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隐者纪在线阅读 - 第5章

第5章

    哥哥大贾诚心地劝说季翔鹜留下,他自然是看中了季翔鹜有可能成为“法定”的小头目。【】

    而贾云龙却在心里疑惑不解,他和季翔鹜同时来到工地,他哥哥更是跟着这个公司做了几年的工,为什么只做了十天工的季翔鹜却能被二老板看中,有可能成为“法定”的小头目呢?

    贾云龙百思不得其解,当真让他想不透。

    贾云龙初入社会,还有一股子犟劲,哥哥大贾在社会里已经混了几年,早就把这股犟劲消磨没了。

    他明白了这个道理,有些时候“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看似**不讲理,但社会就是如此。

    同时也有可能是因为你自己所处位置的原因,并没有发现人家的“行”。

    当你们都在同一平台上相互竞争的时候,你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承认别人比自己“行”呢?你又怎么可能独具慧眼发现别人的“行”呢?你只能是极力地表现自己的“行”,不停地在内心里确信自己的“行”。

    贾云龙正是处在对别人不屑一顾,只相信自己“行”的阶段,同时他也与季翔鹜在同一个竞争平台上,所以他不可能看到同一起跑线上的别人的“行”。

    哥哥大贾当然是真心想让季翔鹜留下来,因为他看出来二老板是真心要留季翔鹜。如果季翔鹜真能得到二老板的重用,对他们这些白山市的老乡绝对是好消息。

    贾云龙没这种政治头脑,他只是发自本心地觉得如果季翔鹜留下来,会让他多一个好伙伴在身边。

    哥哥大贾一通劝说,季翔鹜总算松口,答应有可能就回来,贾氏兄弟这才欢欢喜喜地送季翔鹜离开工地。

    谁也没有想到,随后发生的事故,却让季翔鹜彻底打消了来沈阳工地工作的心思。

    于是,季翔鹜人生中第一次在外的打工生涯就这样结束了。

    虽然不是十分愉快的经历,但总算因为他的谦和温顺而平安渡过,而且最后还收到了一个超级美妙的诱惑。

    离开工地,没有人陪伴,季翔鹜就自己一个人去游览。

    上午季翔鹜的游览目标是沈阳故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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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介绍一点点沈阳的旅游资料。

    再妙的笔也无法与眼睛和心灵相比,因为美丽的风景只能用眼睛看,用心灵体会。写出来的风景何止是干涩无味,简直就是惨不忍睹。亲,有时间,亲自去看一看吧。

    沈阳,别称盛京,奉天。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交通、信息和商贸中心,东北第一大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2300年建城史,素有“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之称。

    沈阳共有三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单位,是除北京之外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城市。

    1、沈阳故宫沈阳故宫始建于公元1625年,是满清王朝入关前努尔哈赤(当时国号为“金”)和皇太极(改国号为“清”)两代皇帝所在的宫殿,是全国范围内仅次于北京故宫的皇家宫殿,北京、沈阳两座故宫构成了中国仅存的两大完整的皇宫建筑群。

    清世祖福临(就是顺治帝,金大侠小说主角韦小宝在五台山保护过的那个“皇帝和尚”。)在此即位称帝,后入关到北京。

    2、沈阳东陵(福陵)因在沈阳城东,所以俗称东陵,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及其皇后叶赫那拉氏(也就是皇太极的生母)的陵。东陵始建于1629年,1651年基本建成,后经顺治、康熙、乾隆多次修建,形成了完整的陵基建筑群。

    3、沈阳北陵(昭陵)因位于沈阳北侧,所以俗称北陵。是满清第二代君主清太宗皇太极与孝端文皇后的陵墓,是清代皇陵和现代园林完美结合的游览胜地。

    关外有三陵,沈阳就占据了其中的两席,另外一处是在抚顺的“永陵”。清永陵是清王朝的祖陵,在陵内埋葬着努尔哈赤的六世祖、曾祖、祖父、父亲及他的伯父和叔父,辈分位居关外三陵之首。

    另外加一个很受国人崇拜的人——周恩来。

    沈阳还有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原是奉天省官立东关模范两等小学校,周恩来于1910年秋至1913年7月,在这里渡过了少年时代的高小读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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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季翔鹜先去了“二陵”中的北陵。

    由于上午在沈阳故宫里游玩时,用数码相机拍了许多相片。现在相机的电池显示电量不足,自动关机了。

    “看来以后我自己买相机,得买个aa电池的。一旦电池不够用,随时可以买一些新的干电池使用。”季翔鹜心里想。

    可是卡片式的数码相机,还真没有这种aa电池的,只能是多买一块或二块电池备用。

    季翔鹜后来自己买相机的时候才发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想要轻薄就不能用aa电池,只能是多买一、二块电池备用。

    那天的天气不算太好,阴沉沉地好像要下雨的样子。因此游人并不太多,季翔鹜反而觉得这样更好。

    上午在故宫里的时候游人比较多,季翔鹜在人群里挤来挤去,也没看明白什么景观。季翔鹜印象深的就是那几支铁炮,一直在想《鹿鼎记》里说的神武大炮会不会就是这些大铁家伙?

