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但我的不是!
五 同样是马贼,他做这个的理由看来和我不一样。他是为钱和他的女朋友,我为了什么呢? 我找不到答案,也许只是为了好玩。 我是个喜欢车子的人,我的三斯仿山地车陪了我五年半,比我所知道的所有情侣待在一起的时间要长很多。 我想自己偷车的唯一比较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看着那些车子丢在那里慢慢坏掉会觉得很可惜,因为人们总是那么自私和不负责任,好端端的车子就这样扔在车棚或者什么阴暗角落里,让灰尘蒙住它们本来闪亮的光泽,让铁锈摧毁它们曾经旋转不息的双脚。 也许它们从来就不是什么价格不菲的好马,但它们也有渴望奔驰的灵魂。 相比之下,我们楼倒有个人每天骑着好马进进出出,他叫劳凯,家里条件似乎不错,所以总是骑着大功率的二轮小摩托在校园里驰骋,并且坐骑总是常换常新。 不用作猜测我也知道他其实究竟是干什么的。马贼有马贼的思维,也有马贼的经验和直觉。 但这不是我诟病他的原因,马贼不喜欢被人干涉,也不喜欢干涉别人。 问题的关键在于,劳凯就是那天献花给简若宁的男生。 一个每礼拜都会换辆车的男人对于女人的忠诚度是很值得令人质疑的,哪怕他是个车贩子。 有时候简若宁会到我们楼下找劳凯,似乎是因为内敛,总是站在楼门斜对过的小草地边上,两只手拎着小包,脚尖悬空在水泥路沿上,一点一点的,头也很低,从来都不敢正眼抬头看从我们楼里出来的其他男生,和舞台上判若两人。 只有一次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把头抬起来,把目光停留在楼里出来的一个男生的脸上。那个男生叫骆必达。长相平平,全无特质,却是个马贼。 马贼面无表情地骑着车和她擦身而过,就像作案时和那些华丽高级的避震山地或公路跑车而身而过一样。心里默念那句“Somethingdoesn`tbelongtoyou.”,并且相信她在自己经过时又会垂下眼帘,继续等待自己真正在等待的人。 对于简若宁我唯一的非分举动是那次偷车。因为连着有两次我没看见她骑着自己那辆自行车来上社概课,全是步行,便心生疑惑。 后来碰巧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东面那个僻静无人的停车区看见一个女生在停一辆粉红色的捷安特女车。 在我的眼里一辆被用过的车就像一个人的脸。有很多独特的细小特征可以用来辨认。等那个女生离开后我上去检查过了,就是简若宁那辆车无疑,只是换了把新锁。 那是我唯一一次偷一辆有主人的车,两秒钟内丁字刀就破坏了那把新锁。 我把车推到老地方的校外车摊,换了把结实的新锁,又特地加了根环形锁。但和以往不同,我没有把它放到学校东门那里,而是直接停到了简若宁她们寝室楼下,然后把两把锁的钥匙放到了车前筐里垫着的广告纸下面。 这是马贼的方式。 第三天上社概课的时候我看见简若宁终于又骑着这辆车来上课。 问题是,又过了两天。我无意中听到我的室友说起这样一则奇闻:我们学校有个女生把她的自行车借给以前的高中同学,结果一天夜里那车被偷了,但第二天早上却又出现在那个女生的寝室楼下,而且还换过了新锁,钥匙就放在车筐里,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六 那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有了三个新消息。 一是我去加拿大读书的事情快办妥了; 二是简若宁失恋了; 三是我的同行落网了。 同行是因为向一辆崭新的禧玛诺公路跑车下手时被当场抓住的,地点是在晚自修教学楼的外面。我听到这则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事发过后第二天,那时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于世,居然还是他们那栋寝室楼的副楼长。 我比那些对这则消息议论纷纷的大多数人都要了解于世为什么会做马贼。