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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取京津北伐成功 孙殿英东陵大盗

    【史要】“北伐军”进取“京、津”,“北伐”成功。孙殿英盗掘清东陵。“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

    却说,“皇姑屯事件”发生后,张学良返回奉天,“安*国*军”随即撤离“京、津”。

    于是,阎锡山的“第三集团军”作为“北伐军”的先头部队,即于一九二八年六月四日进驻北京;从而,北京与天津等地就被“南京国民政府”接收了。

    接着,“南京国民政府”相继发表了《对内宣言》和《对外宣言》,《宣告》:“‘北伐’完成。”

    且因,“国民政府”已定都于南京,遂将“北京”更名为“北平”,列作“特别市”;并撤销了“京兆”地区,将“直隶”改称为“河北省”,简称“冀”。

    “国民政府”收复河北与“平、津”后,冯玉祥与阎锡山都想将这块肥rou捞到手。

    然而,蒋介石觉得,冯玉祥已据有“豫、陕、甘、宁、青”等省,若再让他攫取“平、津”等地,那就更是坐大后、必会难以驾驭。

    因此,打算将河北与“平、津”交予实力相对较弱的阎锡山;一则可以此笼络他,二则藉此可令阎锡山与冯玉祥相互掣肘。

    再说,率先进入北平的正是阎锡山的“第三集团军”;且河北省的大部原属“绥远”,本来就辖于阎锡山的“太原政治分会”;因此,有“物归原主”之感、也算是合乎情理。

    于是,蒋介石就将河北与“京、津”划归阎锡山了。

    阎锡山得了河北与“平、津”后心中自然大悦,可谓是“北伐”的最大赢家。

    于是,阎锡山自《任》“‘平、津’卫戍总司令”;其“部将”则论功行赏,商震《任》“河北省主席”、徐永昌《任》“绥远省主席”、赵戴文《任》“察哈尔省主席”、张荫梧《任》“北平警备司令”、傅作义《任》“天津警备司令”、南桂馨《任》“天津特别市长”。

    只是,如此一来,冯玉祥心中也就不高兴了。

    阎锡山倒是鬼得很,遂将“北平特别市长”一职让与冯玉祥;由冯玉祥的部将“第二集团军司令部秘书长”何其巩出任,以表友善。

    而蒋介石则将“山东”交给了冯玉祥,由其部将“第二集团军第一方面军总指挥”孙良诚出《任》“山东省主席”。

    如此,冯玉祥也就无话可说了。

    然因,“北平特别市长”有名无实。而“济南惨案”后的山东,胶东半岛上的许多地方已让日本人攫取了,“国民政府”与日本的谈判尚在进行中;所以,蒋介石虽是将“山东”给了冯玉祥;但实际上,冯玉祥只是得了个虚名,并没得到实惠。

    “北伐军”进驻“平、津”后,“北伐战争”终于以“南京国民政府”的完胜结束了。

    “北伐”胜利,举国欢庆;蒋介石更是沾沾自喜,孙中山未竟事业终于让他给完成了,岂能不乐?此时,除了“奉军”还盘踞在“东三省”外,中国的大片土地算是统一了,蒋介石更是踌躇满志、不可一世。

    然而,蒋介石的“高参”、时任“南京国民政府军委会参议”杨永泰却提醒道:“唐朝有‘安史之乱’,主要是由于‘藩镇’割据。而今,‘国民政府’虽是‘北伐’成功,天下方定;但是,各派军事势力却藉此壮大,割据一方。而今,武汉有李宗仁、广东有李济琛、河南有冯玉祥、山西有阎锡山;皆拥兵自重,各自为政,不服中央管束;若是任由其发展,必为大患。所以,总司令应强化中央集权,整编全国军队,取消‘政治分会’,削减各派势力,方能使国家长安久治。”

    杨永泰的话确是提醒了蒋介石,让他觉到“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李济琛等人非但拥有军队,所辖的各个‘政治分会’恰如独立王国;如此,与‘藩镇’割据已是无异;若再不下措施‘削藩’,确会后患无穷”。

    但是,蒋介石转而又思,如今这些人已是尾大不掉,恐怕不是自己想‘削’就‘削得了’的,这可如何是好?所以,蒋介石不免有点“投鼠忌器般”的犹豫不决了。

    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方本仁则向蒋介石献上一策:“‘李、冯、阎’割据一方,要他们削权确是不易。不过,党内‘同仁’皆尊‘先总理’为‘国父’,无人敢违背‘先总理’遗愿;‘总司令’是‘先总理’之‘学生’且‘内亲’,可谓‘先总理’当然之继承者。今‘先总理’的灵柩尚在北京,‘总司令’何不至香山祭灵;以借‘先总理’之威望,令天下群雄顺服。尔后,再行‘裁军、削藩’,必可妥顺。”

