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匆匆旅客正年少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青绿泛黄的山,还有……低头在身旁啃草的大水牛! 嘴里叼着草根,双手抱头躺在枝繁叶茂的大槐树下,瑟瑟秋风带来丝丝凉意,吴可怔怔仰望纯净天空,满脸茫然眼中空洞一片…… 莫名其妙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一月有余,每每想来依旧如在梦中。W不就是在老家后山游玩时被毒蛇咬了口吗,老天爷你也用不着这么狠吧? 从昏迷中醒来时他还在老家后山,只不过时间倒退了一百六十余年,而且还换了一副身体。 自己这个新身体的名字也叫吴可,清道光十四年(1834)生人,刚满十八岁父母双亡说起来也是个可怜的娃。 通过前身留下的记忆,他对前身的短暂十八年经历也有个大致了解。 小时候读过几年私塾,十三四岁便跟着有点本事的小叔在武昌府跑单帮做些小生意,日子虽苦倒也过得自在。 可惜去年南边闹发匪,世道越发不太平。武昌府清军加强了对本地的监管和控制,凡交通要道全都设卡盘查以防发匪渗透。 结果自然苦了做生意的商贩,后来生意实在做不下去小叔一怒之下干脆撤了摊子回老家务农,他自然也跟着回了老家。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一个多月前村里突然闹起了疫病,他那便宜父母没扛过去撒手西去,就连小叔夫妻俩都跟着去了,只留下两个孤苦伶仃的小堂弟。 身体前主人也中了招,虽然最后挨过了病魔袭击,但身子骨却是虚弱到了极点。也就在身体前主人为父母守灵之际,因为身子骨太弱加上伤心欲绝情绪波动过大,竟然在首七晚上晕死过去一命呜呼,便宜了来自现代的吴可。 摸着脑后的粗长辫子,他不由得苦笑连连…… 眼下他就孤家寡人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可惜清末农村的生活太过苦逼,就拿作为主食的米面来说吧,尼玛居然要自己种自己碾自己煮,这对于习惯了一天三顿全都在外头吃的他简直是灾难。 不仅仅只是米面的问题,基本上所有的生活用品都得自己亲手弄。加上他又不会cao持家务搞得有时候连填饱肚子都困难。 没错,他那死于疫病的便宜父母留下了几亩山田,勤快点的话混个温饱绰绰有余。可惜他根本就不会摆弄田里的活计,就算会也没这个心思和精力整天扑在田地里祈求老天给个面子来个风调雨顺。 后来,他还是厚着脸皮与同样成了孤儿的两位堂弟搭伙,这才勉强解决了吃饭问题。死去的小叔可是给他哥俩留下几亩水田还有十来亩山田,放在村子里都算得上‘狗大户’了。 可惜这两小子跟着小叔见过外面的花花世界,根本就无心在村里务农。哥三一合计,干脆将手里的田地全都租了出去,做了回年年收租的小小地主。 当时整个村子都沸腾了,就连村长还有几位族老都被惊动。经过村中族人们一番激烈‘争夺’,最终哥三手头拢共二十来亩田地,全都顺利租给了三服之内的族中远亲。 而当他在村长和族老们的见证下,与租户们签定租约田契的时候,被那高达六成的田租直接震傻。 尽管心中极是疑惑,可看租户们那一脸兴高采烈的摸样,他还是将心中疑问硬生生压了下去,老老实实在田契上按手印签名字。 后来他私下里询问两位‘懂行’的堂弟,这才知道为啥田租高达六成,租户们还一副主家‘仁义’的感激神态。 合着六成田租都是情义价,通城这一带的田租普遍都在七八层左右,低于七成都可以称为‘某某善人’。 