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血统论(五)
“师妹赏脸吃个饭?” 由于早上没课,路明菲这一觉睡的很踏实,临近中午才醒来,窗外日上三竿,颇有点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的风情雅趣。 看了眼时钟还没到大多数人的饭点儿,这正是个突击食堂的好机会,意味着你可以顶着一头没梳理的乱毛快速冲刺,在最近的窗口结账跑路带回宿舍吃,没几个人会看到校园女神早起慵懒的模样。 这是人之常情,安逸的日子过久了就会犯懒。大一的时候你刚入学,满心怀喜期待着美好的邂后,每天出门都把香水均匀地喷在打理精致的发梢上,衣服上连一毫米的线头都找不到。可当你到了大二你就看开了,什么狗屁的师兄都是扯澹,吃好喝好睡好不挂科才是应该奉若至宝的未来方向,撒着拖鞋顶着一头乱毛飞速来往食堂是个每个宅女的必修课,尤其要注意避开男神上下课的时间就好了。 但这份计划在她推开宿舍门的时候就泡汤了,卡塞尔学院着名神兽,万年留级生狗仔,芬格尔满面春光的站在她的门口,似乎已经等了很长时间。 路明菲下意识地摁住没什么料的胸口,这是大多数女生都会有的正常反应,当你早上起来一开门就遇到这样一条败狗货色,你也会觉得他有可能是来偷吃豆腐的。 “什么情况?狗仔工作都做到要入室强拍了吗?”路明菲很是愤慨,她一直觉得卡塞尔作为一所精英学府,大多数人的品格都还是能过关的,男女同住一栋楼没什么。但很可惜卡塞尔也有像芬格尔这样毫无廉耻之心的家伙,如果能够有幸进入女生宿舍,他肯定不会拒绝,对他来说大概是一种无上的荣光。 考虑到窗台上还挂着五颜六色的内衣,为了整个303的安全着想,路明菲双手撑开双脚抵住门槛,呈大字挡住了唯一的入口。 “师妹你这个动作很让师兄我伤心啊。”芬格尔流露出雨中大狗的悲伤表情,“我看起来像乘人之危的色狼么!” “嗯!”路明菲同学用力点点头,眼童中仿佛有火星燃烧,大概是铁了心绝对不允许芬格尔进入303一步。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走咯。”芬格尔拉拢着脑袋转身离去,双手插在口袋里闷闷不乐的样子,还一脚把不知道哪来的石子踢飞了,“要是楚子航离开了学院,记得别伤心,天涯何处无芳草,看看师兄也挺好。” “等等!”那个名字对路明菲就像一句简单的魔咒,但凡被提到就不得不在意。 “我就知道你最在乎他!”芬格尔以马赫般的速度转身归来一秒贴近,笑容yin贱,“说到卡塞尔里谁和楚子航关系最好,那当然得是你路明菲呀!” “少献媚,说正事儿。”路明菲撇撇嘴,“你为了师兄来找我的?” “应该说成是为了我自己。”芬格尔吹了声口哨,知道这是有戏了,“我和楚子航的关系还没好到那种地步,作为一条总是追逐利益的狗仔,只有钱可以打动我。” “你确定你能帮到他?” “这项工作整个学院里应该没有比我更合适的!”芬格尔骄傲挺胸,扬了扬手里的文件袋。 “那……进来说吧,我还没吃饭,要不要去弄点东西边吃边谈?我请客。”路明菲让开道路。 “乐意之至!我要双份儿的!” 十五分钟后,303的餐桌上摆上了一份豪华的早午合一餐,份量足够满足四人食,芬格尔畅快地啃着猪肘子就香槟冲腻,路明菲默默把果酱抹在面包上,看芬格尔的眼神就像在看待菜市场上的猪,都快被宰了还那么能吃。 “你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师兄?”路明菲问,她选择相信芬格尔是因为过去曾有这样的经历,这条败狗师兄能在一路降级的情况下还在学院里混的风生水起,没点本事是不够格的,好比去年他就为路明菲偷来了3e考试的考题。 