    方本仁的这个点子,使蒋介石茅塞顿开;心想“是呀,自己想方设法成就了‘蒋、宋联姻’,为的就是欲借孙中山之光以实现自己的夙愿;而今,当是该派上用场了”。

    于是,七月六日,蒋介石率领在京的军政要人,齐集到北平香山碧云寺,祭奠“先总理”孙中山。蒋介石自《任》“主祭”,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等人为“襄祭”。

    蒋介石还准备了一篇洋洋三千六百多字的《祭文》,其中有“中正昔侍‘总理’,亲承提命之殷殷,寄以非常之任”等语,俨然以孙中山的继承人自居了。

    接着,蒋介石扶棺大恸、悲嚎不止,令在场众人不由得也陪了许多眼泪。

    此番哭祭后,蒋介石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确是有所改善,皆默认其为“先总理”孙中山的继承人了;如此,蒋介石目的已达、心中暗喜。

    而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李济琛等人却皆对其嗤之以鼻,在心底里暗语“装得倒像”,只是没有明言。

    碧云寺祭奠孙中山后,蒋介石就迫不及待地欲削藩了。

    因为,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李济琛等人政权、军权皆在握;所以,“政、军”两权都得削,尤其以“削军权”为要。

    于是,七月十一日,蒋介石与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李济琛、蔡元培、张人杰、李煜瀛、吴稚晖、李烈钧、戴季陶等十一人,在北平召开了个“北伐善后会议”。

    会上,蒋介石抛出了他预先拟好的《军事善后意见书》。

    《意见书》中,以“北伐完成,军事结束;国家建设,亟需资金”为由,直截了当地提出了“要裁兵整军,以节约巨额军饷,为建设之用”。

    蒋介石这个“裁军”理由,听起来倒是冠冕堂皇、无可批驳。

    只是,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李济琛等人心中都有疑问“蒋介石此举,或是别有用心?”但因,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也就没予反对。

    只有李济琛不痛不痒地说了句:“若是天下为公,不会有人反对;而若是别有用心,那就又是一码事了。”

    李济琛的话、虽是使蒋介石心中不爽,但毕竟没有撕破脸,蒋介石也就忍了。

    最后,大家终于同意“先成立‘编遣委员会’,再续议‘裁兵’”。

    “编遣委员会”由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李济琛、何应钦、朱培德、鹿钟麟、商震、白崇禧、谭延闿、赵戴文、宋子文、孙科、王伯群、吴敬恒、张人杰、蔡元培、胡汉民、李煜瀛、戴传贤、王宠惠等二十二名军政要人组成,蒋介石《任》“委员长”。

    且因要“裁军、减员”,各部队中现在的编制不再适用;因此,拟把“军”的编制取消,各部队中的编制单位都统一降低一级,即:“军”改为“师”、“师”改为“旅”、“旅”改为”团。

    同时,拟将编遣后的全国军队番号按序、统一编制。

    而“裁兵”事关国家安危,如此大事只能在召开“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时作为《议案》提出,通过后方可施行。

    如此,蒋介石只得接受;于是,“裁兵”之事暂被搁置缓议,待召开了“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后再说。

    不过,此次会议后,各“集团军”还是自行将所部缩编了。

    蒋介石率先将“第一集团军”缩编为十三个师,番号为“第一师”至“第十三师”,以示其为“老大”。

    李宗仁不甘落后,即先将“第四集团军”驻于湖北、湖南的部队缩编为了六个师,番号紧接“第一集团军”,为“第十四师”至“第十九师”。

    冯玉祥与阎锡山见状,也都急忙跟上。

    冯玉祥将其“第二集团军”缩编为十二个师,番号承接“第四集团军”,为“第二十师”至“第三十一师”。

    阎锡山则将其“第三集团军”也缩编为十二个师,番号接于“第二集团军”之后,为“第三十二师”至“第四十三师”。

    就这样,虽尚未统一意见,但各路诸侯却已擅自行动了。只是,虽都改了番号,兵却一个也不减。

    且说,蒋介石忙于祭奠孙中山并准备“削藩”之时,忽地发生了一件令人愕然之事。

    原来,张宗昌败逃后,其部将、原“‘直、鲁联军’第十四军军长”兼“大名镇守使”孙殿英,随同上司徐源泉投靠了“国民政府”。

    虽然,徐源泉仍被委任“国民革命军第三集团军第十一军团总指挥”之职,孙殿英也仍在徐源泉手下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二军军长”;然因是投诚过来的“杂牌军”,蒋介石另眼相看、没予粮饷。

