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以力服人
树人很郁闷,昨天还弱到渣的人类,怎么今天就这么厉害了。 只是一个人,一把刀,就挡住了一百多个树人冲锋的势头,虽然它们可以绕过去,攻击其他的人类,但留一个这么厉害的家伙在背后,绝对不是什么好主意。 林峰却很痛快,前世今生加在一起,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畅快地战斗过。 凭借自己一人之力,就砍得树人残肢乱飞,木体横陈,一群三阶的树人,现阶段绝对是人类的噩梦,但在自己面前,竟然占不到半点便宜,这怎么不叫他意气风发! 马爱民一帮人都很无语,知道这家伙厉害,但也不能厉害到这种程度吧! 什么时候人类都已经强大到近乎变态的地步了,本以为新城聚居地的驻军就已经够强大了,可是跟眼前的这家伙一比,简直都不能活了! 撤退了,树人一窝蜂跑了个精光,虽然它们的智慧有些不够看,但却不是傻瓜,明知道打下去会吃亏,谁还会傻乎乎冲上来送死,如果树人傻到那种程度,估计早就被浩瀚的历史长河给淘汰了。 打跑了拦路虎,人类继续前进,只是众人再看林峰的眼光,再也没有了先前的不满,代之的是崇拜和敬畏,还有隐藏在目光深处的一丝丝羡慕和嫉妒。 在前进过程中,林峰的精神感知一直开启着,他把精神力凝结成束,以自己为中心,在半径300米的区域不断扫描着,探查是否有异族潜伏在周围。輸入字幕網址:нeìУаПgе·Сом觀看新章 走了不到一公里,林峰就发现了三条噬血魔藤,这几个家伙阴险地躲藏在一片树藤里,rou眼根本无法分辨出来。 如果不是它们特殊的精神波动引起了林峰的注意,就连开启了精神感知的林峰,也有可能被噬血魔藤欺瞒过去。 林峰现在和噬血魔藤同阶,虽然身体强度比不上它们,但精神强度却要在这些植物生命之上,再加上他的几项强大的技能,单打独斗的情况下,林峰还真不害怕噬血魔藤。 只要小心一些,不被噬血魔藤缠住,林峰有信心一根根砍断它们的藤蔓,把噬血魔藤剥成光猪! 于是,三条阴险的,本想偷袭的噬血魔藤悲催了,它们成了林峰的试刀石,被林峰一条条砍光了藤蔓,活活折腾而死。 至于逃跑,噬血魔藤就别想了,一个植物生命,在以速度擅长的林峰面前,若是拼死一搏还有获胜的可能,但如果是转身逃跑,那必定会落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泥马还能不能更变态一些!” 在林峰背后,一帮残兵败将嘴上不说,心里却止不住地腹诽,哪里蹦出来的一个怪胎,怎么比异族怪物还猛? 关于噬血魔藤的可怕之处,这帮人是深有体会的,他们一起进入这处空间的两个连的战士,至少有三分之一,就是死在这种阴险而又强大的藤精手里的。 再看如今,他们每人都拖着一条藤精的藤蔓,跟在林峰屁股后面吃灰,虽然能给战友报仇让这帮家伙很是高兴,但看着别人强大,自己却弱到渣,换谁都会心里不是那么舒服。 林峰听马爱民一帮当兵的竟然把噬血魔藤称为藤精,感觉这个名字还挺贴切的,地球上很多民族的传说里都有植物生命的影子,说明植物生命是确实在地球上出现过的。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民族的传说中巧合地出现植物类的精怪,据此看来,传说大都有着一定的根据,并不是像某些阴谋论人士说的那样,只有亲眼看到的才是真的,任何超出了此范畴的事物都不被他们承认。 林峰重生一回,也有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无神论也好,有神论也罢,几乎最终都沦为了统治阶级的工具,被最肮脏的政客们歪曲得不成样子,好用它们来鱼rou人民。 林峰感觉马爱民这人不错,所以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们把自己杀死的这些噬血魔藤带回去交差,或许能免受处罚。 噬血魔藤的身体都是好材料,体内的元晶至少都是三阶,林峰只取出它们的元晶,而把噬血魔藤的材料送给马爱民一帮当兵的,不是他已经高尚到了专门利人的境界,而是要让马爱民继续能当他的营长,好帮忙寻找自己的养父和meimei。 人性是复杂的,是矛盾的,是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的,普通人是这样,林峰也不例外。 