芬格尔叼着快啃完的猪肘子,打开带来的文件夹,声音低沉,态度专业,就像顶级电视台上的播音主持,“楚子航,三年级,a级学生,学院重点培养目标,虽然没毕业,但已经有十四次执行任务的经验。与他温和的外在形象相反,他手段强硬不顾后果。以最近一次在中国执行的任务为例,他强行攻入写字楼,导致五十三人送医,损失更是不计其数,没有死人是他运气好,总共执行了十四次任务,获得十四次记过。如果不是因为执行部的施耐德教授是他的导师,他早就被清退了。加上他无法自主熄灭的黄金童和危险的言灵能力,至今还能让他在学院就读,确实是个学院上的管理漏洞。” 他打了个饱嗝,继续说,“诺玛那里已经公开了他全部的任务记录,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查阅,当然也包括校董会。因为他的风格太过夸张,造成的麻烦后果或多或少都被当地的新闻媒体报告过,虽然没有直接提到他的名字和影像,但全世界有无数报纸和网站记录他卓越的执行力。” “这种情况下你还有拯救他的方法?”路明菲难以置信。 “虽然洗白他的难度约等于洗白煤球……但我专业洗煤球!”芬格尔挺胸眨眨眼,“记得我也是学生会的一员么?” 路明菲愣了一下,忽然想起来确实在学生会那里看到过芬格尔的名字,他是新闻部长,虽然从来没出席过,但标示牌上确实挂着他的头像。 “狗仔善于发现秘密,也善于掩盖秘密!所以我说整个学院没有谁比我更适合做这项工作了,哪怕楚子航天生黑的像非洲人,我也能把他运作成东亚少女!”芬格尔说。 路明菲沉默着,师兄的处境确实非常糟糕,尽管他说自己有办法对付,但诺玛那里的记录资料白纸黑字无法更改,那些都是极其不利的证词,任何一条都足以说明楚子航其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表现出了不可控制的暴力和嗜血基因,已经在缓慢地滑向龙类。 万一楚子航失败了,那他就得被清退出学院,到那时候自己怎么办?为了爱情奋不顾身抛弃学业?先不说这样能不能让那个榆木脑袋开窍,如果她想跑,学院里恐怕会有一堆人抱住她的大腿不让走,以身殉情同生共死是大大的不可能。 路明菲起身,从床头的柜子里摸出一张卡片,放在芬格尔面前。 “这是什么意思?”芬格尔拿起来看了一眼,是张银行卡。 “里面有十三万美金,作为你的运作资金和报酬。”路明菲轻声说,“你说了你是为钱而动的人,我手里只有这么多了,如果不够,我也没别的办法,只是希望你能尽力帮师兄。” 那是她手里全部的家当,勤俭持家的好少女花费委实不多,参孙给她的钱她多半都存着,想说将来拿去当嫁妆。以楚子航的家境肯定看不上这点钱,但去人家里总要手里有点东西,才看着像回事儿。 没想到现在就得用上……不过这样也挺好的,反正将来这些总会变成师兄的钱,现在为了他用也是理所应当,路明菲一点都不心疼。 “我说了,我可不是趁人之危的家伙。”芬格尔笑着把卡片推了回来,“报酬你已经支付过了,我不会再要第二次。” “支付过?什么时候?”路明菲满头雾水。 “如果我必须靠帮别人做事才能赚钱,那我早就该饿死了。”芬格尔伸了个懒腰,懒懒地托着腮看路明菲,“这所学院里的大多数家伙都不缺钱,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们更是闲的发疯,看守夜人论坛上有多少八卦就知道了吧?自从你进学院以来你就是个万众瞩目的s级,还和楚子航关系不轻,有太多人想看你们的八卦了。我么只要动动手,开几个小号爆爆料炒点热度,就能开个赌博的盘口,就算小也能积少成多,在大事上那就更别提了。好比这次论坛里已经在赌楚子航能不能通过血统审查,我开小号压了五千美刀在他能通过上,这要是不死保他我不得亏的裤衩子都不剩下?” “你居然把我当成了摇钱树!”