    等到了北陵又在想,能不能拣到什么宝物。

    季翔鹜却没想一想,这都几百年的时间了,不说以前怎么样,看现在每天的游人来来往往,就算真有什么宝物也轮不到你现在来拣。

    不过这里的面积相比沈阳故宫要大许多,加之天气不算太好的原因,相对的游人就显得少了,倒是可以仔细地看看景观了。

    同时天气不好,也并不太适合拍照留念,于是自然而然地就不必为电池电量不足的事闹心了。

    季翔鹜走累了,随便地坐在一棵树根上休息一下,眼睛漫无目的地看着旁边的湖水、树林。

    正在神志迷朦的时候,忽听得头上传来一声鸟鸣。

    如果换作别人,可能根本不会在意这一声鸟儿的鸣叫声,但季翔鹜是在深山老林中长大的,多年的耳濡目染使他对鸟的叫声非常敏感,非常熟识声音中所包含的几种信息。

    季翔鹜听得出来这是鸟儿求救的叫声。

    接着又是一声鹰啼。

    季翔鹜抬头搜寻。

    看见头上空中一只鸽子正拼命地逃窜,一只鸟鹰正紧追不舍。二只鸟飞掠过季翔鹜头顶的时候,二者之间相距不过几米的距离而已。

    在这个距离上,这只鸽子几乎没有生还的机率。

    事实也正如季翔鹜推测的那样,此时这鸽子已经被鹰追得又惊又恐,筋疲力尽,急慌慌地想飞进树林里躲避追杀。

    飞进了树林的鸽子却忙中出错,躲闪不及后一头撞在一棵树杆上。

    “啪”的一声,撞晕后的鸽子摔在离季翔鹜二十几米远的树下草丛里。

    鸟鹰的翅膀一翻,垂直落在鸽子身上,一双利爪死死抓住鸽子身体。

    这种鹰捕鸟的场景,季翔鹜不止一次看过,早就没什么新鲜感了,他只是安静地欣赏。

    弱rou强食是丛林法则,季翔鹜也没有想管这种飞禽走兽之间的闲事。

    可能有些人觉得眼睁睁地看着一只小鸟被另一只凶鸟吃掉而不出手相救,实在是无善心之举。

    有这种想法的人其实是把它们拟人化了,把人类的行为法则套用在了野生动物身上。

    鸟鹰与其他食rou动物一样,它们就是靠吃别的小鸟的rou生存的,如果随意地出手救鸽子,那就等于变相地杀死鸟鹰。

    但是季翔鹜突然发现今天这只鹰与众不同,不是说它的长相与众不同,而是因为它并没有啄食鸽子或吊着鸽子飞走,却用力地要把一件小东西从鸽子的爪子里抽出来。

    从一个晕死过去的鸽子的爪子里取下一件小东西并不难,鹰得到了那个小东西,嘴里叼着它就想飞走。

    现在居然有这种奇怪的现象发生,季翔鹜可不想再袖手旁观了,他也想知道,这二只鸟抢的是什么鸟宝贝。

    季翔鹜顺手从衣兜里掏出他的弹弓。

    季翔鹜这把弹弓可不是一般小孩子玩的那种细架软筋的,而是一把专业制造的弹弓,架壮筋粗,皮筋拉满了能把弹丸射出百、八十米。

    当然弹丸飞到七、八十米距离的时候就已经飘晃了,力道也大大下降,所以真正有杀伤力的距离是在三、四十米内,在这个距离之内才是力道最强、最有威力的范围。

    季翔鹜已经是个神射手了,完全能够在有效的范围内指哪打哪。

    任何一项技术都不可能像有些人所想的,或者武侠小说里描述的,遇到什么机缘巧合的人或事之后,基本上不费吹灰之力,马上就成高手了。

    季翔鹜在这把弹弓上用了不少的练习时间,现在的技术全是用时间和汗水换来的。

    写《昆虫记》的法布尔说过:学习这件事不在乎没有人教你,最重要的是在于你自己有没有觉悟和恒心。

    觉悟就是对学习知识要有明确的目标,你的内心要尽可能多地想着它,这是内在的动力;恒心就是对学习知识要有长期的行为,你的时间要尽可能多地交给它,这是外在的行动。

    季翔鹜在弹弓技术的学习方面,确实有着极大的觉悟和坚韧的恒心。

    说时迟,那时快。

    从季翔鹜看到鹰从鸽爪里向外抽东西,到弹弓出了衣兜,一颗钢珠跟着就扣进皮兜,再紧接着便拉开发射,整个过程只不过三、四秒的时间而已。

    啪!

