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深夜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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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再撒娇连两成都不给你,赶紧撒手,再不去干掉血鹰巢又得生出一堆血鹰,走啦走啦。”白辰从墨菲儿怀里挣脱着手臂说道。 这一招药对病症,墨菲儿的眼睛亮了亮撒开了白辰的手臂,“嗯,这的确是个好机会,那我就先走啦。” 血鹰巢好干啊,没有血鹰守护的血鹰巢就是个靶子,还是不会移动的靶子。 杀血鹰群,红艳等人有多快跑多快,而干血鹰巢,还是没有血鹰守护的,这便宜得捡,不,得抢,一群人呼啦啦的有多快跑多快杀过去,就跟抢金子似的。 白辰奇怪的看了眼阿狸问道:“阿狸,你怎么不跑啊?晚了就抢不到了。” 阿狸摇摇头瘪着嘴道:“我攻击低,跑过去也抢不到的。” “小丫头!” 白辰拍了拍阿狸的小脑袋,带着她来到血鹰巢区域,白辰引走了血鹰群,守护血鹰巢的血鹰才十几个,一个死亡级头目都没有,墨菲儿、红艳等人上去三两下就把血鹰统统干掉。 血鹰巢共有五个,四个普通的,一个死亡级的,墨菲儿冲向一个血鹰巢,一个冒险者刚要过去墨菲儿直接把武器对准要过来的冒险者道:“人类,这个血鹰巢是我的,我的东西从来没有和人分享的习惯!” “你……” 冒险者羞怒的瞪着墨菲儿,咬咬牙恨恨的离开,别看白辰对墨菲儿不冷不热的,但明眼人都看出两人关系匪浅,他要是和墨菲儿起了争执,白辰肯定帮墨菲儿啊。 红艳八个人分了三个普通的血鹰巢,墨菲儿自己占了一个普通的血鹰巢,剩下的死亡级血鹰巢,所有人都很有默契的留给了白辰。 白辰没有客气,手中短刃飞快的攻击,血鹰巢的血量高达2000点,护甲和魔抗都高达100点,如此皮糙rou厚的血鹰巢在白辰手中没坚持半分钟就爆了,速度竟然比其他人干掉普通级血鹰巢还快。 死亡级血鹰巢来了个大爆,一件银色的项链让所有人眼睛都红了,白辰也欢喜了一下,银色首饰只要价格不太虚高,非常容易脱手,别人还没看见的是,血鹰巢还爆了十个一星强化石,这要是让红艳他们看见了,眼睛都得瞪出来。 三十颗一星强化石能够就能够强化黄金装备,但成功率只有坑爹的50%,一旦失败,装备强化石全都打水漂,至于一百颗强化石强化暗金装备,那成功率更坑的只有10%! “主人~~~” 别人看见白辰爆银装那是各种羡慕妒忌恨,而墨菲儿则是各种欢欣雀跃舞,抱着白辰的胳膊在自己的胸前蹭啊蹭的发出猫咪一样的呢喃。 “停停,这个项链给你了,离我十步开外。” 白辰连忙把项链塞给墨菲儿,话说自己是收了一个女仆还是女主啊,也怪墨菲儿长得太妖娆,要是黄鼠敢跟他撒娇,白辰能一顿把他给打死。 “嘻嘻~谢谢主人~~~” 墨菲儿兴高采烈的把身上的青铜项链换下,还尼玛拿出一个镜子左扭扭右看看,话说这才是墨菲儿第一次跟随白辰进入任务世界,属性不高,但装备是一身银色套装加一个银色散件,首饰现在有了两件银装,就还差个银武和银色首饰凑齐一身银装了,这身装备是没法和白辰相比,但在第三空间也快能排进前十名! 一群人的羡慕妒忌恨从白辰身上转移到墨菲儿身上,话说他俩到底神马关系啊?这个疑惑让红艳等人充满了好奇,就算是一个团队的,也好不到这种程度吧?!主人?偶们也想找个这么大本事的主人…… 白辰跟墨菲儿要了她换下的那个青铜项链扔给了阿狸,别看那个项链是青铜的,但却是一星强化,属性非常不错。 “谢,谢谢大哥哥,谢谢菲儿jiejie。”阿狸红着脸不好意思的接过项链。 “今天天色不早了,我看咱们找个地方休息一晚,明天再找修道院吧。”白辰话刚结束,天空竟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也好,明天再找也一样。”红艳等人没有反对,一群人随便找了一个地方支起帐篷,从包裹里拿出食物开始进食。 “大哥哥,菲儿jiejie,这是我在空间自己做的点心,你们尝尝吗?