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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人生的方向标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是刘邦在平定淮南王名将英布叛乱后所写的,此时的刘邦击败了敢于反抗自己的强大对手,胜利让他的权势如日中天,仿佛天下的一切尽在手中掌握了。

    刘邦的成功是那无数天下人都梦寐以求的,他一个出身地位很低,一切都靠自己的能力、幸运、百折不挠的坚持、使得才能最后成功,胜利的刘邦怎么能不傲视群雄呢。

    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说的是读书不能把书读死了,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的验证才能发挥读书的作用,在实践中取其精华,舍弃糟粕。

    对于世间的事,如果不亲身经历就不会有真正的了解和真实的感受。

    我虽然有许多事情都可以看透,但有时在面对现实时如何选择总是犹豫不决,因为感到无论怎么选择,总是会有牺牲,只是多少的问题。自己总想把事情做的更完美些,可是这世上哪有什么完美的事。人不论怎么做都改变不了弱rou强食的现实。我所以想用自己的一点能力融入世间,就是想能为老百姓过上一点好日子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

    想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首先要有能够执行的力量,有安邦治国的能力。自古以武安邦,以文治国,二者缺一不可,关键是如何使用武力,如何发展文化。想要学习这些能力,就要找一个现实存在的老师,只看书是不行的,毕竟书本是后人写的,许多事情只是人云亦云,或是刻意美化或者丑化。

    对于安邦定国,我觉得目前最好的老师就是汉的开国皇帝刘邦,而要了解和理解刘邦,最好的方法就是沿着刘邦的足迹修行,身临其境的感受刘邦如何从一个小小的泗水亭长,成长为反强秦的一路反王领袖。如何在楚汉争雄中屡屡失败,却又能奋起,最终击败强大的霸王项羽。如何消灭各路反王奠定大汉基业,从而一统天下的传奇人生。

    刘邦没有读过多少书,最开始混迹于市井,所以他能够了解和理解底层民众最需要什么。

    传说刘邦出生的时候大腿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这在当地是被认为是异人的标志。异人是被认为有着非凡能力的人,因此刘邦的父母对他期望很高,期待刘邦长大后能够有不凡的出息,能够光宗耀祖。哪知道,这孩子越大越让失望,以至于刘邦的父亲刘公后来干脆称刘邦为“无赖”。这是为什么呢?

    刘邦有两个哥哥,大哥叫刘伯,二哥叫刘仲,两个哥哥都是非常老实的庄稼人,刘邦跟两个哥哥完全不同,从小就不喜欢干农活。刘邦年少时被父母送去读了些书,长大了既不喜欢干农活也不喜欢做学问,整日就喜欢和一些所谓的“狐朋狗友”们到处游荡吃喝玩乐。在乡人邻里的眼里整个一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浪荡子。按理说一个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之人是不应该被人喜欢的,可是刘邦却是个例外!

    据说刘邦在沛县很吃得开。他特喜欢侃大山,为人还有一股侠义豪迈之气。豪迈和义气让刘邦吸引了一批不务正业的混混,混混们整天没什么事都喜欢围着刘邦转,一起闲逛游玩,有时遇到不平事的时候,还会抱打不平,想办法还弱者一个公道。

    刘邦常常把一个人挂在嘴边,这个人叫信陵君魏无忌,是刘邦年少时的偶像。信陵君是战国四大公子之一。史书记载:魏公子无忌者,魏昭王少子,而魏安釐王异母弟也。昭王薨,安釐王即位,封公子为信陵君。是时范睢亡魏相秦,以怨魏齐故,秦兵围大梁,破魏华阳下军,走芒卯。魏王及公子患之。公子为人,仁而下士,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人。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

    刘邦经常跟周围的人讲信陵君的故事,在认识刘邦的小混混们眼里,刘邦就是沛县的信陵君,潜意识里认为只有刘邦才配做他们的大哥,刘邦的话在他们之间就变得非常有分量。

    整日跟在在刘邦身边转的哥们有樊哙和卢绾。樊哙后来成了大汉能征惯战的将军,卢绾封了异姓王。

    樊哙是个杀狗的,一个屠夫。卢绾和刘邦同年同月同日生,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铁哥们。

    刘邦不是众人嘴里欺压良善的混混**,主要原因是因为刘邦的偶像是信陵君,他的理想是为民为国,治国安邦的。

    生活在沛县时的刘邦讲道理,讲义气,不会因为对方出身高贵就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也不会因为是混混无赖或贫贱就瞧不起对方,因此渐渐地刘邦成为了沛县混混们的大哥。

    刘邦并不只想做一个混混的头,他的偶像是信陵君,他是想很有出息,能做一番大事业的。

    河南有个张耳,名气很大,曾做过信陵君的门客。信陵君死后,张耳迁居到河南外黄县和当地的一个富绅的女儿结了婚,效仿信陵君礼贤下士。当年轻的刘邦能够独立的时候,偶像信陵君已死,心中的偶像已经无法投奔,于是便退而求其次,他便想投奔张耳的门下,那时的刘邦20多岁。