    为养兵,迫使孙殿英动起了歪脑筋。

    其时,孙殿英的“第十二军”正驻扎在河北省遵化县境内。

    遵化有“畿东第一城”之称,“清东陵”坐落其中;清王朝的顺治、康熙、乾隆、咸丰、同治等五位“皇帝”、十四个“皇后”和一百多个“妃嫔”的陵墓都在“清东陵”,可想而知有多少稀世珍宝埋于地下。

    正愁饷银无着的孙殿英顿时开窍,也就萌生了“何不去盗墓?”的念头。

    其实,打“清东陵”主意的大有人在。

    因为,自从清王朝灭亡以后,“清东陵”已无人守护;历年来,“清东陵”的地面建筑、许多殿堂早已屡遭劫掠、满目疮痍了;而此时,流窜于马兰峪一带、打家劫舍的“匪首”马福田也正带着他的手下进入“清东陵”,欲盗掘陵墓。

    于是,孙殿英以“剿匪”之名,冠冕堂皇地派其部将、“第一师师长”谭温江率部进驻“清东陵”,将马福田赶走。

    接着,《宣布》“为保护‘东陵’安全,须在陵区举行军事演习”;并将陵区内的居民全部迁出,对陵区实行封闭,以便他对“清东陵”进行盗掘。

    孙殿英对“清东陵”的盗掘,可谓是胆大妄为、肆无岂殚;为了打通墓道、开启墓室,他竟然指使部下使用炸药;然后,将被炸开的陵墓中陪葬的无数珍宝洗劫一空。

    按说,“清东陵”距离北平仅有一百多公里;且此时,“国民政府”的政要都汇聚在北平;孙殿英如此大动干戈的盗掘,岂能无人知晓?

    然因,孙殿英此举以“军演”作幌子,将消息封锁得甚实,确是瞒过了世人的耳目;而在北平的政要们都忙于争权夺利,谁都无暇他顾;所以,倒是让孙殿英无所顾忌地放手大干了。

    于是,自七月四日起,孙殿英先是对“慈禧”的“定东陵”进行盗掘;接着,又盗掘了“乾隆”的“裕陵”。

    由于,“清东陵”实在太大了,盗掘皇家陵墓又确是不易;所以,仅对“定东陵”与“裕陵”的盗掘,就持续进行了七天、花时不少。当再盗掘“康熙”的“景陵”时,却被如瀑涌出的积水所阻。

    此时,孙殿英毕竟有点心虚,唯恐时间长了被人察觉;且见所盗珍宝已是不少,足可装满数十辆卡车,这才住手了。

    七月十一日,孙殿英带着无数珍宝、满载而归、扬长而去后,外界竟然仍没有觉察“清东陵”上出了这么一宗大事。

    直到一个月后,谭温江急于在北平的琉璃厂找“尊古斋”老板黄百川销赃时,被警方察觉后、这才东窗事发。

    “‘清东陵’被盗掘”的消息传开后,全国哗然了;许多民众团体纷纷《电》请“国民政府”,呼吁“究查‘清东陵’盗掘案的主谋”。

    孙殿英见情况不妙,赶紧向他的顶头上司徐源泉报告,言:“谭温江携带的珍宝,是追剿‘匪首’马福田时缴获的。”并将所谓“缴获”的两箱珍宝、列了清单上报,欲为自己与谭温江开脱。

    “国民政府”在强烈的舆论压力下,不得不摆出了一副“整饬军纪,严惩主犯”的姿态;蒋介石宣称:“通饬所属,严密缉拿,务获究办,毋稍宽纵。”

    于是,阎锡山《电》令“河北省主席”商震“派兵保护‘清东陵’”;又《命》“北平警备司令”张荫梧将“位于河北易县的‘清西陵’也保护起来”,方才算是亡羊补牢了。

    同时,下《令》“将谭温江拘押,以息民愤”。

    而此时的徐源泉,见孙殿英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胆大妄为地盗掘皇陵”,不由得也深感惊愕了。然而,孙殿英与谭温江毕竟都是自己的部下,徐源泉怕会牵累到自己,不得不也欲为俩人解脱。

    因此,听了孙殿英的禀报后,徐源泉只得点拨道:“若想平息事态,得设法打点。”

