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人!皮!客!栈!
在贞姬和黑狗教天师的围追堵截中,吴空空来到晋冀豫三省交界的一处集市。集市有个很俗的名字,叫“曹集”,据说当年曹cao曾经在此驻军,由此而得名。 吴空空赶到曹集时,已是夕阳西下、暮鸦归巢。这个时辰,正是鬼们蠢蠢欲动的时候: 鬼爷努着没牙的嘴,用四处跑风的语调提醒鬼奶:“老婆子,该出去溜腿儿了。” 鬼爹抚摸一下饿的干嚎的鬼儿的脑门,无比柔情地安抚:“宝贝,爹爹给你打食去了,今晚,一定挖个大红心回来,还吸一大盆的人血……” 鬼妹挽住鬼哥的胳膊,情绵绵意切切撒娇:“我的情哥哥,陪我逛鬼市去嘛,我预定的项链到货了,是珍稀的‘人目项链’呢!” 而人们,则回家的回家,投店的投店。因此,曹集上几无人踪,死静一片,店铺也几乎都打烊了。 在这死寂中,吴空空从集南走到集北,从集西晃到集东,客栈全部闭门了。任他敲门砸门,得到的回答都是两个字:客满。无奈,他只好在集市的大街小巷转悠,希望能撞个大运寻到落脚处。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集市的东南角,一丛鬼拍手的杨树林里,他寻到一家客栈。这客栈三层小楼,青砖黛瓦,灯火辉煌。它的招牌也极其醒目:人!皮!客!栈! 吴空空笑了。这名字,看起来恐怖吓人,其实就是个噱头。这一路上,他算是长了见识,越是招牌危言耸听的客栈,越是安全;越是招牌亲昵甜蜜的客栈,越是危险。比如,他曾经投宿一家名为“亲人”的客栈。哎,我去,果然是“亲人”,全都是去世的“亲人”。那客栈,从伙计到老板,均为厉鬼附身,要不是他警惕心强,早成那几个亲不溜溜的亲人的美餐了。 根据经验判断,这家客栈是安全的,还很安全。 吴空空大步入内,没有丝毫的犹豫。果然,客栈的大堂内,座无虚席,人声鼎沸,猜拳行令的,推杯换盏的,比比皆是。 “小爷,您请——”这时,一个胖伙计迎上来,满脸堆笑地引他到角落内的餐桌旁。 这桌,共有八个位置,已经被占了六位。吴空空坦然落座。可正要点餐时,从门外进来一个约有十来岁的小乞丐。 老板正在柜台后面“噼里啪啦”拨拉算盘对账,目光扫到小乞丐,便对胖伙计嘶喊:“给俩馒头,打发他走。” 于是,胖伙计抛下吴空空,屁颠屁颠从后房拿出两个馒头,恶狠狠地抛给小乞丐,还厌恶的唾骂:“滚,快滚。” 小乞丐接住馒头,但没有“滚”,而是淡定地扫视了几眼海吃山喝的客人们,然后,大步流星奔到吴空空这桌旁。这里,还有最后一个位置,就在吴空空身旁。于是,他便大模大样地落座。 “哎哎哎,臭叫花子,别脏了凳子。”见状,胖伙计急忙奔向这边来撵他。 小乞丐望望暴跳而来的胖伙计,对吴空空附耳低语:“哥,我有钱,刚偷的。帮帮忙,咱哥俩好好搓一顿!” 真是天助我也!吴空空窃喜。其实,他囊中空空,一个铜板都没有。他是准备吃霸王餐,宿霸王店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他除了身上这狗皮,与乞丐并无二致。这身狗皮,是前天遇到一个落单的黑狗教的天师,他把那家伙暴揍一顿后,便扒了他的狗皮,套在自己身上。在黑狗教的地盘上,冒充黑狗教的天师,是相当的爽歪歪,不但横行无阻,还能吃白食宿白店。当然,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他还是良心未泯,也只混碗面条,坑人几个馒头而已。如果有钱,那就能心安理得大快朵颐了。于是,他就点头应承。 “呦呵,还赖上了?”胖伙计气冲冲走到小乞丐身旁,准备暴揍他。 “咳——”吴空空干咳一声,装模作样道:“这是我朋友,特地邀请而来。” 当然,不能让他唱独角戏,小乞丐也急忙随声附和:“你个鳖孙,狗眼看人低。给小爷把最好的菜最好的酒都上来。小爷不但邀请在座朋友共进晚餐,还要替他们结账。” 说着,小乞丐从口袋里掏出几块银元“砰”一声拍到桌上。 胖伙计果然是狗眼,看见银元,气焰顿时熄灭。非但如此,还把那脸笑成了屁股,然后恭谨地递上菜谱,俯首弯腰静候。 “大哥,你来。”小乞丐想把戏做足,就把菜谱递给吴空空。 吴空空也是不要脸的主儿,竟然大喇喇接过菜谱,恬不知耻地点菜。其实,他也没仔细查看,就是看哪个价格高就点哪个。