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 傻子与马可
真族女王看着犹犹豫豫的易安和强行欢笑的二先生笑了,她慵懒的靠在座椅上,轻柔的抚摸着自己腹部的伤口,有些怀念这个动作。 她无从选择,她只要一个人来帮助真族,这个人必须是书院的人,必须是那个左君选择的人。这有这样,马可才放心将真族的安危托付给他。 她看着窗外的云,渐渐地出了神,那朵云彩渐渐的变成一个年轻书生的面孔。 那年她十八岁,从族里偷偷的跑出来玩耍,遇到一个穿着淡蓝色书生服,一脸无害的表情,面色呆滞像个个傻子,但是手中始终拿着一本书,马可顿时感兴趣,傻子能会看书。 他坐在溪边,渴了,喝一口溪水,饿了,也是一口溪水。 马可狡黠的从腰间抽出一把弯刀,小心翼翼的走到那人的身后。当她准备从背后出手的时候,那个书生竟然转过头来,天真无邪的问:“你好,请问你是雌性吗?” 马可把弯刀藏在身后,蹩脚的解释道:“是的,但是你得称我为女人,而且是很漂亮的女人。” 马可摆出自以为撩人的姿势,作为真族未来的女王,她有倾城倾国的容颜,有可以骄傲的资本。多少人表面上彬彬有礼,实际上都窥探自己的美色。 那个年轻书生带着一种好奇的眼光,仔细的对比自己和面前生物有什么不同,然后看着书恍然大悟的点点头。 马可很愤怒,没有人不倾倒在自己的裙底,这个傻子竟然像观察动物一样观察自己。 “你没见过女人啊!” 年轻书生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困窘的说:“没有见过,我只见过师傅和师弟。” 马可不耐烦的将弯刀架在那人的脖子上,残忍的说:“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不然我杀了你!” 马可是悄悄从族里溜出来,身上除了一把弯刀别无长物。虽然马可长得美丽,但是手里的鲜血不知道有多少。 没办法,在丘陵如果你想活的更好,手里必须沾上血腥。 那个书生瞪大了眼睛,兴奋的说:“你这是打劫吗?以前都是看书里记载的,今天终于见到真的了。” 马可的俏脸抽搐了几下,感觉和一个傻子较真有点无聊,所以毫不留情的挥动了手里的弯刀,朝着那个书生的脖子砍下去。 没有预想的血溅三尺,没有预想的求饶反抗,马可呆呆的看着手里半截的弯刀,盯住那年轻人修长细白的食指和中指。 马可吓了一跳,今天不是见到妖怪了吧。听说天葬山里有千年的老妖怪,专门出来吃人。 马可坐在地上假装的哭泣,心想:我这样的美女梨花带雨的哭,天神都要心软,我就不信你无动于衷。 年轻书生快速的翻页,找到了关于哭的记载,这就是哭吗? 从那天起,马可带着那个书生离开了天葬山,去了繁华强盛的北岳。 马可发现他有无数个特点:第一傻,这也是最关键的。第二,武功极高,可以充当自己的打手,保护自己的安全。第三,他非常的有钱并且对金钱的概念不熟。第四…… 他的特点太多了,仿佛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就像一张白纸,不懂人的喜怒哀乐悲,不懂得酸甜苦辣咸,他什么都不懂,除了基本的生理反应,就像一个婴儿一样,好奇这个世界的一切,所以,他才从了马可的那句话:世界这么大,你不想去看看? 他想去看看,这个世界和书里写的有什么不同。 他喜欢看书,身后的书箱装的满满的。书上记载的都是简单的东西,简单到一个三岁的小孩都知晓的常识,他最多的句话就是:“山是什么,可以吃吗,山上为什么有座庙,庙可以吃吗?” “这是什么,原来就是这个啊。” “太好了,我又见到真实的了。” 他很听话,就像一个懵懂的孩子对父母言听计从,虽然马可感觉有些烦躁,但是心想培养一个小正太的成就感,让她坚持的讲解这个世界。 终于有一天,两人因为马可杀了一个无恶不作的盗匪发生了矛盾。 “为什么要杀人!你这样是错误的。” “他是坏人,他杀了无数的人,我把他杀了,可以让更多人活命。” “但是你也杀了人,你在他的心中也是个坏人,难道坏人就必须死吗?” “你这个傻子,我杀了他有一千个甚至一万个拍手叫好,我怎么不对。” “你是他的家人会伤心,他的朋友会伤心,你怎么能算对。” 