    孙殿英心领神会,赶紧从盗取的珍宝中挑选了许多上品的,分赠给各“军、政”界要人;其中,一柄嵌有宝石的“九龙宝剑”通过时任“蒋介石侍从副官”的戴笠,送给了蒋介石。

    经此打点后果然灵验,因蒋介石注心于“裁军、削藩”,各政要也都自有迫切之事要忙;收取了孙殿英的好处后,也就都睁一眼、闭一眼地没想多过问了。

    因此,“东陵盗掘案”交由军事法庭后只开庭调查了一次,就沉寂了、再无下文。

    不久,孙殿英又将两箱谎称“缴获”的珍宝呈报上缴了;从而,作为“主谋”的他更是逍遥法外,无人再来追究他的罪责。

    而已被拘押了的谭温江,也于翌年四月审结获释。

    如此,曾经轰动一时的“东陵盗掘案”就不了了之了。此是后话,顺提不赘笔。

    且说,蒋介石置“清东陵盗掘案”不顾而忙于“削藩”之时,远在国外考察的胡汉民却忽然心血来潮、准备回国了。

    原来,胡汉民闻知国内“北伐战争”结束了,觉得中国历朝都是“武人打天下,文人治天下”。现在,“北伐”成功,“‘武人’打天下”的任务已经完成,该由“‘文人’来治天下”了。而自己是“文人”,且自恃有“治天下”的本领;所以,应是自己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于是,胡汉民决定“结束考察,回国参政”。

    胡汉民回国前,先写了封《信》给“国民政府主席”谭延闿,提出了施政方略;认为“‘北伐’成功后,‘军政’时期已经结束,应进入‘训政’时期了”。从而,由“以党建国”转入“以党治国”;为此,他还拟了个《训政纲领》。

    所谓“训政”,源于孙中山《建国大纲》中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理论。

    孙中山对这个理论有过阐述,大意是:“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凡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训政时期,政府当派曾经训练、考试合格之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选举县官,选举议员,议立一县之法律,始成为一完全自治之县。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国民代表会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全国有过半数省分达至宪政开始时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三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是为建国之大功告成。”

    这“建国三阶段理论”看似明晰可cao作,但因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只能算是一个模糊的框架;不过,对于民主进程,毕竟有其指导意义。

    而今,“北伐”完成、战争结束,依据孙中山的“建国三阶段理论”,该由“‘军政’时期”过渡到“‘训政’时期”,这却是不容含混的。

    对此,蒋介石倒是也有此意。

    因为,即使依照孙中山的“建国三阶段理论”,“‘训政’时期”实质上还是需要“以党治国”;而如今,“国民党”独大,可“治国”的也就非“国民党”莫属。而“建国三阶段理论”没有时间表,“训政”何时结束?还不是“治国者”说了算;所以,这“训政”两字大有文章可做,倒是不妨一用。

    何况,“‘训政’时期”必能“加强‘中央’集权”,藉此“可取消各地的‘政治分会’,各派系的势力岂不被削弱?”这也正是自己所谋求的;妙的是,如此“削藩”名正言顺,那班难以对付的家伙也就无话可说了。

    为此,蒋介石决定“立即召开‘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以《宣布》“训政”、实施“削藩”。

    “国民党要召开‘二届五中全会’”的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了。

    因此前,“南京国民政府”曾表示过要“实行法治”,并在六月十二日发表的《国民政府对内宣言》上有言:“厉行法治,欲谋政治之建设,必先发扬法治之精神;今全国统一,开始训政,一切政治主张务使成为有条理之法律。”

    所以,亟待“法治”的国人,一片要求“制定《约法》”的呼声随之而起。

    由“满族人”英敛之创办的《大公报》发表了题为《新约法与五中全会》的《社评》,竭力主张“制定《约法》”;指出:“今全国统一,时移势易;非有齐一之规模,不足以坚民众之信仰;而国民之权利义务,中央地方之权责范围,党政国政之关系连络,均须有约依定;故而,制定《新约法》,乃时局之所急需。”同时,强调:“《约法》一经制定,即应严格实施;从上澈下,悉受部勒,不得再有《旧约法》时代违法玩法之弊。”

    “上海总商会”虞洽卿、冯少山、林康侯、陆凤竹等人发起,与其他四十五个专业“商会”一起组织了“请愿团”,专程赴南京向“国民政府”提交了“要求制定《约法》”的《请愿书》。

    社会名流、时任“上海公学校长”胡适则从“保障言论自由”的角度,也竭力主张“要制定《约法》”。

    对此,国民党内也有人响应;时任“国民党中执委员”朱霁青认为:“一个国家,不应没有一部根本大法。现在,‘北伐’完成了,由‘以党建国’进入‘以党治国’时期,制定一国之根本大法已是刻不容缓之事。”

