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群像剧12
从“dollars与外地暴走族开打”到“范马勇次郎与知名格斗家开打”、从“利兹与面包车四人组碰头”到“利兹与鲸木重获得初步共识”、从“街上处于暴风雨前的宁静”到“街上民众恐慌逃窜”,这段时间折原临也与平和岛静雄的追逐战一直没有结束。 呵,该说折原临也很能跑,还是说平和岛静雄很能追? 其实这是几年前的常态,在临也和静雄还是的同级生时,他们就经常还没放学就你害我、我追杀你,在池袋街道上追逐个几个小时也不是没尝试过,一般都是的赛门强迫他们‘言归于好’。 ……不过,这一次不一样,不仅赛门被罪歌之子堵在里面,还有平和岛静雄是真心想要杀死折原临也。 “?”一路追进一条靠着一个无人建筑工地的小巷中,平和岛静雄不由得被摆在小巷正中间的手机吸引住注意力。 毫无疑问,这是折原临也的手机,刻意摆在那的手机。 一般这时候,都代表着临也的一个阴谋,然而静雄没有想那么多,走过去直接拿起来接听……哼,即便这部手机是note7,贴脸爆炸,也一样伤不了他这个,没什么好担忧的。 “唷,小静,好久不见了啊。”手机中传来的果然是折原临也的声音。 没有嘲讽宿敌见了自己之后一直逃跑,静雄只是冷冷说道:“臭蟑螂,给我滚出来。” “呼……”喜爱嘴炮的折原临也,面对如此充斥着恶意的直球,也是没有办法接下去,只能故作忧郁地长叹一声,“我原先的计划呢~这出戏该由人类来挑大梁……dollars,黄巾贼、蓝色平方、栗楠会,我相当期待他们的表演。” “…………”平和岛静雄没有说什么,他早知道临也的劣根性,否则他为何会如此憎恨着他? “所以说,非人者差不多是时候离场了吧?”折原临也直接将静雄定义为‘非人者’之一,“小静你呀,这次大约是真的想毁掉我没错吧……嘛,这也没什么,但是如果你想破坏掉这城市现在的状况,对人类来说根本是一种亵*渎了吧?” “你,废话说完了吗?”静雄已经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指,几乎要将手机握碎。 “我不能让你这么做,所以,”躲在暗处的临也按动控制按钮,“——你是时候消失了。” “——静雄前辈!” “?”静雄还没来得及转过头看向自己工作上的后辈,已经被人一下全力扑击推在身上,顿时失去平衡,向前几步踉呛。 “喂,梵萝娜,你在干什……”突发的事件让静雄大声抱怨,同时转向身后,结果他看见了……自己几秒钟前待着的那个位置,砸下无数根钢材,声势极为浩大。 “……”静雄一时间愣在原地不动,甚至忘了呼吸,无法理解眼前是什么状况。但当他看见无数根钢材散落在巷子里,还有被其中一根工字钢压在下面的梵萝娜,他终于记起来要做什么,“瓦罗娜!” 静雄当场冲了过去,一手抓开钢材,重达数吨的钢材在他手中如同木板一般。 “喂,梵萝娜!振作点!喂!” “……静雄……前辈……唔!”钢材并没有在落下时直接砸中她,但她似乎有被弹射的钢材波及,不仅身体四处都流着血,左脚还是被压断了。 “太好了!你还活着!振作一点!”听见瓦罗娜的回应,静雄这才松了一口气。 “无须……担心。我原本计划回避,但无法彻底回避弹跳的建材。”这个俄罗斯美女也是有来历的,经过刻苦锻练的身体躲开了钢材的直击——但说到底,没被弹射的建材弄死,还是有相当的运气成分在。 “你这混帐……这样舍身救我做什么……”实际土,就算掉下来的钢材直接砸中静雄,他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大约是受点轻伤吧? “但是……”瓦罗娜或许也知道有这可能性,只不过……有些时候,人类的行动并不完全出于‘理性’。 “静雄前辈!”仰躺在地上的梵萝娜,突然瞪大了眼睛。 静雄领悟到她的视线与喊叫代表的意思,立刻抬头望向天空——事实上,他早就应该往上看了,钢材绝不会无端白事地从天而降,绝对是有人在搞事,只不过,比起寻找那个谁都心里有数的恶棍的身影,静雄认为确认舍身拯救自己的后辈的生命安全更加重要。
然后,他看见了那个居高临下,俯视着他们的情报贩子……以及,一台摇摇欲坠的堆高机。 堆高机终于失去了平衡,掉落下来,这段时间平和岛静雄完全可以翻滚闪躲,只是这么一来,受伤的瓦罗娜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 于是,静雄站起来,对准从五六层楼高掉落下来的堆高机使出一记极其单纯也极其强烈的! 然后……堆高机就这样被撞开了。 嗯,从高处落下,重量估摸最少有五六吨重的重型钢材堆高机,被静雄一下撞开了! 在肩膀与堆高机接触的瞬间,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堆高机的落下轨迹大幅偏移。斜斜弹开的堆高机直接撞上兴建中大楼的墙壁,撞破水泥墙,落进大楼的内部。 “…………”不仅俯视着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哑口无言,就连因此获救的瓦罗娜也一样无法相信发生在眼前的事实。 她见过静雄一脚踹翻一辆车,也知道静雄根本不怕匕首的刺击,甚至听说过子弹大概无法打穿他的身体。但还是没想到,他竟然能够这样夸张,仅凭臂力与强健体魄,便撞开了堆高机……刚才那种状况,就连范马勇次郎也一样如此乱来吧? “……你没事吧?”保护完瓦罗娜后,静雄松了一口气,露出微笑,“……抱歉,你稍等一下。” “……?” “我稍微做点私人小事,马上就回来带你去医院。” 顺便,去警察局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的杀人犯,应该不会被判死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