也清楚他为什么会被抓住。他显然已经不满足一辆辆破旧自行车带来的小利益,而是听从了收车人的怂恿,向那些好车下手。 柿子拣软的捏,车子捡旧的偷。忘记这一点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不再是个合格的马贼,所以他就会得到应有的下场。 我自己的生活却依旧平静,好像完全是个局外人。 也差不多就在那个时候,简若宁不再出现在我们楼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装束很嬉哈风格的女孩子,站在楼下等劳凯用大功率的哈桑二轮摩托载她出去玩。 与之相对应的是。那几天的社会学概论课简若宁都没有来上。 “幸好老师没点名。”陈镇也发现这件事情后这样补充道。他真是个单纯的人,大学生活里除了机械工业课本、男生食堂的炸鸡腿、F1和盗版电影之外,只有一个叫骆必达的性格内向乖张的男生。 陈镇也是这所学校里第一个知道我要出国的人。我也只跟他说过我妈那支里就那么一个亲meimei,而这个亲meimei偏偏没有生孩子的功能,现在在加拿大混得不错,所以很早就要我过去念书。 我等简若宁分手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了,但同时我也要离开了。 马贼的报应。 七 我在学校待的倒数第二天,那个星期三晚上,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是我寄出去了一盒DV的录影带,收件人是学校的保安处。带子的内容是劳凯在学校南门小草坪那里怎么和学生做黑车买卖的,他生意兴隆,当时转手掉两台车。而我借的那台DV质量很好,可以拍得很远,在夜里也能把劳凯的脸拍得很清楚。 和影带一道寄去的还有劳凯的寝室地址。 本来我并不准备为难他,但是有一天晚上我碰巧看见劳凯在学校南门外面的小饭店门口当着一个女生的面给了于世两个耳光,而那个女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于世的前女友,也是现在取代那个嬉哈女孩站在我们楼下等劳凯的人。 那时的于世已经被学校开除,早已没有我前两次见他时的自信和机灵。他被高大的劳凯打倒在地,那个女孩则高傲地别过脸去。跟着劳凯骑上那辆蓝色的HONGDA扬长而去我不是正义的化身,我只是个马贼。 但马贼有自己执行正义的方式。 第二件事情是我把我那辆三斯仿山地推到东门那里,跟那个收车人讲我要走了,然后把自己的坐骑卖给了他,价钱是三块钱。 我讲了三遍三块钱。因为那个收车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我有史以来卖给他的最低价。 用这三块钱我在东门外的公共投币电话亭给简若宁的寝室打了个电话。 我那天问办圣诞节晚会的学生会干部打听简若宁,他们说只是朋友介绍来助场的,忘了名字,担有寝室电话号码。 电话就是简若宁本人接的,我听过她唱歌,认得出她的声音。我说你好,我想你应该不认识我,我就是那个偷过你自行车的人。 简若宁沉默了一会儿,却问了一个有些顽固又有些笨的问题:“你究竟是谁呵?!” 我说你真的不认识我,我只是好心办坏事。明天我就要走了,走之前特别跟你道个别。 简若宁那边又寂静了好一会儿,但却没有挂电话,其间我加投了一枚硬币。最后她忽然口气温和地问我: “我能见你一面吗?” 八 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在北门外面的那个车摊买了两把环形锁。 我把第一把锁给了当初令于世落网的那辆禧玛诺跑车,那真的是一辆很亮眼很好的车,价格不菲,在古代肯定属于千里马。其实我很早就认识了它,甚至知道他的主人住哪栋楼,但从来没想过要下手。他的主人自从于世事件后就格外小心。给车上了四把各个类型的锁。 我在他们楼下的车棚里找到了它,拿环形锁把它和车棚立柱锁到一起,整个过程不消一秒钟,锁的钥匙则被我扔到了附近的花坛里。 我现在才发现。其实上锁可以比撬锁快很多。 第二把锁用在教学楼那里。我在教学楼的底下车库里找到了陈镇的那辆凤凰牌城市车,感谢上天它停得离简若宁的女车很近,不必我搬出很远就能将两辆车子靠一起,然后将它们的前轮锁在一道。 