    时任“国民政府法制局长”王世杰也认为:“因为,‘国民政府’政制已与前不同,旧的《临时约法》不再适用;故而,需要有一部新的《约法》,方能使政局稳定。”

    如此,“要求制定《约法》”已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

    且因,蒋介石正欲“训政”;而“训政”也需要有一部新的《约法》作幌子;因此,“要求制定《约法》”与其所谋并无大的矛盾。

    所以,蒋介石摆出了“愿意倾听民意”的姿态,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李烈钧接见“请愿代表”,听取了“请愿团”的“要求”;并授意“国民政府法制局”拟了个《组织中华民国暂行约法起草委员会案》,准备提交“二届五中全会”审议。

    一九二八年八月八日,“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在南京召开。

    全会上,蒋介石明确提出:“‘北伐’成功,全国统一;遵照‘先总理’中山先生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理论,中国应从‘军政时期’进入‘训政时期’了;而要实行‘训政’,必须制定《约法》、改组政府、加强中央集权,而各地的‘政治分会’就没有必要继续存在了。”

    蒋介石的话甚是明了,可谓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其真实目的无非是为了“取消‘政治分会’”;因此,立即遭到了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李济琛等人的抵制。因为,这分明是要削他们的权,如何受得了?

    于是,反驳道:“‘政治分会’是为了中央与地方均权而设立,是经‘二届四中全会’通过的;现在要取消,岂不是违反了‘四中全会’决议?‘政治分会’的存废,只有‘第三次代表大会’方能决定;现在,谁都无权取消。何况,各地的‘政治分会’负有‘剿共’之责;若是轻易取消了,谁来‘剿共’?”

    如此驳斥,令蒋介石语塞了。特别是“剿共”,蒋介石视为头等大事;若是各路诸侯真的因此而撒手不管了,如何是好?这倒确是给他出了个难题;因此,蒋介石又只得将“取消‘政治分会’”之议搁置不议。

    结果,“五中全会”只通过了《组织中华民国暂行约法起草委员会案》,算是对于国民“要求制定《约法》”有了交代;而蒋介石的“削藩”计划却又一次落空了,不免心中怏怏。

    八月二十八日,胡汉民终于抵达香港;不日,就北上赴沪、去与蒋介石晤面。

    蒋介石正为“‘削藩’不成”而烦恼,见胡汉民到来且如得了援兵;于是,捐弃前嫌立即与胡汉民晤面,俩人长谈了两个多小时。

    晤谈中,胡汉民又提及了他的《训政纲领》;同时,建议“依据‘前总理’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理论’改组政府,采用‘五院制’,即设立‘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等五院”。

    改组后的“国民政府”,拟设“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一人;且为了集权,不宜再设“常委”,只设“委员”十二至十六人。

    “国民政府”则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等“五院”组成,“五院”互不隶属;“国民政府主席”与“五院院长”由“国民党中执会”任免。

    “国民政府”的《法律》、《法规》,须经“国务会议”决定,再由“国民政府主席”及相关“五院院长“签署后施行。

    胡汉民的这个改组方案,正中蒋介石下怀。

    因为,如此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将“主席”与“总司令”集于一人。自己只要掌了这两柄权杖,何愁“削藩”不成?于是,蒋介石决定采纳胡汉民的建议。

    只是,要达此目的,还得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自己只是“陆、海、空军总司令”,“国民政府主席”还是谭延闿;也就是说,两人中须有一人得“让位”。

    自己当然“不能‘让位’”,但不知谭延闿“愿意‘让位’”吗?蒋介石拿捏不准,看来还得费点心计了。

    不过,谭延闿倒是知趣;他知道,“北伐”成功、全国统一后,蒋介石已是一手遮天、无人可敌;自己若再占着“国民政府主席”的高位、势必会遭到蒋介石的猜疑,不如主动“请辞”了、以明哲保身。

    于是,在十月三日召开的“国民党中央常委会”上,谭延闿主动提请“辞去国民政府主席”之职;这正合蒋介石之意,免得自己花心计了。

    于是,“国民政府主席”之职自然的也落到了蒋介石的手上。

    “国民党中央常委会”上,还通过了胡汉民提议的《训政纲领》及《国民政府组织法》;接着,蒋介石就对“国民政府”进行了改组。

    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完全按胡汉民提的《方案》即“五院制”设置,蒋介石《任》“‘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

    “五院院长”则分别是:谭延闿《任》“行政院长《任》“、胡汉民《任》“立法院长《任》“、王宠惠《任》“司法院长《任》“、戴季陶《任》“考试院长《任》“、蔡元培《任》“监察院长”。

    如此,蒋介石如愿以偿地将国民党的“军、政”大权都揽到了自己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