    20多岁的人敢于独自追寻自己的梦想,这种勇气在那时很少有人能比得上,刘邦能为自己的理想敢为常人不敢为之事。当刘邦主意一定,便从沛县一路走到河南的外黄县投奔了张耳。刘邦顺利的见到了张耳,而且两人谈得很是投机,共同语言很多,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刘邦在张耳的府上住了几个月的时间。张耳的见识是沛县里的名人无法比的,要比他们高明很多,这让刘邦的眼界更加开阔。与张耳的交往在刘邦今后面对人生重大的选择时有着巨大的影响。当秦国灭魏国时,张耳逃亡,刘邦便又回到了沛县,依旧过着闲游的生活。

    因为刘邦读过几年书,所以在当时也算是有学问的人。年少读书时他是个调皮捣蛋的学生,他不喜欢读死书。刘邦常常会把老师问住!让他的老师都觉得很是头疼,很怕刘邦会问出什么连他都解释不了的问题,那作为老师是一件非常尴尬丢脸的事。为了能让刘邦守规矩,刘邦的老师平时总是教育他要尊师重道,不要总是想着那些不该想和不该做的事。老师的说教和灌输却无法阻挡刘邦对于自由思想的追求,思想世界的海阔天空,使得没有任何精神枷锁可以束缚他。刘邦虽然读书不多,但能和做学问的读书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也能得到有名望者的信任。刘邦是个学习能力非常强的人,能够根据不同的人而采取不同方法很好的相处。

    沛县的萧何和曹参是刘邦身边非常重要的两个人。也许没有萧何和曹参就不可能有今后的帝王刘邦!或者没有刘邦就没有后来的丞相萧何和大将军曹参!一切也只是假如!毕竟历史不可能重来,但他们之间就像鱼儿和水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

    萧何在沛县时是刀笔吏,专管刑狱案件,文笔很好,有经世之才。刘邦托萧何找了一个事做,做了泗水亭长。亭长的主要职责是维持治安、缉捕盗贼、接待上级。

    萧何的眼光特别厉害,看人特别准。他的本职工作做的特别好,上司曾屡次想提拔他,召他去咸阳工作,但萧何都一一婉拒了。萧何为甚么会如此?是不想升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或许他预测了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究竟是为什么恐怕只有萧何自己知道了。

    刘邦自己觉得能力有限,于是大小事情都会常常请教萧何,对萧何非常尊重,所以工作期间对他非常关照。如果刘邦出现什么麻烦的话,萧何都会想尽办法帮助刘邦化解。

    曹参是萧何手下的官员,管理监狱和犯人。曹参和刘邦相处的非常好,两个都是性格豪爽的人。曹参粗中有细,很喜欢刘邦的为人,因为刘邦为人豪迈、讲义气、重友情、对待朋友一视同仁,两人在酒后的豪言壮语中结拜成了兄弟。

    沛县时的泗水亭长刘邦,论才华、见识和萧何、曹参二人相比,那时的刘邦都比不上,但刘邦能真心对人,与人谈心时能让对方感到他的真诚。刘邦就像个粘合剂,可以把各种身份的人凝聚在一起,这样的能力,让刘邦就算与初次相见的陌生人相处都会如鱼得水。

    刘邦身上有一种吸引力,这种吸引力被人称为领袖魅力。

    刘邦有一个兄弟叫周勃,是樊哙介绍认识的,也是沛县人。周勃以编织养蚕的器具为生,同时他还是个“乐师”,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他就带着喇叭去吹一通,赚个外块。周勃性格沉稳严苛,很难和旁人结交,刘邦却和他相处的非常好。刘邦很开朗,有时会放浪形骸,但绝不是只知饮酒作乐的轻浮之人,各种脾气性格的人他都能结交。对于人才,刘邦是从来不问出身和个性的,真正做到了不拘泥于身份和地位的结交朋友。

    刘邦有个朋友是县府的马夫,叫夏侯婴,他是刘邦的死党。夏侯婴和刘邦的性格非常相似,都待人热情,都喜欢开玩笑。夏侯婴比刘邦更成熟。夏侯婴常常为刘邦出一些鬼点子,刘邦也很喜欢跟他这个朋友海阔天空地乱侃。夏侯婴就像是刘邦的一个跟班,一有空两个人就形影不离。

    一场意外证明了刘邦身上有一种魅力,能让身边的朋友宁肯自己受苦也要保护刘邦。事情发生在夏侯婴由县府马夫升为候补县吏时,有一次刘邦和夏侯婴比剑,刘邦不小心砍伤了夏侯婴,这件事被其他的县吏看到了,也许这个县吏和刘邦有过节,也许这个县吏为了法度严明,将此事告诉了县令。秦国的法律是非常严苛的,当事人就算不追究也不代表能够逃脱罪名与责罚。依据秦律,刘邦不仅要被撤职,还可能有牢狱之灾。夏侯婴为了保护刘邦,死活都不肯对县令承认是刘邦伤害了他,结果,他反而因为“知情不报,袒护罪犯”收到鞭笞,被关进大牢,判处一年多的徒刑。事后是萧何、曹参从中斡旋,刘邦才逃脱罪名,保住了亭长的职位。这件事让萧何和曹参触动很大,他们也和夏侯婴一样的感觉,一旦有不好的事发生在刘邦身上,他们都想能尽自己的能力保护领邦。

    刘邦身上有一种魅力,能够让身边的朋友心甘情愿的为他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