反正小乞丐的也是不义之财,客气啥? “这位大哥,古人云,无功不受禄;古人还云,不食嗟来之食;古人常云,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大哥,你这也太浪费了。” 实在看不过眼,吴空空对面一个客人一通叨叨咕咕,批评他,“太浪费。”虽然,他这番话的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的意思丝毫不搭。 桌上这么多人,吴空空还是饥肠辘辘、疲惫不堪,在进门后又被小乞丐sao扰,哪有时间注意别人?听他叨咕,就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这家伙,竟然是个小白脸,身着素雅的长袍,却梳了一个流行的大背头,还油光可鉴的。这模样,是倜傥里挂着文雅,文雅里藏着花心。 “读书人?不去学堂,在这荒郊野店干嘛?喂鬼?”吴空空半认真半调侃询问。 “兄弟惭愧,辍学了。”小白脸倒也诚实,“家道中落,世道又乱,如之奈何?” “不是读书人?不是读书人你穿这人模狗样的干嘛?”小乞丐对他的着装似乎很不满,因为这反衬的他更低矮矬了。 “兄弟虽不读书了,但依然是上层人。”小白脸口气很是阳春白雪,“兄弟是医生,悬壶济世的医生。” 一听他是医生,其他人立时投以羡慕和尊崇的目光。要知道,在这乱世,医生,就是人间的活菩萨,特别是德艺双馨、妙手回春的医生。 “小哥儿高姓?” “小哥儿,年纪轻轻就是医生,真了不起。” 众人一通猛拍,立时马屁声声。 “兄弟许力克。”小白脸还有一个很劲道的名字:力克。受到大家称赞,他弱弱言道:“其实,我也刚行医,还一无是处。” 哇,这小哥儿好谦虚,因而,就又是阵阵赞叹,不绝于耳。 在众人唠嗑儿时,菜肴上齐,满满一大桌。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却也不乏硬菜大件。对于常吃粗菜淡饭的人而言,这也是神仙生活啊! “来来来,别客气,感情深,一口闷;兄弟情,用菜顶。吃!”吴空空以主人的身份邀请同桌客人进餐,“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千年修得同桌餐。”
事实证明,是他自己客气了。当他热情邀请时,别人,包括许力克在内,全都手抓口咬,狼吞虎咽。此时,啥都不恨,就恨爹娘没多生几张嘴。 不过,许力克毕竟是曾经的读书人,现在的阳春白雪版医生,还略微注意一下形象。他注意形象的方法是,口中嘟囔“君子动口不动手;子曰,孔融让梨;哎哎哎,都别抢。” 子曰过“孔融让梨”吗?天知道,地知道,鬼知道,反正在座的人,除了许力克没人知道,更没人听他嘟囔,当然,也听不清楚,因为他口中塞的鼓鼓囊囊,密不透风。 “呃——呃——”他抻抻脖颈,噎住了。 吴空空笑笑,急忙递给他一碗酒,“来,顺顺气。别噎死,噎死了还得埋你。” 许力克摇摇头。 嗯?不需要?那就算了。吴空空把酒碗收回,“咕嘟”灌入自己腹中。 见状,许力克急忙再用力点头,还很焦急的模样。 你是?吴空空不解何意。 许力克探出双手示意:左手抓一根大肘子,右手是满满的凤爪,怎么接你的酒碗? “呃——呃——”他努嘴示意:你送佛上西天,好人做到底,把那碗酒倒入我口中吧?! 吴空空苦笑,遇上一个比自己还无耻的人。无奈,他先清理干净许力克口中食物,再把酒缓缓灌入。 咕噜呃啊呀……嗝……终于,在一阵诡异声中,许力克的食道被强行打通了。 “呼——”他长吁一口气,感叹道:“想当年,山珍海味吃的腻歪;而今,这猪食都是香饽饽。时也,命也!” 在他感叹时,他身旁一个老头儿“噗”一口把唾沫吐到他那根大肘子上。 “哎,我去,真恶心!”许力克急忙把大肘子扔到盘光碟净的桌上。 老头儿狡黠一笑,一个狼扑把它抢到手,然后张开只有几颗牙的大嘴,囫囵吞枣的一扫而光。当只剩下骨头时,他还是恋恋不舍地干啃,“嘎吱,嘎吱……”他啃的津津有味,啃的欢乐无边。 “咯嘣!”用力过猛,他的一颗牙被崩断了。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心情,依然沉浸在那“嘎吱”中。 …… 当然,吴空空也是吃的肚皮滚圆,摁一下都硌的手指疼,最后,还打了一个悠长悠长的饱嗝。 风卷残云、酒足饭饱后,就该结账了。可是,那小乞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