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五章 三杀!
‘当当当!’夏洛特和saber也都挥舞着武器,抵挡着空中射下的剑雨,身上不时的会被刺出伤口,非常的狼狈不堪。 archer的r技能,大招‘无限剑制’。 无限剑制,展开固有结界,以自身为中心,产生内外剑圈,投影的宝具持续对敌人造成物理伤害,在剑圈内的敌方英雄,造成伤害会提高百分之八十! archer的无限剑制,是全图技能,是对整个战场的敌人,造成伤害了,全面覆盖技能。 哪怕是敌人躲在泉水祭坛内,无限剑制的利剑,也会将其射穿,要是掌握的好,是能够扭转战局的神技,也是万里抢人头、补刀的神技。 无限剑制分内外两圈,内圈是archer身体周围,利剑的威力,会大幅度的提升,而外圈的剑相对来说,要弱上一些。 不过,就算这样,也已经足够了。 对面的英雄,对白胡子等人动总攻,虽然是简单人机,但也不是吃素的。 或者应该说,正因为是简单人机,所以,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留手,留着技能抢人头、逃跑之类的想法,技能一套全都丢了出去。 所以,对面的英雄承受了这些攻击,也全都不好过,虽然没有死,但歼灭了白胡子等人后,基本也都掉了很多的血,有得甚至都变的残血,只剩下血皮。 此时,archer的无限剑制下来,敌人都变的应接不暇,顾不上旁人。 “archer击杀了黑!” “archer击杀了三笠!双杀!” “archer击杀了saber!三杀!” 天空中一连响起了三声战报,archer这一无限剑制下来,直接收了三个人头。 上路的团战,黑太脆,打的只剩下了血皮。 中路的卡卡西躲在塔下,三笠和saber冲塔强杀卡卡西,卡卡西因为法强太低,伤害不足,她的大招和技能,全都丢给了三笠,但是,却没能杀死三笠。 三笠剩下血皮,saber则被防御塔射中好几下,也变成了残血。 archer的无限剑制下来,瞬间三杀,非常的暴力。 2333278:靠!这简单人机的红a,还会用大收人头。 我美我坑不即你nB:哎,还以为能跑掉。 呆萌飞:…… 天窗都去死:哈哈哈,黑已经是条咸鱼了,到现在只有一个人头。 我美我坑不即你nB:光芒姐抢人头太厉害了,我和c8都不敢和她一路走,跟她一路,全都是阻攻。 对面在等待复活时间,聊起天来,明显的能够感受到,对面的心情都变的不错,不像之前那样,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语气缓和了很多。 这种游戏,拆塔推基地的输赢,有的时候,并不是那么重要。 玩游戏嘛,主要就是开心,就是要爽,而有比杀人头,击溃敌人更爽的么? 有时,召唤师们宁愿不带兵线,也不拆塔,也要到处走,寻找敌人,抱团抓人,各种抢人头,就是为了那杀人的快感! 前期的时候,上中下三路,都被凯撒这个搅屎棍,弄的人人自危,被凯撒杀怕了。 他们被凯撒这个简单人机,抓成这样,心里都很憋屈,非常的不爽。 现在,到中期了,大家都过了六级,学了大招后,一口气推了下路的外塔。 然后,又一波团把对面大半的英雄给宰了,召唤师们都感觉,那股憋屈的感觉,全都xiele出去,非常的舒爽,浑身通达。 哪怕,团战过后,被红a的大招,一口气收了三个人头,对面也依然感觉很爽,这是一种很怪异的心理。 不管对面的召唤师们怎么想,在archer放大,收了三个人头后,浑身一闪,直接升到了七级,凯撒继续带着大蛇丸和archer,一路推着兵线,到了对面的防御塔下。 凯撒三人和一群小兵,疯狂的攻击着防御塔,防御塔的血量rou眼可将的下降着。
“狮子兽摧毁了敌方防御塔。”没过多久,对面的下一波小兵刚刚赶来,对面下路的防御塔,就爆炸被摧毁了, 对面的防御塔爆掉,凯撒这边所有的英雄,全都获得了金钱。 每拆掉对面一座塔,所有的英雄,都会获得相应的金钱的。 “桐人摧毁了我方防御塔!”但是,没过一会,又响起战报,凯撒一伙上路的防御塔,被对面拆掉了。 而这件事情,凯撒早就已经预料到了,并没有惊讶。 “继续推!”看着地图上,对面推掉了上路后,全都原地回城,凯撒眼神闪烁了一下,开口对大蛇丸和arnetbsp;凯撒带着三人,没有散开,跑去其他地方,拆掉了对面下路的外塔后,继续带着兵线往里推进,往内塔进。 外塔和内塔之间的距离,并不是很长,凯撒一行人,直接冲到了内塔下,对内塔展开了攻击。 内塔的血量飞下降着,但很快,传送的光芒就将内塔笼罩,对面的召唤师们,注意到了凯撒的行动,直接传送过来,来守下路的外塔。 “撤退!”看到传送的光芒,凯撒对大蛇丸和archer说了一身,转身往回跑。 在外塔和内塔之间,有两个路口,都是通往野区的,一个路口非常靠近内塔,跑进路口,不远处就是两头白熊的洞xue。 而另一个路口跑过去,是连接着野区内,那错综复杂的道路,能够直接延伸到河道,而且,这个路口,还有着一堆茂密的草丛。 凯撒直接跑进这个路口的草丛里,大蛇丸和archer也跟着跑了进来。 不过,跑进草丛后,凯撒就停了下来,藏着草丛里,大蛇丸刚要离开,看到凯撒突然停下,眼神闪烁了一下,也停了下来。 而archer好像没有注意这一点,继续往前跑。 “等一下。”凯撒开口叫住了archer。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