知道了原由之后吴可好一阵无语,尼玛有这么高的田租分成,还用得着一年到头累死累活在田间忙活? 单单田地里的分成,就足够他一年的口粮还有剩余了。 当然,他此时并不知道满清朝廷那丰富多样的苛捐杂税,不然就不会有此幼稚想法了。 生活没了后顾之忧,哥三的心思也跟着活络起来。 眼下外头长毛闹腾得厉害,听说湖南首府长沙城已经被长毛围困许久,与湖南毗邻的湖北自然气氛紧张屯驻重兵于两省交界地带。 外间的局势十分动荡,这时候出去闯荡的话风险太大,搞不好被那些驻守交通要道的兵痞找个由头抢了都没地方哭去。 既然暂时没法出门,哥三也就只能窝在村里老老实实当起了猎户。 没错,就是猎户! 相比枯燥无味的在田间劳作,打猎不是更有趣更刺激么? 既能锻炼身手不让一身武艺荒废,又能时常改善伙食沾染油腥,这样的生活更适合两堂弟那样心性不定的半大少年! …… “堂哥堂哥快来,陷阱里有动静了有动静了,呀这次的收获可不小!” 就在吴可思绪飘飞之际,茂密的山林边缘一道处于变声期的少年公鸭嗓子突然传来,将他从回忆中惊醒。 “是吗水牛,你等等我马上过来!” 脸上露出一抹喜色,吴可一个利落的鲤鱼打挺站起身来,也不理会身边依旧埋头啃草的大水牛,急忙顺着小路向茂密的山林边缘跑去。 深秋的阳光依旧毒辣,却挡不住少年心中的雀跃。 “堂哥堂哥这里,哈哈有两只野鸡还有一头野兔,咱哥几个有口福了!” 人腰粗细的松树旁,一位憨头憨脑的少年满脸兴奋挥着脏兮兮的右手。 少年十四五岁年纪个子不高身子壮硕,脸上沾满了杂草污泥,红一块黑一块的也看不出具体什么摸样。身上套着一件看不清本来颜色打了十几处补丁的短褂,两条黝黑粗壮的胳膊裸露在外沾了不少土黄泥水,膝盖位置打了两个大大补丁的粗麻布长裤挽到了小腿中部,脚下勉强套着一双破烂草鞋。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那光洁溜溜的额头,还有脑后那一根沾满灰尘草屑盘在脖子上的大辫子。 “你小子就知道吃!” 吴可扒开茂密草丛三步并做两步走了过去,顺着堂弟水牛手指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隐蔽在草丛中的小陷阱里躺着两只尾翼鲜亮的野鸡,此时正奋力的挣扎着呢,水牛的左手上还抓着一只大概有五斤靠上的灰毛野兔。 “嘿嘿,这不是收获不小,一时激动吗?”水牛裂嘴露出两排整齐的大白牙,不好意思的搔了搔头给本就污迹斑斑的长辫更添几分‘颜色’。 这小子一副邋遢无下限的摸样,看着实在让人倒胃口。 吴可没多说什么,只是兴致勃勃看着小陷阱里的野鸡,随口吩咐道:“按照老规矩,打到的这些家伙先放家里养着,问问村里族人有没有需要?” “下午让二牛那小子跑一趟镇上,问问那几家财主愿不愿意采买这些?” 见水牛一脸可怜兮兮的摸样好象不给他饭吃一般,吴可忍不住笑骂出声:“你小子别装可怜,我又没说要把这些野味全出手。今天中午随便应付一顿,晚上咱们加餐好好沾一沾油腥!” “哦,对了!”好似想起什么他猛一拍脑袋,指了指堂弟水牛身上那邋遢无下限的摸样,不爽道:“回去的时候把身子好好洗一洗,你自己看看都脏成啥样了?还有……” 说到这儿他顿了一下,脸上似乎有些犹豫不过还是吩咐道:“记得,晚上请大伯过来吃顿好的,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好咧!”水牛脏兮兮的脸上露出欢喜笑容,干劲十足的抓起小陷阱里的两只野鸡,兴冲冲的向山下村子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