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游戏小说 - 英雄联盟背景故事在线阅读 - 第10章 父子演武(上)

第10章 父子演武(上)

    德玛西亚人对于参军的热情高涨,行动自然也就很快。只用两三天时间基本就已报名完毕,根据军部统计上来的数据表明,今年参军者的人数在五千左右,与政府掌握的适龄青年人数基本一致。也就是所,差不多所有到了年龄的人都报名服役了。从这一数据上看来,德玛西亚人的确有值得自豪的理由,其真挚的爱国热情在其它地方很少会表现得如此直白。

    报完名之后,嘉文、盖伦和加洛斯三人走在街头,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突然心中都生出一番感慨。在服役通知书盖上“通过”二字的那一刻,三人似乎都成长了不少,至少在心理上是如此。对于大部分德玛西亚人来说,参军作战的确是他们共同的成人礼。当确定自己将成为一名战士,浮躁的心刹那间安定了不少,少了些调皮多了些沉稳,少了些玩闹多了些责任。此时此刻,他们才真正觉得自己是这座城市的一分子,当为她的繁荣尽心尽力,为她的和平稳定抛头颅洒热血,守护她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三人一边想心事一边往前走,许久都沉默无语。像之前那样打闹嬉笑的日子也许再也不会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要为家庭,为亲人,为国家付出一切,包括青春、荣耀,甚至生命。时光宝贵,得多加珍惜才行,带着这个念头,嘉文建议说:“时间充裕,我们再到光盾大道去逛逛?”

    盖伦想了想,说:“答应了我meimei下午带她去吃鱼丸。要不你们先等等,我回去叫她。”

    一听这话,嘉文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想起某年某月某人被禁锢在城门下一天一夜,让来往人群指指点点百般嘲弄的事情,心中充满了忧伤与屈辱。加洛斯的脸色也不好看,嘴角不自觉地抽搐,大概回忆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两个人异口同声说:“走你!”

    加洛斯也没有玩的心思,说道:“老爹还等着我回去训话,今天就不逛了吧。”

    另外两人一听他提及“老爹”,脸上同时浮现出纠结的表情,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外挪,想尽量离远点:“滚你!”

    新军检阅仪式定在三天以后,所有新兵都尽量利用这不多的时间与家人呆在一起。毕竟战争总是要死人的,无论准备工作怎样充分,也都不敢说可以完好无损地回来,如果运气不好,说不定小命就要交待在战场上。多年战乱,一代代德玛西亚人经历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役,早已把神经锻炼得无比粗大。也许回来时还活蹦乱跳,也许最后一眼即是永别,无论结局怎样,他们都能勇敢地面对一切。这就是符文大陆人民的宿命,无法逃脱,也不知道终点在哪儿,唯一的区别只在于如何面对,如何看待。对于德玛西亚城的居民来说,他们有充分的理由乐观:至少,他们是为了自己的自由和幸福而奋斗,为了不被奴役而奋斗。这就足够了,比任何理由都强大。

    在这三天中,除了陪家人,盖伦把其余的时间都用来进一步磨炼自己的战斗技巧。出身于将门世家,虽然在魔法悟性上像块“石头”,但是他从能撒开脚丫子奔跑,柔弱小手拿得动木棍起,没有一天停止过对武艺的磨炼。当六七岁时,别的孩子刚刚开始进行初级军事训练,他就已经能把铁剑挥舞得呼呼生风;当十二岁时,他已经力大无穷,力量上超过了部分成年人;如今十八岁,由于多年严加cao练,他玩单手倒立甚至比北方马戏团的杂技演员还要花哨,跑得比旷野中的猎豹还要迅疾。

    在即将上战场前,常规训练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盖伦只是把每一个做了千万遍的动作,再努力做得更加完美,并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破绽。他挥动一把大剑,只所以说大剑,是因为这柄剑的分量相当于十柄普通佩剑,剑身宽度也相当于三柄,总长度接近一米八,光剑身就有一米六。这种剑只有天生神力的人才能名运用自如,否则只是累赘,发挥不出其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威力。所有德玛西亚人都认识这柄大剑,所有德玛西亚的敌人也都认识它,因为这是历代德邦大将军的专用武器。

