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这是年轻人的时代
朱青心里非常明白,曹化淳是一位亦正亦邪的大内高手。正是因为他平反了魏忠贤遗留的许多冤假错案,邪则因为他身体上的缺陷而导致心理上的细微变化。因为太监,从来都生活在暗黑的世界里,为此,曹化淳练就了一身绝世武功,一来傍身,二来分忧。 说是分忧,当然是为皇上分忧,然而,崇祯帝被曹化淳的门生王承恩蛊惑了心智,在最关键的时候,排挤曹化淳,曹化淳一身武功,何惧王承恩?但是他不想本就行将就木的明皇宫在陷入血雨腥风地争斗中,于是,他上演了一出金蝉脱壳。倒也脱得干干净净,若不是朱青此次偶遇,恐怕世上无人知晓曹化淳还活着。 “曹公公,我师父杀风念你忠心有加,也相信您老人家吉人自有天相,特命我时刻注意您的消息,如今看来,我师父算是对了。”朱青说道。 “哈哈哈,杀风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大内高手。我之所以甘心退出朝廷纷争,就是因为还有杀风顶着。我也就放心了。现在看来,我的离开未尝不是正确的选择,这天下迟早是你们年轻人的,我留给杀风,杀风留给你。看来并不坏。”曹化淳会心一笑,朱青的本事,他是早就听说了的。 “公公,晚辈有些不明白。你既然不想过问朝廷之事,为何选择这一带落脚?据我所知,这是关外最有名的官道……”朱青疑惑问道。 “真是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啊。那我问问你,你为何来这里?”曹化淳反问。 “为了狼。”朱青没有忘记自己的来意。 “我也是。” “哦?” “说来惭愧。我一个败身之人,不管走到哪里,别人都会另眼相看,当然,那是在我允许的情况下。”曹化淳嘴角一笑,继续道,“但是,我现在不想动手了,我曹某这辈子救了不少人,却也杀了不少人。我只想安安稳稳地真真正正地像个人一样过活。我听说西域有种还元术,身腐之人与狼共舞可活血生筋,再造根元。几年前我离开皇宫,来到这里,就想过回正常男人的生活。也许是上天眷顾,竟有起色。哈哈哈。”曹化淳说着,哈哈大笑起来,说着,他一把摘下斗篷。 朱青顿时惊呆了,我的乖乖,这位昔日的大太监竟变成一位美男子!虽然声音还有些尖锐,但是喉结明显凸出,脸上更是洋溢着阳刚之气。像他身边的白狼一样,给人以雄伟之势。 “公公莫非也是用狼血的缘故?”朱青问道。 “非也。我用的是狼性!还元术需要强大的内功加以调息,置身狼群之中,通过月以继日的运功调息吸收狼性,激发人体阳刚之气。所以……”曹化淳顿了一下。 “所以什么?” “所以,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这里的任何一头狼!” “可是,我今天就是来取狼血的。” “我知道。” “你知道?” “所以我在这里等你。” “可是你不会让我伤害任何一头狼。” “是的。” “要是我非取不可呢?” “你是第一个敢这样跟我说话的人。” “我没有办法,我今天必须取得狼血。” “不惜犯上?” “她是我朋友,我不能眼睁睁看她死去。” “那你就能眼睁睁看我死去?” “你死不了。” “哈哈哈,好一个死不了,那你应该很明白,既然我死不了,而你又必须取狼血,那么只能是你死了。”曹化淳笑道。 “如果这是最好的办法。”朱青低着头,手中却紧握着刀。他知道,大明十四势在曹化淳的眼里都只是雕虫小技。因为这些伎俩都是他交给杀风,杀风在传给朱青的。但是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宁儿死去。 “糟糕!宁儿姑娘的脉象越来越弱了。”山后面,冷刺替宁儿把了把脉,一炷香的时间已将近。 “怎么办?朱大哥怎么去了那么久?会不会出什么事啊?”袁若在一旁着急问道。 “可是,我闻不到任何危险的味道。”冷刺淡淡地说,如果朱青在狼窝出事,以冷刺的经验和敏感,他是能感觉到的。 但是,冷刺这一次判断错了。他之所以闻不出任何危险味道,是因为危险被一个人完全震住了,那便是曹化淳。他几乎不动声色就能控制狼窝,控制这片领域。 呼!一阵寒风吹过,朱青静静地闭上眼睛,手里的刀在思考着。曹化淳的头发轻轻飘了起来,他有点吃惊,他很少感受到这样的杀气!眼前这位年轻人比他想象的要强百倍。 “公公!得罪了!”朱青突然睁开眼睛,左手甩出圆月弯刀,右手挥着绣春刀就追了上去。面对曹化淳这样的高手,唯有出其不意,方有一丝胜算。 圆月弯刀的刀法让曹化淳大吃一惊,就算是杀风也未必能将圆月弯刀使唤得如此精妙,很明显,朱青已经青出于蓝,但是对于曹化淳这位祖师爷,显然还不够!只见曹化淳后退一步,将斗篷旋转出去,斗篷与飞刀相缠,顿时将飞刀的锋芒化解,加上斗篷的魅影挡住了朱青的视线,朱青不得不改变最初的路数,但是这一改变,速度和力道顿时弱了许多。当朱青手握绣春刀劈到曹化淳面前的时候,曹化淳以手为刀,一招米僧拜佛祭出,赤手空拳愣是将朱青的绣春刀夹住了,非但夹住,还运作强大内力将朱青吸了过去。朱青一招落空,却也不是等闲之辈,他知道硬拼内力是拼不过曹化淳的。唯有巧取才是正道。于是他抽身在空中翻转,双手旋转刀柄,绣春刀如风钻般转动起来。曹化淳没想到这小子竟来这一招,不得不弃刀抽身。因为即使是曹化淳,接静刀容易,变刀难。曹化淳后退两步,甩甩手,他看了看自己通红的手掌,心中自有几分赞叹,他已经好多年没遇上这样的对手了。 正当曹化淳抬头准备在来一回合的时候。突然一个圆筒抵住自己的额头。“公公,晚辈不想伤害你。” 这个突如其来地怪物让曹化淳吃了一惊,但经历大风大浪的曹化淳很快便微微一笑,“天罡五雷?” “没错。公公最好别让晚辈失手走火了。” “哎,看来,我真是老了。世界是你们年轻人的了。想当年,我在藏书阁看见《神器谱》,觉得那是天方夜谭,没想到,我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也罢……哎。”曹化淳摇摇头,他见过天罡五雷,知道自己纵然内力深厚,可怎么也抵不过这天罡五雷一轰啊,何况这朱青扳机一扣动,就是典型的爆头啊。 “那晚辈只有对不住了。”朱青一手拿着天罡五雷,一手拿着绣春刀,刀口指向狼群。朱青不忍去看,他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会亲手取了它们的生命。 “嗷嗷!”狼群开始sao动,这是恐惧与死亡的气息。狼从来不会坐以待毙。 “算了。我知道你下不去手的。”看着朱青迟迟没有挥刀,曹化淳说道。 “可是我要救人。” “拿去。”说着,曹化淳将一个小瓶子丢给朱青。 朱青眼前一亮,“这是……?” “别忘了,夺命飞是谁发明的。”曹化淳微微一笑。 朱青顿悟,“多谢公公!”朱青赶紧收起武器,对曹化淳抱拳致谢。 “好了,看来你是一个真汉子,杀风没有看错你。”曹化淳微微一笑。 “谢公公,方才多有冒犯还请公公海涵,公公如不介意,不妨跟朱青回山海关,再图报效国家。”朱青道。 “算了。我离开这么多年,你们不是照样好好地扛下来了吗?再说了,我的事情还没结束呢,要全好了,我势必要进城走走的。”曹化淳说着,挺了挺下身。 朱青会意一笑,“哈哈哈,公公才是真汉子啊!哈哈哈” “好了,夺命飞的时辰要过了,救人要紧。记住,曹化淳已经死了。” 朱青想起宁儿,赶紧辞谢,“晚辈明白!” “别忘了,你救的是一名满清女子!”曹化淳朝着朱青的背影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