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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们打好了丝城这一仗,把五国的有生力量消耗在丝城,形势将完全改观,五国将大为削弱,而我们依然强大,完全可以趁他们元气没有恢复以前来一次北征,打击五国的战略目标,比如马场、矿场,还有粮仓,对这些战略目标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破坏,要他们在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无法恢复元气,这对帝国来说,将有莫大的好处。”

    女王钻石般的眼睛望着前方,眼里闪烁着光芒,久久才又道:“只要北方不再牵制我们,我们就可以腾出手来,处理那些早就该处理的地方了。到了那时,帝国将更加强大,一统大陆也不是什么难事。”

    据两位当事者——唐昭娴和纪雪妃,事后回忆说,在那一刻,女王透露出一股少见的王者之气,大有君天下了一统大陆的英风豪气。

    女王出了一会神,继续道:“因而,对于丝城这一仗,关系极大,关系到大陆未来的命运,我们一定要打好这一仗。我想把丝城变成绞rou机,把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帝国的有生力量尽可能多地消耗在丝城。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要整顿内部,让我们有一个团结一心的政府来组织这场会战,我考虑再三,才把分散在外面的权力收了回来,对那些隐蔽在暗处的势力进行一次大范围的清剿。这些势力根深蒂固,来头不小,想通过一次行动就完全清除出去,那是幼稚的想法,只要把他们限制在不致于危害我们接下来的行动也就足够了,等我们处理完丝城危机,再来对付他们也不迟。雪妃,你要多派些人手,最大可能地收集这些势力的资料,必要时,快刀斩乱麻。不必向我汇报,直接采取行动。”

    坚毅的神态出现在女王光洁的粉颊上,显示她是一个女强人。

    “陛下放心,臣明白。”纪雪妃领命。

    “同时。我们还要组建一个灵活而强有力的指挥机构。你们说说看,谁最适合出任这一职务”女王征询两位心腹的意见。

    “奥森年轻,富有活力,才干不错,是个合适的人选。”纪雪妃道。

    “嗯,他是个不错的人选。不过,勃英特离不开他。还有呢”女王问道。

    “凤.花明是个很好的人选。她用一个二流军团抵挡住了京唐国的进攻,把紫云军团从二流军团打造成主力军团,才干非凡,非常适合这个职位。”唐昭娴对凤.花明很是钦佩。说话的语气都非常恭敬。

    “她也很优秀。当年,菲因五世大举进攻。帝国五个当世名将先后惨败,她以区区数万之众抵挡住了菲因五世数十万大军的进攻,非常了不起,是个不可多得的帅才。不过。依朕看,结交京唐国,开辟第二战场,是北方四国必然要走的一步棋,就算北方四国不游说菲因五世,菲因五世也要翻越断云山,向云阳要塞进攻。因而。她脱不开身。再说……”女王又一次否决了。

    “秋千冷,他是飞狮军团的军团长,才能昭著,必然不会让陛下失望的。”纪雪妃和这个飞狮军团的军团长有一面之缘,对他颇为了解,才提了出来。

    “对于这一仗。飞狮军团是一定要上的。不过,光凭飞狮军团难有胜算,朕想剑狼军团也要去,以这两大主力军团为主要战力,再抽调一些二线军团作他们的预备队。这样两个主力军团的军团长之间恐怕会有一些矛盾,任谁当上指挥官,另一人都难以心服,因而,这两人都不能出任指挥官。”女王显然筹思已久,对各种情况都揣摩得非常深入。

    “陛下,那谁来担当大任”唐昭娴和纪雪妃好奇地一起问起来了。

    “要使两大主力军团的军团长心服口服,必须是一位德高望重,才能非凡的人物,而帝国目前就有这样一位人选。”

    唐昭娴和纪雪妃对帝国不得不说很是了解,就是想不出这人是谁,忍不住打断女王的话,问道:“陛下,那是谁啊”

    “一个归隐以久,不问世事的人。当年,他的名头之响亮,整个大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你们不会想不起来吧”女王提醒着说。

    “是他。”纪雪妃和唐昭娴同声说了出来。

    纪雪妃奇道:“不是说他早就不在人世了吗”

    “你这秘情队长的情报工作做得不够好,要好好改进。”女王以玩笑的口吻说道:“人们一直说他不在人世了,那是误传。因为,有一件事让他非常伤心,他才一气之下归隐了。要想请动他出山,朕必须得先做一件事。”