    嘉文一世时期,作为其最忠诚追随者的大将军,在经过浴血奋战之后战胜一名神秘的强者,并得到一柄巨大的利剑,这柄剑本身锋利无比,剑刃中更充满着神秘的魔法力量,可以召唤出风暴并与风暴融为一体,在持有着周遭释放出死亡风暴。大将军把剑献给嘉文一世,从此暴风之剑成为德玛西亚王国的护国神器之一。然后大将军又找到最高明的铁匠仿照暴风之剑打造了一柄利器当作自己的武器,同样命名为“暴风之剑”,为国王征战天下,立下赫赫战功。这柄大剑成为大将军府的传承武器,历代子孙都手持武器走向战场,用铁与血证明它的荣耀。

    据传在战场上,只要暴风之剑一出现,即使再勇猛的敌人也会失去战斗的勇气,畏缩不前。

    此刻盖伦手中的剑并非是祖传的利剑,而是粗糙的仿制品,但无论造型还是重量都一模一样。从十二岁能够顺利舞动大剑起,盖伦就把它当成最好的玩具,只要一有空就勤练不辍。作为大将军府第四代继承人,盖伦渴望有一天可以像父亲、祖父、曾祖父那样,手持暴风之剑走向战场,亲手用敌人的鲜血来给它增添荣耀。

    与暴风之剑的风格相匹配,大将军府家传的武艺朴实无华,没有任何花架子,简单而又复杂,略显笨拙却又格外致命。说它简单,是因为来来回回就是那几个劈砍动作;说它复杂,是因为发力的技巧和劈砍的角度很有讲究,没有人指点很难领悟;说它笨拙,是因为看上去似乎每一次攻击都不留余力;说它致命,是因为已经有无数领教过的敌人倒在血泊之中。

    此刻大将军正站在一旁,看着儿子汗如雨下地cao练。口中高声喝道:“身不动四肢不动,身动四肢动。以腰为轴,腰催肩,肩催肘,肘催手。不要暴露攻击意图,瞬息之间集合全身之力,才能够克敌制胜。”

    盖伦一边练习,一边气喘吁吁地说道:“父亲,我马上就要出征了,教我几招绝招防身吧。”

    大将军道:“虽然已经说了无数遍,但我还是要再次告诉你:世上从来都没有所谓的绝招,在战场上越是复杂的动作越是无用,只有直接、快捷、刚猛,才能杀死敌人保全自身。一个简单的劈砍,练习百万遍,就会成为战无不胜的绝招。其实世间之事,也大多如此。”

    “话虽这么说,只是想到很快就要上战场上,心里还有些忐忑不安。”盖伦站住,用衣袖抹着汗说道。

    大将军看着儿子,眼神中充满慈爱,不再像之前那般严厉:“战场之上,两军相接,没有回旋的余地,只能够勇往直前。我们将军府的武艺刚猛无匹,直冲直打,就是这个道理。你的悟性虽然不算很出众,但肯下苦功,又能坚持,正是练习武艺最优良的素质。目前来看,你已经基本掌握了动作要领和发力技巧,在家中能学的东西,我都教给你了。”

    在印象中,盖伦这还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的夸奖,他揉揉头发说:“虽然父亲教的东西我都会,但总感觉似乎少点什么。”

    大将军呵呵一笑,接过儿子手中的大剑,说道:“你看我做一遍。”

    只见他后腿弯曲作为支撑,前腿迈出一步,膝盖顶住,双手持剑。此刻在别人看来,他就像是一座屹立不动的高山,面前虽有千军万马亦无法将其撼动。当他挥剑劈下时,整个人拔地而起,如同火山喷发,气势惊人,但实际上两脚始终不曾离开过地面。剑锋在空气中划过,似乎要将面前的空间劈为两半,甚至能听到剑刃的吟鸣。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下劈,整个动作却快若闪电,充满力量和阳刚之美,更有浓重的杀戮之气扑面而来,让人心生恐惧无法招架。

    大将军收剑柱地,问道:“你看出来区别在哪里了吗?”

    盖伦挠了挠头,傻笑两声,说:“虽然已经练习了无数遍,可是我却始终没有办法达到这种力敌千军的气势,可能是我太笨了吧。”

    “这不能怪你,我们的剑法,本身就是杀人之剑,而非表演的剑法。通过练习虽然可以学习动作和技巧,却只能做到神似,无法弄领悟其精髓。而这些缺憾,需要你在战场上不断学习。”

    盖伦点头表示受教。

    大将军又说:“其实很多人至死都不明白,在战场上拼杀,武艺本身是虽然可以让你保命杀敌,却并不是最主要的能力。”

    “那到底是什么呢?”盖伦望着父亲问道。

    大将军看着儿子,玩味地说道:“即便现在告诉你,你也不可能明白。还是留给你去战场上寻找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