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讹人
我举个例子。 当你装墨水的玻璃瓶子被摔碎,你回到教室,刚好看到有位同学,且是唯一一位刚才还在教室的同学,正拿着扫帚和拖把清理的时候。你觉得是谁把墨水给你碰倒在地上的? 一般人脑子里涌上来的第一句话,都是那些让我们觉得似曾相识的话:不是他弄碎的,他擦个什么? 这就是家属的逻辑,相对易于理解。 但老人的思维就有点微妙了。 瓶子不能告诉你谁是凶手,人能。除去那些真的被扶人者撞倒的,如果不是职业碰瓷儿的老王八,他们又为何反而诬陷助人者呢? 因为,撞翻在地后被送医院这种情况已经发生,接下来要担心的就是家属的指责了。譬如学生在学校闯了祸,通常是不敢告诉家长的。甚至哪怕不是自己闯的祸,是受害者,也不敢告诉家长,这种事我们遇得多了。 初中时我有一个同学被狗咬了都不敢告诉爸妈,直到被看见伤口才说出真相。他说是怕受到责骂,不知道这种事会不会让父母暴跳如雷,因为实在捉摸不透家长的嗨点在哪里。 进医院有多花钱这件事已经不需要多说,因此,为了应付子女的恐吓或责怪以及可能会有的巨额医疗费,就一股脑把责任推给唯一能抓得住的人吧。愤怒的子女不会考虑善心这种事,他们做出有罪推论,是因为的确应该有人为家属倒地负责。他们并不在场,他们能抓住的,也只有扶人者一个。和清理地面的同学一样,罪犯肯定就是他了,到底是不是,只需要老人附和一声即可。 而附和诬陷好人的老人,通常对生活的艰辛有着令人绝望的感悟。当第一句自我脱罪的解释说出口后,往后就要一口咬定了。 这个时候,真相已经不重要了。反正大家因此而产生的愤怒,往后为了支付费用和照顾病号而产生怨恨和懊恼,都不怨我。
要怪只怪我倒了,你没假装看不见。 以前我说过,法律如果能够执行,讹诈必须付出代价,大家的道德水准自然也就提高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百姓对于社会道德的沦丧不负有任何责任,因为大家只是在遵循这里的规矩做人做事。 明明应该交由法律审判的事情,却非要付诸道德,明明是法律的执行不到位,却偏偏怨大家没有道德水准,这就是道德崩坏的原因。 我举个例子。当你装墨水的玻璃瓶子被摔碎,你回到教室,刚好看到有位同学,且是唯一一位刚才还在教室的同学,正拿着扫帚和拖把清理的时候。你觉得是谁把墨水给你碰倒在地上的?一般人脑子里涌上来的第一句话,都是那些让我们觉得似曾相识的话:不是他弄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