    断云山本以险峻著称,千岩万峰刀劈斧削一般峭直,直插云霄,把京唐国和蓝月帝国隔开。连接这两个强国的仅仅是几条小道,马匹难以通行,两地通商,主要是靠行脚商肩挑背扛来完成的,因而,行脚商在这一带是个收入不错的职业,有不少人以此为生。

    为了和蓝月帝国争雄,菲因五世十年前就调动了几十万民夫,以原有的山道小径为基础,修筑道路。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以几十万民夫的生命为代价,终于把小道变成了栈道,通行车辆虽然有些困难,马匹经过不会有大问题了。马匹能够通过,军用物资就可以用马匹驮到断云三角洲,也算是个不错的进展。菲因五世以为这是不世奇勋,听到这个消息,非常兴奋,更加坚定了进军蓝月帝国的信心。

    此刻的菲因五世,身穿金甲,头戴金盔,腰悬宝剑,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神驹,驻马山岗上,威风凛凛,生出让人不敢仰视的感觉。

    他放眼远眺,俯瞰像蚂蚁一样蠕动的军士艰难地行进在栈道上。

    数十万大军行进在这条栈道上,速度虽然不快,从上向下俯瞰,蜿蜒曲折,前不见首,后不见尾,规模足够宏大,让好大喜功的菲因五世生出一股豪气,心想以此数十万雄狮,足以击败凤.花明,踏平蓝月帝国。

    一阵山风拂过,虽然有些冷,却让菲因五世心里生出无比舒爽之感,忍不住一声长啸,声震长空,声浪振荡重叠,奔腾远去,犹如万马奔腾,震得人耳鼓嗡嗡直响。

    菲因五世白马银鞍,身穿黄金盔甲,本就够抢眼的了,兵士们远远望见,总是忍不住偷偷地瞧上几眼,对大王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然而,倒霉鬼也是有的,一不小心,失足跌落万丈悬崖,落得个粉身碎骨的结局。

    这一声长啸,令仰慕无已的兵士热血如沸,也不知道是哪个马屁精竟然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人呼,众人和,数十万将士一齐呼叫:“万岁,万岁,万万岁!”

    数十万声怒吼汇聚在一起,威力之大,已到了笔墨难以形容的地步,真的说得上地动山摇,具有摧云裂帛之威。

    作为帝王,见过的大场面不色少数,如此的宏大场面,菲因五世还是见得不多,更何况还是在这种情况下,让他心中生出“任他万千人,吾独往也”的豪气,振臂高呼道:“万岁,京唐万岁!”

    将士们当然是出声相呼,要不然他唱独角戏大没看头也不好,一时间,漫山遍野都是“万岁,京唐万岁”的呼声。

    虚荣心满足之后的菲因五世一拍白马,向悬崖边走了几步停下来,白马不停地摇着尾巴,真是匹乖马,乖得像哈巴狗了。

    菲因五世威严地四下里望了望,开始了他那在历史上享有盛誉的“山巅演说”。

    “勇士们,你们是帝国的骄傲,你们足下这条栈道将因你们今天英勇无畏的大进军而载入史册,为我们的后世子孙所称道。因为,你们将从这里,从断云山栈道,踏上征服蓝月帝国,征服大陆的伟大征程!”

    “我知道,你们中有许多人,也包括我,你们的王,菲因五世在内,都不会有再次踏上这条栈道的机会,因为我们的勇敢行动将把世界踩在脚下,我们不必再走回头路!”

    他的演说极富鼓动性,将士们欢呼雀跃,大声欢呼:“菲因五世,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菲因五世意犹未足,再次鼓动如簧之舌,“勇士们,再次踏上这条栈道的人,将是我们的崇拜者,他们将踏上这条栈道,追寻他们的先辈足迹,就是今天的你们,作为勇士踏上征服世界的这条道路,来缅怀我们的英勇事迹。勇士们,让我们前进吧!把我们的鹰扬旗插到世界的尽头!京唐万岁!京唐万岁!”

    被菲因五世如簧巧舌煽动得热血沸腾的将士们忍不住高呼:“京唐万岁!京唐万岁!大王万岁!”

    菲因五世的“山巅演说”就文采和气势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名篇。然而,这都不是这篇演说出名的原因,根本原因在于他的这次大进军具有讽刺意味,有两件事让他的这次大进军在历史上享有盛誉,这两件事都是讽刺性极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