自从林峰重生之后,一心只想找到自己的家人,另外就是让自己强大起来,为了这个目的,他认为自己可以做到冷酷无情,完全把自己当成一个看客,遵循丛林法则,淡漠地看着其他人生生死死。 然而,往往在许多时候,林峰的心里都充满了矛盾,比如看到人类被异族袭击,自己到底要不要前去救援? 不去救,人类就得死,去吧,又有可能让自己陷于危险的境地。 最终,林峰想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那就是随心所欲! 说白了,就是看自己的心情,世界都变成这个样子了,自己竟然都重生了,还管特么的那么多干吗! 高兴时,你就是骂我也没关系,不高兴的时候,你就是没惹我,我也想杀就杀,原因不解释,看你不顺罢了。 即便是跪下来给我磕头,我也照杀不勿! 此一时彼一时,林峰现在这样想,可能明天就变了,今天可能还是个好人,明天很可能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或许后天又变回来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人心难测,人言可畏,把自己的行为准则让其他人拿捏在手里,林峰还没那么好欺负。 许多人就是这样,一辈子小心谨慎,战战兢兢,生怕落个不好的名声,所以天天做好事,年年做好人。 然而,有道是言多必失,做的事情多了,难免会出现错误,只要有一件事情做得不对,世人就会说这个人变了,哪怕是再努力,也挽回不了声誉,最终落下个千古骂名! 可有的人呢,一辈子做坏事,偶尔做了一件好事,世人就会连连称颂,把他当成浪子回头的典范,然后名扬千古! 这两种人的下场,公平吗? 林峰认为很公平,这就叫做盖棺定论。 就是当一个人死的时候,人们对他是什么评价,这个人就是什么样的名声。换句话说,就是有多大的能力,就做多大的事,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 不然,就很容易偷鸡不着蚀把米。 像那个一辈子做好事,最终因做了一件坏事,而留下千古骂名的家伙,就是因为他的能力不够,不能有始有终,没有把好事进行到底。 而那个浪子回头的典范,正是因为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所以就不去装那个大瓣蒜,一生我行我素,最后良心发现也好,故意作秀也罢,反正一辈子也享受了,最后名声也落了,这才叫聪明! …… “林兄弟,你说你是从江北来的,那地方距离咱们新城可是有着千把里地呢,难道你们江北那边没有出现异族怪物吗?”马爱民对林峰很是好奇,所以问题也特别多。 林峰苦笑:“怎么没有,听说不光是江北和新城,似乎全国都成了这个样子,我这一路500公里走过来,几乎所有的人类城市都被异族占领了,那些有军队驻守的地方还好,其它地方的幸存者,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简直令人不忍目睹啊!” 这一下,马爱民是真的惊讶了:“林兄弟真厉害,千把里路,一个人竟然毫发无损地走过来了,这一路要杀多少异族怪物啊,真是让人不敢想象!” 马爱民的一众手下也听得目眩神驰,一个个心向往之,都是年轻人,谁没有英雄情节,哪个没有仗剑天涯的侠客梦,听说林峰从500公里外,只身一人穿越而来,看向林峰的眼神几乎就没有不崇拜的。 “林兄弟,那你就给大伙儿讲讲这一路上的见闻吧,也让这帮家伙长长见识。”马爱民都三十来岁的人了,好奇心还跟十几岁的小伙子似的。 林峰也不矫情,挑了一些日常能用得上的东西,大略给众人讲了一遍,大致都是一些常见异族的知识,以及对付这些异族的常用方法。 林峰尽管说得简单,但听在众人的耳中,不亚于黄钟大吕,让许多人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林兄弟的见识真广,我比你大几岁,厚着脸皮自称一声哥,如果你到新城暂时没地方去,可以考虑一下先到我们部队呆上一段时间,现在正是用人之际,想必以林兄弟的身手,绝对很快就能脱颖而出,成为大人物的。” 林峰对马爱民的建议不置可否,他在希望城有几千人的城主卫队,哪里还会在新城当一个小兵,至于今后的计划,林峰早就想好了,一旦找到养父和meimei,就再回这处遗迹碰碰运气,如果没有收获,就带着养父和meimei返回江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