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嫉妒滋味
八个战士用四根长长的铁矛和绳索搭成一个架子,就像一个圆被分成四份,那只鲜血淋漓的南疆苍狗则被吊在圆心的下方,身体和四肢用绳索紧紧地勒着。 苍狗明显比斑鹿小了一号,八个战士神情轻松,走得很快。 一名战士的手臂断了,白森森的骨头突出皮rou,看一眼都觉得疼!他的嘴里咬着同伴砍来的半截树根,在随军医师帮他接骨时,疼得嘴里发出意义不明的声音,眼泪和汗水汇到了一块往下流。 “苍狗尾巴归你了!” 当这名战士包扎完毕,满头虚汗躺在地上休息时,红胡子统领走过来,摸了摸胡子,对他说道。 “这,这如何敢当?”这名战士连忙坐了起来。 “哈哈,今天咱们收获颇丰,就当成是对你的补偿吧!”统领笑道。 “谢谢大人!” 苍狗尾巴除了那营养丰富的脆骨之外,那一米多长的毛皮也是贵族围巾的材料;原材料在市场上都可以卖到50两银子。 “夸父乐队,你们不介意我这么处理吧?” 黑衣少年朝统领点点头,淡淡地道:“不介意。” 通常来说,狩猎的成果是这样分配的:乐队拿到异兽身上最珍贵的部位,其余部分则由军部处置。苍狗身上最贵的是狗鞭,每斤售价1000两银子。其次是犬齿、犬骨,最便宜的是犬rou,大约500钱一斤;贵是不贵,有钱人却很难吃到;在乐部、军部就消化了。 …… 之前的战斗场面太血腥。 杨活吐了一口酸水。早上的食物早就消化光了。三个女生都在吐。周齐光与张狗脸还好,他们两个似乎还有点兴奋,在旁边低声讨论着刚才的场面。 “我靠!苍狗从催眠中惊醒时,那一声嘶吼太吓人了,跟咱们在兽池里听到的滚雷相比,简直强悍好几倍,就像在耳边炸响一样,当时我就双耳轰鸣,什么也听不见了。” 张狗脸眼中透出激动的光芒。 “太猛了!肚子上刺穿着一根铁矛,还能瞬间就跳出三米多深的壕沟,若不是埋伏的士兵及时站起来,它说不定直接从他们头上跳过去,逃跑了!”周齐光也是神情激动。 “就是!身上刺了好几根铁矛,还撞碎了三面盾牌……我靠,那些战士真是冷静,要是我在那里,肯定就吓得不知所措了!” “嗯!”周齐光点头道,“十几根铁矛同时刺向冲破盾阵缺口的苍狗,犹如捣蒜一般,血rou横飞,真是既残酷又爽快!当时,我头皮发麻,汗毛都竖起来了!” “我也是!” 听到他们的低声议论,杨活心中暗想:这两个家伙比我更适合沙场,对血rou横飞的场面,不但不反胃,还有点亢奋…… 再次回到小路上。 暗影乐队的人,看到杨活他们脸色发白,脚软头低,一脸狼狈,不由都发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声。徐峻茂更是直接嘲讽道:“哎呦,这就吓到了?魏夫人,依我看你们三个女生还是来我们暗影吧,这里有六个真正的男人可以保护你们!” 魏夫人看都没看他一眼,只轻淡地说了一句:“令尊徐大人,在我面前也是恭恭敬敬说话,你还不够格和我说话。” 此时,她面若冰霜,目如寒星,一身青衣站在那里,气场强大的惊人。暗影乐队的人都呆立原地,大气都不敢出。徐峻茂冷汗淋漓,湿透脊背。 在这一瞬间,他们都想起了她的身份:洛郡第一乐师!当初多少年达官贵族排队等候,只为了聆听她一曲;多少乐工歌者想挤身“稻草人”乐队,只想见其一面! 