十二分三十九秒后,这学期的倒数第三堂社会学概论课下课。 学校里的树很少,就像真正的适合骑兵流动作战的大平原。所以我只能站在旁边那栋教学楼的阴影里面,静静的看着十五分钟后陈镇狼狈而又拼了老命的架着两辆自行车的车头,简若宁则在后面负责推着后轮,二人二车缓缓前行,还不断做着交流,四周则是下课学生川流不息的自行车车河,整体上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学校里最近的自行车摊距离这里有十五分钟左右的步行距离,我相信在这十五分钟里,很多事情都会发生。 前一天晚上我没有答应和简若宁见面,因为已经没有必要。 但在挂电话之前我问了她最后一个问题: “走之前,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她犹豫了一下,讲,我叫骆英纷,骆驼的骆,英雄的英,缤纷的纷。 骆英纷,落英缤纷,美丽极了的名字,而且和我一个姓氏,真巧。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她反问我。 我缓缓叹口气,说,谢谢你的名字,我走了,再见。 然后挂断了电话。 看着陈镇和简若宁,不,骆英纷的身影渐渐被车海所埋没,我慢慢走出自己藏身观察的阴暗处。手里握着的那串环形锁的钥匙轻轻的发出金属质特有的清脆碰撞声音。 当初刚进大学的时候,学生会搞过一个很无聊但规模浩大的寻找你同名或者同姓的伙伴的活动,那时室友还们没有被网络游戏所污染,讨论着要不要参加。我对此嗤之以鼻。没有产生任何兴趣,相反开始研究起了自行车。后来参加了那个活动的室友说活动里姓骆的只有一个女孩子,和我们一届,长得不错,歌也唱得好。我不去真是可惜了。我当时的反应是,他无非是想编个人出来让我后悔罢了,真是小孩子气。 我转身向学校正门口方向走去,很多的学生和很多的自行车在我身边擦肩而过,像多彩又快活的鲤鱼潮,谁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就像当初我四处观察角落里的旧车一样。 快走到大门口的喷水池这里,我看到一个男孩用自行车的后坐载着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子从校外慢慢悠悠地骑进来。两人显然还是大一新生,脸上还带着刚走出中学校门后残留的青涩 这个学校,再也没有马贼了。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和我擦身而过。然后停住步子,却没有回头,只是右手轻轻一松,那串此刻背负着重要使命的环形锁的钥匙连同那把陪了我快两年的丁字开锁刀,一起陌声沉入了那个清澈的喷水池,最后安静的躺在了池底,像两块微型的金属墓碑,宣告了最后一个马贼的孤独离去。 ———————————————— 故事讲完了,很长,长到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讲。因为我觉得相比这个意味深长的故事。金泰妍更需要的是睡眠。 但不知道怎么的,嘴一张,便停不下来。这是一篇没有太多实际意义的小说,它没有思想偏重也不是靠情节取胜。通篇看上去平淡非常,却反倒更加格外的吸引人。
或许,是因为这个故事,有着一个“不可言说的错过”的标签吧。 这时金泰妍的呼吸声逐步细碎平稳,事实上故事说到后半段的时候我就刻意的放轻了音调。 就在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的时候,她闭着眼睛。突然用温软的语调开口: “你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错过,为什么明明相爱,而且在一起就会很美好,却还是身不由己。” 对于这个问题,我沉默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紧接着,她又继续问我说: “人在这世上到底要活成怎样,才能自己把握感情,才能不那么无可奈何?