声,然后对视着凌浩。

    凌浩在三分线外运着球,看到内线的赵信有机会,就将球传给了他。赵信接到球,一个向左突的假动作骗过了道钱,然后快速的向右转身,甩开了道钱,杀到篮下扣篮得手。很难相信,赵信那么大的身子竟然能做出这么快的动作。

    连飞过来拍了拍道钱,没有任何话语。道钱将球发给连飞,连飞运球过半场后也遇到了凌浩的防守。

    凌浩笑道:“听说你的运球技术不错,怎么样?要不要来过我。”

    连飞不理会凌浩的话语,将球传给了云枫。云枫一个转身,过了防守他的球员,同时也将三分线上的对方球员吸引了过来。在做了一个投篮的假动作后,将球传给底角三分线外的萧棱。

    萧棱接到球后,快速的起跳投篮,球完美入筐。

    “嗯。”李华在场边摸着下巴,观察着场上球员的表现。

    球又到了凌浩手里,同样对上了连飞。凌浩笑了笑,一个胯下运球后快速变向,在速度上胜过了连飞,然后在罚球线起跳投篮,接着球空心入网。

    “看来今天运气不错嘛。”凌浩笑着。

    球同样发到了连飞手里,连飞在凌浩面前做了几个变向,想要过了他。但球不幸的被凌浩拍了下,连飞及时的双手护住球,然后传给了萧棱。

    萧棱运了几下球,见无法突破,将球传给了道钱。道钱顶了下赵信,刚想投篮,一双大手立刻挡在他眼前。没办法,只好再将球传给闻豪。闻豪依靠熟练的内线技术,靠打到篮下后勾手投篮命中。

    “不错不错。”看到闻豪进球,凌浩反而笑着拍手。接到球后,再次用速度过了连飞,中投命中。

    几个回合下来,云枫他们的配合虽然不是很好,但对于临时组成的队伍来说,已经算不错了。这几波进攻中,萧棱投了三个三分球,结果都进。闻豪的靠打和篮下投篮也屡试不爽,而连飞也在一次传球的假动作中成功骗过凌浩,上篮得分。云枫除了在运球制造空位外,也有一次后仰跳投得手。至于道钱因为被赵信守着,完全没有出手的机会。

    中间叫了个暂停,将任颜和张青换上,萧棱和云枫换下。

    任颜一上场就要球,在三分线外几个快速的变向晃过防守队员,跳投得手。

    而张青也在得到一次空位机会后投篮命中。

    李华向李杰做了个‘停’的手势,李杰会意的点了点头,吹响了哨子。

    听到哨响,那些在跑动中的球员停下了脚步,云枫他们又重新排成了一排。

    李华走过来,盯着他们,道:“你们的配合意识不错,所以这个你们也通过了。趁着你们现在身体火热,就来进行最后的个人技术测试。根据你们不同的位置,我会安排不同的测试内容。现在就先宣告一下你们的位置,连飞,控球后卫。道钱,中锋。闻豪,大前锋。云枫,小前锋。任颜、张青、萧棱,得分后卫。”

    见没有人有异议,于是李华喊道:“那现在开始。”

    小前锋,作为球场上的全能王,既要担当起进攻的重任,又要协助后方的防守,是一个比较累人的位置。虽然对于命中率的要求并不高,但却要有多种多样的进攻手段和得分能力,在速度和身体素质上都有所要求。因为小前锋可以说是一场比赛中出手次数最多的位置,所以小前锋的发挥有可能直接影响到比赛的结果。

    其他人的测试是怎么样云枫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要做的就是突破防守队员后得分和防守住对方。

    云枫在三分线外运球,挡在他面前的是赵信那庞大的身躯。

    “来吧,终于有机会再跟你打一盘了。”听赵信的口气,他还对上次输给云枫的事耿耿于怀。

    “无聊。”云枫一个加速,踩到罚球线后直接起跳后仰,球躲过了赵信的防守,成功进筐。

    接下来的进攻,云枫几个大幅度的快速变向,竟然将赵信给晃倒了,轻松上篮进球。

    进攻的测试在云枫连进了四球后结束了,接下来轮到云枫来防守,而来进攻的则是凌浩。

    “这可是我们第一次交手呢。”凌浩笑着运着球,猛的双眼一张,加速向右一冲,然后转身到了三秒区内。直接双手拿起球,向右晃了一下云枫,然后又向左跳了一步,想要欧洲步上篮。但就在最后一跳准备投篮时,云枫的身子突然出现在了他面前。两个人的身体在空中对抗了一下之后,将球勉强的投了出去。最后球砸在外筐上,掉了下来。

    “果然没有那么简单就能过了你。”凌浩重新退回三分线外运着球,“突破你有点困难呀,后撤步跳投对你好像也没用,算了,就让你看看我的绝招好了。”

    “绝招?”云枫一听,来劲了。

    “看好了。”凌浩向前冲去,然后背贴着云枫靠打了几下,就在过了罚球线时,凌浩突然向篮筐的反方向跑了两步后跳起,在空中转过身的同时迅速将球投出,且身体有微微的向后仰。凌浩这球的出手速度非常快,而且云枫被拉开至少两步的距离,根本无法再干扰他。而球在砸了下板后,顺利的反弹进筐。

    “怎么样,我的绝招,背筐三步转身后仰跳投。”凌浩自豪的笑着。

    接下来,凌浩又想用他的这一招。但云枫有了上次的经验,一看到凌浩向他离去,他也快速的跟了上去。凌浩这招出手的速度虽然快,但因为姿势的关系,几乎是从腰部推出去的,所以出手点非常低。在凌浩转身投篮的那一刻,云枫不留情的将他的球给盖了。

    凌浩惊愕的看着自己的球被盖,心里惊道:“我靠!大哥,你的反应速度也太快了吧!”

    被盖后的球在地上弹了几下,最后滚到了李华的脚边。李华捡起球,对云枫道:“你,通过了。”

    接下来进行其他人的测试,最后通过的是任颜、萧棱和闻豪。张青在三分线上摆脱防守队员投篮这一关失败了,虽然他的三分球命中率不错,但那是空位的时候,如果有人防守以他的运球技术摆脱不了防守队员,球也投不进,所以李华直接对他说了声不通过。而道钱也在防守这一关上失败了,他的速度毕竟是跟不上啊。至于连飞,由于控球不够稳定,所以也被淘汰了。

    “你们三个的资质都不错,只是还缺少基本功练习。全国高中生篮球联赛再过两个月就要开始了,我没有时间再让你们练习基本功,所以抱歉了。”李华终于说了一句比较有人情味的话。

    最后,张青、连飞和道钱微笑着离开了体育馆。同时,跟他们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篮球队的人。因为他的父母不想他再打篮球,所以他决定退出篮球队了。

    篮球队剩下的人有六个,加上现在四个刚进入的,篮球队一共有十个球员了。

    “话说下午不是还有上课吗?”云枫看着身边的秦雨,“你怎么还在这里。”

    秦雨笑道:“读书有什么意思,我要看你打球啊。”

    云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