    此时鹰刚刚飞离地面,弹丸飞射而出,正中鸟鹰的头部。

    季翔鹜对鹰似乎并没有手下留情,完全是一击致命的打法,其实并不是季翔鹜心狠手辣。

    猎人打猎的时候讲究的就是一击致命,抛开打猎这种行为本身的法律和道德层面的评判,单从打猎这项技术来讲,就是需要一击致命。

    一个猎人如果左一枪,右一枪,一连多少枪也打不死一只猎物,不仅会被同行耻笑,他自己都会感到羞耻。

    用弹弓打鸟类,除非打中它的头部等极要害的部位,不然根本不会对它造成什么伤害。

    这时鸟鹰已经飞离地面二、三米了,猝不及防被半路杀出的一个程咬金暗算了。

    弹丸击中目标要害。

    鸟鹰中弹后,脖子不受控制地一甩,正在加速运动的身体便偏离原定的轨迹,重重地撞到一棵树干上。

    但是季翔鹜的这颗弹丸并没有给它造成伤害,按照季翔鹜以往的经历,鸟类被这一颗弹丸击中之后,即便不会脑浆迸射,也要血溅当场。

    可是这只鸟鹰并没有流血,真正对它产生伤害的是它与树干的撞击。

    鸟鹰重重地撞在树干上,然后身体再掉到地上,再然后它就整个地晕死在当地,而它嘴里叼着的那个小东西则被抛出几米远。

    季翔鹜顾不上考虑鸟鹰的情况,急忙跑过去翻开草丛,等看到东西后却不免有些失望。

    那不过是一个一寸多长的玉石烟嘴。

    烟嘴主要分二种,一种是吸卷烟用的,要么造型奇特(比如海柳类的),要么功能较多(比如滤焦油类的);另一种是吸烟丝用的,造型简单,功能单一,且需要套在中空的连杆一端,连杆另一端再套上铜烟锅。

    季翔鹜拣到的这支烟嘴是后一种。

    季翔鹜拿着那个玉石烟嘴发怔,这个只有人类才能用的小东西怎么会成为二只鸟儿争抢的目标?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季翔鹜呆想了片刻,似乎在书上看到过有些鸟类喜欢收集亮晶晶的物品,发现了就叨回到窝里存放,看来这二只鸟也有这方面的嗜好。

    季翔鹜先是暗暗嘲笑自己的失算,二只鸟儿争抢的东西又怎么会是什么高级东西呢?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争抢的东西,也不可能被成年人放在眼里一样吧。

    季翔鹜想着不禁又嘲讽了一下这二只鸟,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可是眼前这二只鸟分明是为了一件它们根本不可能用到的东西而拼命,太可笑了。

    至于那二只鸟就留在原地吧,在大城市里拎着野生动物招摇过市,被会警察叔叔罚的。

    季翔鹜摇摇头拿着玉石烟嘴离开,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把一向自诩胆大包天的季翔鹜吓得魂飞魄散。

    就在季翔鹜转身已经走出去十几步的时候,一阵像是气球漏气一样“嘶嘶”的声音传来。

    季翔鹜寻声回头看去,看见先是躺在地上的鸽子,然后是躺在地上的鹰,它们居然都发生了异变。

    它们一先一后地从身体里发出了“嘶嘶”的声音,接着冒出了浅浅的蓝色的烟雾,再接着它们的身体开始胀大起来了。

    它们的翅膀、脚、头颈尽力地伸张着,胀大着。

    身体在胀大,同时形状也在发生变化,等到不再胀大的时候他们已经不再像鸽子或鹰的模样了,他们变成了“人”的模样!

    这一吓,可把季翔鹜吓苦了。

    白日见鬼了?!

    季翔鹜就觉得全身像过了电一样又酥又麻,头发直竖,二条腿发软,尿液差一点就忍不住自己流出来了。

    会不会是正在做梦?

    季翔鹜咬一下嘴唇,痛疼感很清晰,并不是正在做梦,而是现实。

    遇到这种场景,估计没有几个人能不被吓尿(sui)。

    好在季翔鹜在山林里放牧、放山时见过黑熊、野猪这种大野兽,也经历过诸如雷公劈树这样的险情。

    说起来也算是经历过多次的极度惊吓,所以季翔鹜才能保持行动能力而没有被吓瘫倒。

    趁那二个“人”正在变化之中,还没有完全成为一个“人”的时候,季翔鹜转过身飞也似的逃掉了。

    季翔鹜一口气跑出北陵的大门。

    胡乱地挤到了一辆公交车上,这里人多可以壮胆,还可以更快地离开是非之地。

    季翔鹜坐在公交车上身体还在不由自主地发抖,等到回过神来,发现时间已经到傍晚了。

    季翔鹜不知不觉在车上已经坐了很久,已经到了下班的晚高峰时期。

    季翔鹜现在真的非常害怕,他更想在人多的地方呆着。但是也不能再在公交车上坐着了,再坐下去他就该成为公交公司的人了。

    季翔鹜原本是打算明天去看看东陵和几个购物中心的,但出了这种诡异可怕的事,他已经没心思再看下去了。

    匆匆地回到了工地的宿舍,其他的工友还在工地干活。

    季翔鹜自己躲在床铺上想了想,最后决定马上回家。

    可是他并没发现,从北陵到现在一直有人在跟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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