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混世狂兵在线阅读 - 第691章 屠戮狼群

第691章 屠戮狼群

    

    就在那人说出用手雷的时候,秦歌亲眼看到了那货从腰部的行囊袋中,拿出了一个强悍的手雷!

    让秦歌瞬间就大呼不妙,这人的装备简直是强悍到无法想象……还记得,之前老猫进探北城的时候,为了从纯纯的手中拿到钥匙,准备的那个手雷吗?

    就是这个型号,爆炸威力强,爆炸范围广,可以说,这一颗手雷,十米之内,最少能炸出两尺深的弹坑!

    只见那几个土夫子,脸上都露着狰狞之色,他们的同伴,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在五分钟之内被屠戮殆尽,如何不怒发冲冠?

    秦歌看到这手雷之后,翻身就开始往一边儿滚,又不能露头,担心被这些人看到,直勾勾的扔到自己的脑袋旁边儿可就惨了!

    另一方面,还要快速的行进,这手雷的威力太大了!

    闭着眼睛在浓密的灌木丛中一阵翻滚,秦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滚动到了什么位置,最后,才喘着粗气停了下来,刚才的ak也已经再着急之下,落在了那土包包后面。

    “草泥马的……”

    秦歌擦了一把脸上的土,透过灌木丛的光影往那边看看,这些人果然是正在探视自己的方位。

    “大黑子,干他,这手雷威力无穷,我就不相信两分钟的时间,他能够跑到哪里去!”

    言罢,大呼一声,这边儿,直接拉开了拨片,在地上猛然间撞击了一下,朝着秦歌刚才趴着的地方,大力的扔了过去!

    这些家伙胆大心细,还特意让手雷在手中停留三秒钟,为的就是让对方没有捡起来再重新扔回来的可能!

    因为手雷的爆炸,都有延迟,倘若真的遇到高手,你没有把这段延迟留在自己手中的话,很有可能就会被敌人利用,还没有爆炸,就再次被人扔了回来,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最后一批盗墓者的名号,可真不是白来的,战术方面,懂得很多,秦歌都暗自叫苦,刚才干掉了他们大半支队伍,这次,绝壁是要和自己死磕啊!

    说时迟,那时快,那手雷落地的瞬间,“彭!”的一声,那叫一个霸绝寰宇啊!

    周围的树木,以及灌木丛,全部被炸到了半空中,尘土飞扬,周围的沙石泥块儿飞的到处都是……

    秦歌也被掀起的尘土洒了一身,幸好是战场上下来的老兵,要不然,耳朵都要受不了……

    即便如此,他的耳朵还是嗡嗡嗡的好一阵儿,没有停下来……

    再看不远处形成的那巨大弹坑,粗略的估计一下,直径最少在一米五以上,深度最少有三尺!

    “真特么是哔了狗了,威力这么猛的手雷,还敢拿出来盗墓?不怕把墓室给震塌了砸死你们这些狗日的!”

    秦歌骂了一句,往不远处滚动一下,甩了甩头发上面的沙石,打算重新回去,拿起ak,里面还有四发子弹,外面是三个人,只要自己拿到枪,很容易就干掉他们了!

    而且想必,这种威力的手雷,他们手里不可能有太多的……

    可是,就在秦歌刚刚动了一下身子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自己腿边儿上好像是被什么咯了一下!

    正常人的意识,秦歌下意识的就去看!

    然后,当场就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骨头!”

    秦歌趴在地上,仔细的拿起一根,左右翻动着看了一下,眼神逐渐变得血红,脸色也变得狰狞!

    因为,这是狼骨!

    秦歌一眼就认出来了,动物的骨头还是很容易分辨的,而且,狼的骨头更加容易分辨,非常坚硬,呈灰白色,以前在战场上,秦歌见到过。

    可是,这明显是新鲜的狼头骨,rou是被吃掉的……

    “小狼……”秦歌心中默念了一下小狼,骤然间,杀气涌现了出来。

    刚才枪响了这么久,又是死人又是手雷的,如果小狼的种群还活着的话,肯定有动静了,而且,狼这种东西,记忆力超强,那些土夫子没有看到自己,狼群未必也没有看到,可是事实是狼群没有出来……

    不难想象,这些狼群,已经被这些可恶的土夫子蹲了吃rou了!

    “草泥马的!”

    杀机涌现出来的秦歌,周围的温度,好像都骤然间下降了几度,猛然间拿着一块儿狼头骨从草丛中窜了出来……这一跃就是两米多高!

    那三个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秦歌会从那边窜出来,正打算前往弹坑的地方查看一下,有没有炸死这个不到知道身份的人呢!

    忽然之间,只感觉侧脸一阵劲风袭来……想要转身抵抗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秦歌手中拿着一块儿狼头骨,“砰砰!”的就从两米高处砸了下来,正中边儿上那两个小弟的脑袋!

    因为力道用的很大,再加上狼的头骨,本来硬度就要比人的头骨大的多!

    这两个人,当场就被秦歌砸碎了脑壳,手中的狼头骨也摔得粉碎。

    只剩下这一个老大,手中顺势从地上拿起了一把砍刀……猛然间往后退两步,看着秦歌喘粗气,这……这个人究竟是谁,直接把自己如此强悍的退伍个屠戮了,甚至前前后后也就五分钟的时间……简直不可思议!

    可是,土夫子这类人,也并非都是怂包,看到秦歌没有了枪,他就知道瞬间趁势拿起一把砍刀来保护自己。

    秦歌冷哼一声,从地上捡起了一片狼头的碎骨片,大概有十厘米长,侧棱锋利……

    “我不会用枪杀你……”秦歌慢慢的开口,然后,把狼头骨的随便握在了手中,“说,这里的狼群呢?”

    “老表,以前,咱们没有见过面子撒,你是谁,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我问你,这里的狼群呢?”秦歌的双眼,变得血红,让人心惊。

    “打牙祭了撒,兄弟,如果你想吃,里面还有煮熟的狼腿rou,味道那个香咧,如果你是同行,咱们可以合作,这个墓室的地形图,我已经有了撒……有话好好说……!”那人倒也是老油条了,嘿嘿笑着,就和秦歌善良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