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狗尸
他不问,我也不打算说,我的一切行为举止在胖子的眼中好像都很正常,这样挺好。 这几天的太阳牟足了劲把光和热倾泻在地上。 湖北的天气向来都很热,这几天更是热的令人发指。 我和胖子的衣服早就脱了,光着膀子像俩农村黑社会。我热的都想把手中的黑包给扔了 花了二十分钟的脚程终于到了小黑沟。 我现在站的地方离小黑沟二十多米,沟上面浮着蒸腾热气,隔着那么远都能闻到腐烂的味道,专业人士还得有专业精神,我招呼胖子穿上衣服,我从书包里拿出俩白手套,和胖子一人一个戴上,接下来说不定要近距离的接触尸体,准备措施可一定得做好。 口罩专门买的防臭的,还花了不少钱,这钱算是白花了,那腐rou的味道无法阻挡,越是靠近小黑沟,那臭味就疯狂的钻进口罩,刺激着鼻孔,搞的我心中躁动不安。 小黑沟不仅恶臭熏天,还是个大蒸炉,里面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杂草,腐rou,垃圾为这些杂草提供充足的营养,这些杂草蒸腾出来的热气配合腐rou的味道让我几近窒息。 果真“黑心钱不好挣啊” 盯着恶臭与蒸腾的热气来到了沟边,虽然沟里的垃圾,杂物没有边际,但是那只“獒犬”还是一下被我认出。獒犬的尸体成仙黑白两色,黑色的是嗡嗡叫的苍蝇,白色的是沸腾的翻滚的蛆虫。 这种场面,这种恶臭,这种恶心的蛆虫,无论我看多少次我的肠胃都会蠕动,我控制自己不要在这里把胃里的东西吐出来,吐出来之后我绝对会觉得更加的恶心。 胖子的脸色绝对不比我好多少,他看着我似笑非笑“夜哥,咱们这就下去?” 这是刺激谁呢,我也不做犹豫,一只脚刚踏进沟里,又立马伸回来,日你妈啊,好烫啊,草,如果说着沟外面是火炉的话,这沟里的温度绝对要比火炉高十度。茂密的杂草蒸腾的热气凝聚在小黑沟,像是一蒸炉。再这样的高温下展开那么恶心的“工作”是进展不下去了,想了下,我还是决定放弃,转身就走,我招呼胖子“小胖啊,这个时候去王家村的沙塘洗澡真的是在爽不过,我先带你去溜一圈,等晚上天凉了,咱们在过来。” 王家村我最喜欢俩地方,一个就是后山,另一个就是王家村沙塘,夏天的时候尤其喜欢。 最近沙塘水虽然不比原来清澈,泡在水里还是十分酸爽,头顶着烈阳,身体泡在水中,冰火两重天,汗毛孔都散发着舒服。 舒服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快,不知不觉从下午泡到晚上,星星铺满天空,月光银灰洒在水中,要不是念着小黑沟那边的事情,我非得泡在十二点。 从舒服的水中离开,前往小黑沟,这时候已经快要八点。 温度虽然比中午低,但还是很蒸人,泡完澡刚舒适的身体走几步又开始淌汗,很快衣服就被汗水浸湿,晚上肯定是不能脱衣服,要不然这漫天的蚊子肯定让我活不下去。 到了小黑沟,口罩和手套重新戴上,换了长裤,长衬衫,浑身整的严严实实,心理一横,冲进沟里,奔向獒犬的尸体。 先不提那戴着口罩都直冲脑门的尸臭,各位可以想象一下,农历六月,最热的天,穿着长衣长裤,待在杂草丛生,蚊蝇遍空的环境下是个什么滋味。 反正我是接近尸体的每一步都迈的艰难。但走的还算坚定。 蛆虫的工作是不分昼夜,四周的声音驳杂,蛐蛐再叫,蝉也在声嘶力竭,即使这样也没有遮住这蛆虫翻滚沸腾的“噗呲噗呲噗呲”的声音。 谢天谢地我还带着几张驱虫符,师父留给我诸多的符纸,驱虫的符纸是我最喜欢的符之一。 把驱虫符丢在獒犬的尸体上,符纸瞬间金光闪耀,密密麻麻的蛆虫像是受到了强烈刺激,做“鸟兽散”,黑色的土地上出现数股白色洪流。 