马可发现年轻书生骨子里的执拗,对与错的坚持,他认为的东西从来就不会改变,虽然很多都是马可教他认为的。 马可负气走开,书生继续的游荡着这个世界,观看这世界的百态,拿着手里的书籍对比。 命运是个圆圈,生命里总会再次遇上相同的事或者人。 在北岳的皇城,她被一群武功高强的人拦住,要把她抓起来送给北岳的皇帝,在马可就要被制服的时候,一个穿着破旧书生服的人出现,打跑了那伙叫做天眼的家伙。 他浑身的伤口,身无分文,但是他依旧阳光的笑着,笑看周围冷漠的目光,笑看北岳皇城的浮屠繁华。 “你怎么了?这么混成这个样子。” “我被骗了,她把我身上的钱都骗光了,然后把我打伤了。” “你就不知道还手,难道那人比你的武功还强。” 年轻书生笑得像一个傻子,开心的说道:“天下我打不过的人不超过十个,那人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想杀我的感觉。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所以我不恨他。” 马可震撼的看着面前的书生,如果能打过他,一定会出手。踩在他的裆部活活的踹死,然后世界就少了一个傻子。 看着狼吞虎咽的书生,马可不由自主的问:“你这两年是怎么活下来的。” 书生擦了一下嘴,满足的说:“饿了就吃饭,困了就睡觉,我就是一天一天这样活下来的。我每学到一些新的东西,就把记载的书籍扔掉,现在只剩下一本了。” 书生从破破烂烂的衣服里掏出一本干净的书,书上连一个褶皱都没有。古色的书皮上写着一个黑色的大字:情。
翻开第一页看到一篇目录:人情,亲情,爱情之类简单易懂的事情。 丰富的情感是人和动物的区别,马可不认为这个书生算是一个人,哪有人可以静静的看书看了二十多年。 重新成为马可的小跟班的书生不在东问西问,甚至可以解答马可没见过的事物。马可有些刮目相看,他现在什么做的都好,无论是厨艺,手艺,都可以算是大师,但是他就是不懂感情。 他们在北岳的皇城一个偏僻的角落开了一家小餐馆,马可充当着老板,书生担任除了老板意外所有的角色,可他就是不懂感情,不懂马可对他的感情。 自己生病的时候他东奔西跑,自己生气的时候充当出气筒,自己饿了的时候早就有一碗喷香的汤面摆在自己的面前。 那天,天上下着瓢泼的大雨,看到在账台上睡着的马可,书生将自己满是布丁但是干净的书生服披在了她的身上,马可揉揉自己朦胧的眼睛,闻着衣服上属于他的气息,有些为难的说:“你别对我这样好,万一我爱上你了怎么办?” 放下桌椅板凳的书生问马可:“你说什么是爱?” 马可走出来现在书生的面前,咬着自己的红唇,一把抓过来书生,点着脚在耳边轻声的说:“爱不是说的,爱,是做的。” 书生不解的看着马可,马可咬着自己的红唇,闭着眼睛,一点一点的向上探着。书生就这样静静的看着马可那张娇媚的脸,不解的稍微探了一下头。 狂吻了半天的马可停了下来,因为她感觉在啃食一块木头。看着呆滞,一脸平静的书生,马可有些恼怒的问:“你现在有什么感觉。” 书生眨了眨眼睛,想了想说:“有点开心,身体有一种躁动。” 马可银牙紧咬,愤恨的说:“这还不够。” 像是一条八爪鱼一样的马可挂在了书生的身上,书生笨手笨脚的抱着她纤细的腰段,眼睛四处的看着,仿佛自己置身事外。 他甚至看着街道上的雨水飞溅,渐渐溅起一层nongnong的水气,无力的花朵被暴雨摧残,弯了腰肢,碎了花瓣,裸漏出花蕊。 马可停下,鼻尖对着他的下巴,轻轻的说:“别想别的,认真的感受,什么是爱。” 那夜,没有什么种族,没有什么身份,没有什么原则,只是一男一女交缠在一起,听着外面滴落的雨滴,阵阵的拍打在青石面上。 这个雨夜,让书生平静又伤感,忧愁又迷恋,回味又胆怯。 书生呆呆的躺在床上,问着身旁的马可,认真的说:“这个就是?” 马可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个烟枪,深吸一口,慢慢地吐出缥缈的丝丝哀怨,学着风月,诱惑的说:“诚惠,二十两黄金。” 书生呆呆的说:“你知道的,我没钱,所有的钱都在你那。” 马可邪恶的笑着:“那就再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