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绝世征途在线阅读 - 第五十七章 聚仙楼

第五十七章 聚仙楼

    中秋刚刚过去没几天,大街上还有过节后留下的残余痕迹,道路两边的小贩还在像知了一样不知疲劳的卖力吆喝。

    各色的行人匆匆的行走在街上,偶尔会有一两个人停下来问一问。

    这条街很出名,出名的原因是,这一条街上有一家很出名的酒楼,酒楼的名字叫聚仙楼,名字虽然普通,可是却是朔州城里最大的酒楼。

    在这里吃一顿饭的饭钱,就够平常的老百姓一年的吃穿用度了。

    虽然价格令所有人咂舌,但是只要来过的人没有一个觉得钱花的不值。另外据说这里的厨师乃是御厨出身,伺候过当今的万岁爷用膳,于是光是这个名头就令人达官贵族们心生向往了。

    因此这里成了朔州最高规格的消费场所,在这里出入的无不是朔州城里有钱有势的人。请人吃饭只要说是聚仙楼那就是绝大的面子。

    聚仙楼的名声可想而知了。

    既然聚仙楼这么火,那么就有人想问这东家是谁?可是在转了一大圈后往往还是没有半点头绪,而平时的交际应酬都是一个肥肥胖胖的大掌柜。

    有和本县县令相熟的才会从县太爷隐晦的语句中透漏出这家的东家不是平常人。当这个消息传出来的时候,那些眼红聚仙楼的人全都躲得远远的。

    能让县太爷都这种表情的人是他们惹的起的吗?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县太爷也不太明白对方的来头,可是在太守身边的主簿亲自让他关照聚仙楼和随后酒楼的掌柜送来的一箱金子后,便立刻对聚仙楼大开方便之门,并且亲赴酒楼的开业大礼。

    而此刻,在聚仙楼的一间临窗的雅间里,正有三个人围着桌子喝茶,不过其中一个白白胖胖的汉子却在怀里抱着个酒壶,时不时的喝上一口。

    对面前的男子只是喝茶撇撇嘴表示不满。只见这位男子只是微微一笑,端起旁边一个美艳女子递过来的茶杯,对她温柔的笑了笑,然后极为优雅的喝了一口。

    这时大汉终于看不下去了,对着面前的男子道:“易风兄弟,喝那玩意有啥个滋味,甜不甜咸不咸的,和树叶子也差不多,哪比得上喝酒,这里的酒不错,你尝尝,俺老程可不骗你。来来来……”

    男子阻止了他倒酒的动作道:“程兄,出门在外还是少喝点酒,咱们现在身份不一般,万一被官府察觉,便不妥了。”

    白胖汉子一听,脸上顿时有点讪讪,想起当初下山时亲口说的一定听从命令、不乱来,只好无奈道:“好吧,好吧,不多饮,不多饮,喝完这一壶便不喝了。”

    旁边的女子看到白胖汉子委屈的神情嫣然一笑,白了男子一眼。

    这三人正是从太行山下来的李易风三人,自当日下山后,李易风等人便来到了这朔州城。至今已经十多天了。

    李易风虽然下山的初衷是找寻能够随他打天下的能人,可是一下山,李易风突然发现了一件事。

    那就是他不知道该去哪里?

    虽然他知道隋末很多牛人的名字,就像他身边的这位,可是他却不知道他们的籍贯职业。该去哪里找他们成了大海捞针。

    面对这茫茫人海,李易风却无从下手。

    于是在这朔州城逗留了这许多天。因为官府的图文通缉,程咬金打扮成了一个胖员外,嘴上贴两撇胡子还真看不出来。

    几人在城里逛了几天,没什么所获也没什么兴致了。便躲在酒楼里不出去。

    这聚仙楼嘛,其实是李易风开的。当然不是他下山后开的。而是当初青天军迁入太行山时,为了不使消息闭塞,能够更好的收集情报做的决定。

    自古以来,人流量最为庞大的便是酒楼、客栈等地,这便带来了极为流通的消息。

    于是李易风专门在飞鹰中成立一个黑鹰营,从青天军中挑选了一些机灵的有做商经验的人下山开设酒馆、客栈,专事收集情报工作。

    聚仙楼便是其中之一。李易风的命令是开设的客栈、酒楼越大越好,不要藏头露尾、躲躲闪闪的,那样反而更加引人怀疑。

    还不如正大光明的开,这样越容易收集情报,而且更不容易被人发现。

    这一点,聚仙楼就做的很好,在本城开店,先是买通上一级的人,在买通本县县令,这样本县县令即使有什么举动,碍于上级的官威也不敢,而且还有钱拿,所以很多事情上便会偏向于聚仙楼。

    因此聚仙楼才能这样顺风顺水的发展到这种程度。

    李易风在了解的聚仙楼的情况后,对负责聚仙楼的掌柜称赞有加,并升其为本郡的情报头目,负责这一郡所有的情报收集。

    这个掌柜本就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官家,因为主人得罪了县令,在朝廷大军围剿平叛的时候故意诬陷他们私通匪寇,劫官兵之手抄了家,他的主人家也被杀了,他在流落中投靠了豆子坑。

    当初选人的时候,就是因为他识字,并且当过官家,对账目比较熟悉,所以才任命他为本县的情报头目,聚仙楼的掌柜。

    没想到才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就把聚仙楼搞的这么红火。于是李易风对他破格提拔。

    李易风放下茶碗,目光被外面的一个人吸引住了。

    只见大街上一个九尺长的大汉,生的黝黑,只穿了一件短卦,光着粗壮的膀子正在面谈上吃面。

    在他的面前已经摆了七八个大瓷碗了,看他现在的样子还能再吃几碗。

    不过吸引李易风的不是他的吃相,而是就在刚才,一个长得鬼鬼祟祟的男子,悄悄的将手伸到这个大汉的身后的褡裢里,还没等得手,便被这个大汉头也不回的反手抓住了手腕。

    大汉看也不看身后的人,顺手将猥琐小偷扔了出去,头也不抬的继续吃面。那个小偷看到这幅情景,爬起来急忙的挤着人群溜走了。

    李易风看的有趣,刚才那个小偷的动作,李易风自认为够轻巧了,没想到还是被这个看起来粗憨的汉子发现了。而且这个也怪,对于这个小偷也不加责怪。只是扔出去了事。

    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个怕事的人。

    李易风回头对程咬金道:“看那个汉子,程兄觉得如何?”

    程咬金见李易风盯着窗外半天,早就看见了那个人,见他只是抓个小偷,没什么大不了的。便咂咂嘴道:

    “不就是个粗大汉子吗?要动手,怕他过不了俺老程的三板斧?”

    李易风笑了笑,没有回答。他只是觉得这人感觉有点特别,倒是也看不出武艺如何。

    这时这个汉子也吃完了面,结完了账正准备走,突然一个后在后面喊道:“敬德,俺的柴刀什么时候能打完?俺正急着砍柴。”

    这个大汉头也不会道:“已经打好了,随时可以取。”

    “好嘞!你尉迟恭干活就是利索。”

    李易风本来只是觉得这个大汉有些奇特,也没多放在心上。可是正回头间,听到一个名字,脑子嗡的一声响了起来。

    尉迟恭?

    难道真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