十分钟过后,符纸金光熄灭,尸体的蛆虫也尽数逃走,獒犬被吃剩下的尸体“展示”在我的面前。 不是尸体上尚存的黑毛,根本认不出是一只死狗,说是一只死猪也是可以的。腐rou已经被吃了不少,露出带着血丝的骨头,看起来王富贵平时给这只狗吃了不少好东西,肚子的位置还有一大团血糊糊的肥rou,混合着肠子,显得分外血腥,被蛆虫钻了不少缝,像是被剁得粉碎的猪rou馅。 胖子拿着手电站在后头尽职尽责的给我打着光亮。 在沙塘的时候我已经想好了对策,我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瓶子,瓶子里慢慢的一瓶黑色粉末,这是一种特殊的磷粉,这种磷粉可分辨与自身属性不同的颜色,举个不恰当的列子,要是有一天我死了,是被一只老虎一爪子拍头上给砸死,把磷粉洒我头上,就可以看到老虎的爪子印,我撒这个东西的目的就是想看看,若真是鬼怪的话,那这鬼怪在这獒犬身上到底留下怎样的印记。 可惜只有身体没有头,獒犬那颗被砸的稀巴烂的脑袋早就被苍蝇蚊虫屎壳郎瓜分干净,我撒下去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这身体能不能帮我找到线索。
黑色的磷粉均匀洒在獒犬的尸体上,磷粉的颜色发生变化。 这种特殊的磷粉贵的惊人,光着一瓶二千多快,也算是我压箱底的东西,贵的东西也是美的,两分钟后,覆盖在獒犬尸体上的黑色磷粉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在这种恶心的坏境下,竟然有一种触目惊心的美。 黑色的磷粉变成了三种颜色。 蓝色,红色,紫色。 最多的是红色,红颜色代表的是獒犬的尸体,红颜色组成了一幅画,完美的勾勒出缺了头的獒犬尸体。 其次是紫色,看到这紫色的痕迹我心凉了半截,我也终于知道是什么东西把这獒犬弄得那么惨。 紫色的痕迹是爪印,那是人的手爪,手爪很小很小,但是每一个爪印都锋利无比,紫色的爪印还冒着森然的黑气,让人看上去不寒而栗。 这是什么爪印,我很清楚,除了婴灵,没人能造成这种爪印,我脑子里赫然浮现出那天在火车上看到的婴灵,难道杀害这獒犬的婴灵和火车上的是同一只不成,很快我就推翻了这个想法,从那紫色爪印冒出的黑气来看,这只婴灵明显比火车上的弱得多。。。婴灵,又是婴灵,这婴灵为什么要弄死一只狗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在那最少的蓝色磷粉上找到了答案。 那蓝色不是印记,而是一根指头,我用树枝把这根骨头从把这根骨头从那堆烂rou里扒了出来。 和我脑子里想的一模一样,那是一根婴儿的指骨。 胖子和我蹲在一起观察那根骨头。 事情到现在已经水落石出,王富贵家的獒犬没事在村子里乱跑,发现婴儿的尸体,估计是看着鲜嫩就把这孩子给吃了,这里面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婴儿被吃的时候肯定还是活着的,要不然也不能形成怨气,化成婴灵。 我把我推理出来的真相讲给胖子听。 讲完之后胖子默不作声,过了一会他才幽幽说道“我看过有一本书,是讲旧社会的,家里穷,养不起孩子,要丢孩子也要把孩子先掐死,在丢掉,免得让孩子受那份罪,夜哥,这狗先死了,估计后面死的就是婴儿的父母了,你要救他们吗?” 胖子的脸上覆盖着森然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