可好吃了。”阿狸拿过一盒点心,大眼睛希冀的看着白辰和墨菲儿。 “我尝尝。”白辰随手捏起一块放到嘴里吃了两口,点心味道嘛不错,但太甜了,喜欢吃甜味的女生肯定特爱吃。 “嗤,垃圾食品,一点儿营养都没有,我才不吃呢,拿走!”墨菲儿直接把点心盒子推开,从包裹里拿出一袋鲜血倒在高脚红酒杯中,晃动酒杯,浓郁的血腥味飘散开来。 “好甜美的鲜血味道,这才是真正的美食,可口的点心。”墨菲儿晃动着杯中的鲜血陶醉的闻了闻,然后饮了一口,脸上露出享受的表情,舌头伸出舔了舔唇边的血渍。 阿狸的脸顿时白了,前一秒她还对墨菲儿的话心里满是委屈,这一秒她那还有什么委屈啊,小小的心里全都被惊悚害怕占据了。 “小meimei,你要不要来一口。”墨菲儿笑吟吟的把装着鲜血的酒杯递到阿狸的唇边。 “啊!!!” 阿狸被吓得一蹦老高,“呜呜”的跑回自己的帐篷再也不敢露头了。 “咯咯咯咯……” 看见阿狸被吓得够呛,墨菲儿露出欢愉的笑声,白辰无语的扶额,好不容易有个女仆,还这么不靠谱,自己想要个软软的柔柔的小女仆就那么难吗? “行了行了,别在我这喝了,赶紧回你自己的帐篷。”白辰也有点受不了墨菲儿饮人血的场景,挥挥手驱赶着。 “主人~人家哪知道还要下雨嘛,根本没准备帐篷,今晚我就在这里给主人暖床……好不好?”墨菲儿抱着白辰的胳膊撒娇道。 如果没吃饭之前,墨菲儿这么一说,白辰还真心动了,但看着桌子上那半杯鲜红的人血,白辰别说兴致了,鸡皮疙瘩都起了一身。
“不用,你没带帐篷我还有,这个帐篷给你了,我再去支一个。”白辰连忙挣脱墨菲儿的纠缠,跑的远远的给自己支了一个帐篷。 小雨下的时间不长,短短半个小时就停了,雨停了,一群冒险者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聊天打屁,别看都是一个个身经百战的冒险者,但在现实世界,一群人中指不定谁就和白辰一样是抠脚的宅男呢。 白辰也和人们吹了会牛皮,看看天色突然心中一动,站起身道:“唉,你们先睡着,我自己在外面溜达溜达,过会儿就回来。” 红艳张张口欲言又止,换成别人,大晚上的在暗黑2的荒野中溜达的,那就不是溜达而是花样作死,但白辰太强大了,红艳都怀疑黑色荒地的野区有没有能威胁白辰的怪物。 “行,医哥那你就先去探探路,我们就抱大腿了。”白辰旁边的冒险者笑着说道。 “哦了,没准我去去就找到修道院了呢。”白辰也开了个玩笑,看向一个方向急驰而去。 感知在所有的属性中算是最无用的,这点在系统空间是公认的,增加感知的装备价钱都超低,人们都自动忽略,而现在,白辰却能清晰的感觉到感知强大的好处。 白辰的感知高达86点,仅比力量少一点,算上装备加成,感知高达119点,闭上眼睛凭借耳朵,只要有人靠近他三十米,白辰都有把握清晰的感觉到。 强大的感知还让白辰耳聪目明,再有深厚内力的加成,白辰都达到小说中夜视的境界,没有月光的夜晚百米之外人长什么样他都能看清,几个硬毛老鼠趴在地上,白辰从一旁掠过,硬毛老鼠站起来左右看看,背上的尖刺塌下去继续趴在地上。 看来偶还有做刺客的潜质啊,白辰的眼睛亮了亮,敏捷81,力量87,感知86,妥妥的刺客加点好伐? “嗯?”刚走了一阵,前方一群骷髅摇摇晃晃的四处游荡,同时一群和恶魔似的黑夜一族也活跃起来,要么土著讲晚上荒野要比白天危险一倍还多。 骷髅和黑夜一族晚上比白天还敏锐,当白辰看见他们的时候,那些骷髅和黑夜一族也发现了白辰。 “呜呜呜……” 一群黑夜一族嗷嗷叫着冲过来,手中长柄大刀一片漆黑,而那些骷髅的速度更快,速度得有150 ,一个个弯弓搭箭,瞄准白辰后,一轮箭雨覆盖而来。 白辰咧嘴一笑,身体的力量不再压制,一声怒吼身体急速的膨大,转瞬间就化成一条巨龙。 “吼!!” 一口龙息喷出,冲过来的黑夜一族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就变成了灰烬,地面上只留下一些金币和装备,白辰身体一窜翱翔天际向着骷髅射手冲去,庞大的身躯直接冲过去,巨大的龙爪随意一击就把一个骷髅射手拍成骨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