只不过这半年来,她加入了滚石乐队,普通人轻易就可以见到,原本尊贵的地位,似乎也荡然无存,让大家都不自觉忘却了她曾经是一个实力强悍的乐师! “姐,你理他干什么?快扶我一把,我头还有点晕。”杨活抱怨道。 “啊,头晕吗?”魏夫人连忙转身扶住了杨活的手臂,关切的神色溢于言表,此时她的强大气场消失无踪,似乎又变回那个温柔如水的美人儿。 她与胡曼路一起将杨活扶到一株大树下坐着,周天娜从腰间摘下竹筒,拔开木塞,躬身将竹筒里的水,小心地喂给杨活喝了两口。 面对此情此景,徐峻茂人心中不知是何滋味,反正很不舒服。只听旁边一个队员喃喃道:“我终于知道嫉妒是什么感受了,就像有一股火苗在烧你的心!” 魏夫人就不必说了,美丽动人,柔若无骨,顺若丝滑;而那个医师周天娜,当初在乐院时徐峻茂等人也见过几次,当时只是觉清雅难得罢了,然而到了滚石乐队之后,渐渐流露出一股股洁白如玉、冷艳无双的风韵来,让人一见之下,终身难忘。 最让人百思不解的那个叫胡曼路的小姑娘。 提招歌徒班的小女生,当初傻乎乎、红着脸、到处低声下气求乐队收留的平凡少女;自从加入滚石乐队之后,就像脱胎换骨一般,外貌越发地甜美,笑容越发地清纯,常常无意地一笑,就让人如同酷夏的午后,吃了一杯草莓冰露,从内到外都清爽无比。 杨活这小子也许不咋地,可是他竟然可以让三位如此美丽动人的女生,对他如此精心呵护,真是祖坟上冒了青烟,享了八辈子的福啊!
坐在远处的张狗脸,悄声对周齐光道:“咦,奇怪!咱们这三位女生今天对杨活特别地温柔呀!若在平时,周天娜若不挖苦杨活那就不正常了。” “呵呵,”周齐光偷笑道,“你没看出来吗,她们这是故意在气徐公子呢。” …… 稍事休息。 拉练营继续前进。又走了一刻钟,小路到了尽头,青草糊住了车轮。大伙在统领的示意下,都停了下来。 统领带着杨活等乐队负责人,还有20名亲卫,继续向前走了50米。只见前方有一株直径近两米的参天巨树;一个士兵正拉着一条绳子,双脚快速地蹬着树身,如小跑一般从巨树上“跑”了下来。 “统领大人!”这士兵一下地,马上先给红胡子统领敬礼。 统领热情地拉住了士兵的手,笑道:“听哨站那边说,咱们这个树岗发现了花斑马麝,真的假的?” “当然真的。”士兵有点紧张地回答,脸都涨红了,“昨天傍晚我们还看见了呢!” “是吗?”统领来了精神,“你仔细说一下。” 这士兵就把这几天的发现花斑马麝的经过给说了一下。说是有三只花斑马麝,这几天在附近游荡;花斑马麝是一种非常警惕机灵的动物,通常在黄昏时才出现,并且常常独行。 这三只走在一起,可能是因为春天求偶期的缘故。 问清楚这三只马麝的活动范围,还有昨天傍晚的出没方向;统领马上派出斥侯前往探查;又让亲卫们送来一些干粮和水袋,让士兵绑到绳子上吊上去。 树岗搭建在巨树的枝杈间,离地面三十多米,是一个三平米左右的小木棚;树岗里常驻两名士名,轮换值岗;每周一换。 等了两刻,有斥侯回报。 发现一只马麝的踪迹,左前方3里外的一条小河边。 红胡子统领立即下令:第一小队与夸父乐队前往狩猎,其他三支乐队可以随军前去观摩、学习;花斑马麝只是二级异兽,危险性不强;只是生性机警,催眠难度极高。 “麝囊每斤售价一万两,还是有价无市!猎到一只,咱们就发财了!” “但是,咱们也要作好空手而归的思想准备!” 统领对大家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