“ 这第二个问题,我是有答案的。 我跟她讲:“永远都没办法。” “只要活着,总有自己掌控不了的。但如果我认定了某件事情,即使撞的头破血流,我也会走下去。没有办法,但我们可以选择直面代价。” ———————————— 早上八点,闹钟响了。我揉开惺忪的睡眼,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发现外头果然大雾弥漫。所有的高楼都好像漂浮在空中,江南区聚在一起的那些建筑物,甚至像是哈尔的移动城堡。这一幕先不说泰古这会儿醒了没有,就算她醒了,第一眼应该也看不到。因为昨晚我走的时候,替她拉上了窗帘。 现在,我打算要去帮她拉开了。 一路上经过数个市场,随意挑了一个好停车的进去,买了一些食材之后,我驱车去往了泰古的宿舍。 昨晚我差不多是快到一点的时候走的,到这个时候也才七个小时,估摸着那丫头还在睡,为了避免按响的门铃吵醒她,我直接给帕尼打了个电话,让她起来开门。 至于为什么不给顺圭打……拍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个响当当的大懒虫,而且还是被吵醒了之后脾气很暴的那种。所以理智告诉我,还是不要打她的电话为好。 过来给我开门的帕尼尼,脸上的表情理所当然的相当诧异,对此我只是提了提手上的袋子,说了一句:“来给你们做早饭的。” 把这话儿一听进耳朵里,那是开心的不得了的她,哪还管得着具体的原因是什么。在她眼里,有人给做饭就是极好极好的了。 再于是乎,她很干脆的我冲我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您先忙着,我去睡个回笼觉了。” OK,这帮家伙,基本上就是要无解的节奏了。 多的话没说,放走肯打鸡早餐帕尼尼之后,我开始捋起袖子自己做起了早餐。 轻手轻脚捣鼓着的半个小时过去之后,我去到阳台打了一个电话。 时间就这样跳到九点,我挂掉电话回到餐厅,坐到椅子上,并切换出一首起床音乐,将手机放到桌面。 那首起床音乐,是曾经的曾经,无限循环过的—— 最先打开房门出来的,是睡过回笼觉的帕尼尼,她以极快的速度刷完牙洗完脸坐到我的对面,眼巴巴的等着自己的那份早餐。 我笑了笑没有动,第二个出来的是金泰妍,她起先还揉着眼睛,一脸不耐烦的疑惑是谁一大早上的在那放歌。但当看到我的时候,她顿在那,完全的怔住了。 这一怔并没有持续太久,稍过片刻,她微抿唇角,迈开步子坐到我的旁边。 我起身,端过来三碗蔬菜粥,将其中一碗推到了那个家伙的面前。 她瞅了我一眼,然后用素手拿起调羹,盛了一大口满满的塞进了自己的嘴里,一点也不管那粥还是烫的。 在边上来回扫了我两个一眼的帕尼尼,第二眼看到了泰古的碗里。随后她拨了拨自己的粥,又拨了拨顺圭的粥,随即嫉妒爆发。 “么呀,刘承宇你也太偏心了吧,为什么就只有泰古的碗里加了蔓越莓,我们的呢!我们的呢!” 重要的事情要说两遍,不过就算她说二十遍也没用,因为我瞥了这个咋咋呼呼的家伙一眼: “你不是不爱吃吗?” 一听这话,帕尼尼立马就不乐意了。不过就在她准备反驳的时候,懒虫顺圭推门走了出来。 一下子感觉是找到队友了的帕尼尼瞬间开启打小报告模式,然而一眼就看见我的诧异顺圭,暂时没空理会她。 这家伙先是看了一眼时间,然后和帕尼尼一模一样的扫了我和泰古一眼,最后,她开口跟我说: “你们两个……这是在一起了吗?” 我坐回到泰古身边,回答了她的这个问题。 我说: “恩,我们现在在一起了。” 这是一道穿透了时空的告白,几乎声若洪钟。身旁的金泰妍好像是被震到了,她转头看向我,懵圈的样子特别可人。 我笑着问她说: “怎么,你不要和我在一起吗?” 下一秒,她的那双晶莹欲滴,瓦蓝瓦蓝的眼眸,再也没有半缕残云。 我听到她说: “为什么不呢。” 2015年的2月2日,东雾沉浮着整座城市,那首开始重复第二遍。 早餐过后,我带着她去打第二针。 我们走在漫漫的雾中,而首尔也恰好掩映在这迷蒙的雾中,像是一个幻象,像是一座海市蜃楼。但我牵着金泰妍的手,知道这是真的。 是的,一切都结束了。新的开始,正在指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