路明菲很吃惊,她只知道论坛里的炎魔诗人是芬格尔,却没想到那么多搞事情的帖子其实都是他在cao控,难怪一个个说起八卦来都头头是道,连校花内衣的颜色和校长的私生子都敢起哄乱猜! “不也挺好的么?起码算是给你俩送助攻。”芬格尔耸耸肩,“都这会儿了,难道还要扭扭捏捏地说人家才不喜欢楚子航,你不要乱说哦?” “好吧,老娘就是喜欢他喜欢的不能自拔,怎样?”路明菲索性死猪不怕开水烫,暗恋就暗恋,别人知道就别人知道,反正楚子航那个家伙就算有人拍着他的肩膀跟他说,嗨你知道么,路明菲暗恋你哦,他也只会一笑而过当做是玩笑,把翩翩少女心丢进河里水自流。
“挺好的,暗恋有个屁用啊!喜欢他就冲刺,去大胆的宣布,去拿下!搞不定就下药!生米煮成熟饭!床单都滚过了以他的性格还能不负责么?古代大闺女三贞九烈都没他那么矜持的好么!”芬格尔目露凶光,“师妹我支持你!拿下楚子航!表白之前记得告诉我,我开波大盘口!” 听起来好像还真是个不错的想法……不是连夏弥都说对付楚子航得用强攻的么?男生对女生用这招叫卑劣的流氓,那女生对男生用这招岂不是全天下人民都喜闻乐见的投怀送抱么?就是道德那边好像有点过不去关,路明菲打小就立志要当个三好少女,这种招数怕是只能到山穷水尽之时才能搬出来的必杀了。 “老实说我还挺希望有一天他主动对我告白的。”路明菲托着腮,长发从她耳边坠落,无风自动,仿佛背后就站着她希望在那里的人,偷偷对着她的耳畔低语。 “这是在比谁说的笑话更冷么?”芬格尔乐了,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好比你十八岁生日那天知道自己是比尔盖茨的私生子。 “加油走下去呗,我就不信我使尽浑身解数,都没办法调动一次他身体里的雄性荷尔蒙!”路明菲攒拳,眼里仿佛有燃烧的小星星。 “希望你能成功,说真的我在卡塞尔呆了那么多年,还没成功喝到过一次学院里的喜酒。”芬格尔拿着香槟瓶子要和路明菲碰杯,“蛮希望有一次机会可以站在谁的婚礼上,以我的口才当个主持兼职牧师绰绰有余,二合一连多余的开销都省了,可惜没人能请我。” “九年都没有吗?我以为在这种环境下应该挺容易走到一起的。”路明菲有点意外。 “因为没几个人能好好活到那时候啊……”芬格尔似乎很感慨,像个经历过许多的过来人,“屠龙是个高危行业,临行之前说打完这一票我们就回来结婚的多半都会死在路上。” 路明菲不说话了,芬格尔的话里弥漫着澹澹的忧伤,作为一个在卡塞尔学院呆了九年的唯一指定废柴,他所亲眼见过的绝对比任何一个学生都要多,那些话并非故作忧伤的饭桌谈资,只是在聊天的时候说到某些东西,触动了他心里的那根弦。 “吃饱喝足,开工!”芬格尔拍拍肚子站起身,“其实这件事也并非我一个人的意愿,昂热校长那边已经没办法在校园里露头了,他正处于校董会的监控之下,整个学院暂时交给副校长,是副校长联系我来办这事的。保下楚子航就等于保下校长,可以让校长在校董会那里的记录好看一点。基于这层理由,我想恺撒应该不会与楚子航作对,比起楚子航他更讨厌自己的家族,每年假日都不会回到意大利的豪宅。有这么多人都和楚子航站在一条阵线上,我想他应该会度过这层难关。” 他拍拍路明菲的肩膀,像个喝醉了的壮汉那样走的东倒西歪。路明菲看了一眼狼藉的餐桌,就在他们说话的那会儿功夫里,芬格尔一个人就干掉了这顿四人餐,站起来的时候肚子已经撑的衬衫都拱成圆形了,看这架势像是好多天没怎么吃过饱饭,特意空着肚子恰着饭点来师妹这蹭一顿的,因为他知道路明菲一定会请客。 真是个满腹心机的败狗啊,路明菲甚至一度要怀疑把这种事情放心交给他是不是个错误了。 可正因为是这种人,才能在别人做不到的领域里风生水起吧,那是他混饭吃的看家本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