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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奇怪的情书(上)

    普通的虎甲身长在一到二厘米之间,养兽洞中虎甲则有三四厘米。【】以虎甲的移动速度,一秒钟就可以蹿出五到七米,这可比一抓一大把的蚂蚁难抓多了。钟欢必须使用长杆的捕虫网,在脚步惊动虎甲之前下网,才能将虎甲抓到。

    好在虎甲和蟋蟀一样也是一年繁殖一代,数量并不算少。钟欢抓的速度虽慢,但是要想凑够一万只也只是时间问题。

    钟欢并不是半途而废的人,为了凑齐一万只虎甲,钟欢这次在万兽蛊里一连待了半个多月,总算是把一万只虎甲凑齐了。把一万只虎甲丢进斗蛊洞,钟欢总算可以闲下来补个觉,养精蓄锐等着蛊兽炼成。

    一觉醒来,钟欢拿起一个玻璃罐子就跳进了斗蛊洞。捕虫网对付普通的虎甲还行,要对付虎甲炼制的万蛊兽肯定没戏。就连蟋蟀百蛊兽都能咬断塑料网罩,虎甲万蛊兽估计连铁丝都能咬断。现在钟欢就祈祷这只万蛊兽像蚂蚁万蛊兽一样杀红了眼,主动向自己进攻。否则的话钟欢还真没把握把它抓住。

    斗蛊洞内的空间大小这次又有变化,和炼制蟋蟀蛊兽时差不多大小。钟欢双脚一落地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一道影子瞬间飞扑到自己的小腿上。那撞击的力道就好像一块石头被人扔到了自己腿上一样。

    钟欢低头一看,就见一只将近十厘米长的虎甲正贴在自己的牛仔裤上。这只虎甲全身泛着黑亮的金属光彩,背上有六个对称的亮银色圆斑,还有一条十分清晰的红色血线斑纹从虎甲的头部一直延伸到尾部,就好像这只甲虫被人从中间用刀剖开流出了鲜血一样。

    看着自投罗网的虎甲,钟欢心中不由一喜。看来万蛊兽的共同特点就是极度好斗,根本不知道害怕,就算面对比自己体型大千百倍的人类也敢冲上来一战。这种特性勇则勇矣,只是有勇无谋,倒让钟欢省去了寻找抓捕的工夫。

    还没等钟欢下手去抓虎甲蛊兽,这只万蛊兽已经张开了大牙在钟欢的牛仔裤上撕咬起来。牛仔裤结实的布料在虎甲的利齿下就像卫生纸一样脆弱。一口在牛仔裤上咬了个洞出来之后。虎甲蛊兽又是一口咬到的钟欢的小腿上。

    “嘿嘿~小家伙,你咬不动了吧”

    钟欢有些得意的看着在自己腿上用力撕咬的虎甲蛊兽,他甚至能听到虎甲牙齿和自己小腿接触发出“咔咔~”的磨牙声。如果钟欢没有吃蛊甲丹,此刻恐怕已经被虎甲蛊兽咬的鲜血淋漓了。就算被虎甲蛊兽在身上开个洞钻进去,钟欢也不会奇怪。可是有了蛊甲丹护体,钟欢的皮肤可以瞬间转化为钢铁般坚硬的外骨骼。就算是虎甲蛊兽的牙齿也无能为力。

    蚂蚁可以举起自身重量四百倍的物体,也就是说蚂蚁的外骨骼可以承受自身重量四百倍的压力。钟欢的体重是七十五公斤,理论上就能承受三万公斤的重压。即便从三万公尺的高空坠落也能安然无恙。如此强大的蛊甲,虎甲蛊兽自然是应付不了。除非它的体型能和钟欢一样大,才有可能咬得动钟欢。

    虎甲蛊兽拿钟欢的小腿没把法,钟欢可就不客气了。两个手指一夹,就把虎甲蛊兽从腿上取了下来。钟欢可以感觉到手中的虎甲蛊兽力量不小,挣扎着想要摆脱控制。可是钟欢的力气更大,就算没吃蛊力丹,他也比虎甲蛊兽的力量大,这就是体型差距带来的巨大优势。

    将虎甲蛊兽放进提前准备好的玻璃罐,钟欢快速走进了蛊丹殿。这只虎甲蛊兽显然比上次的蚂蚁蛊兽厉害。当钟欢把虎甲蛊兽倒进丹炉时,玻璃罐的内壁上已经被它刻上了好几道牙印,就像被利器划过一样,恐怕时间再长点,这玻璃罐还真关不住这只万蛊兽。

    炼丹炉启动之后钟欢算是完成了一项任务。他在万兽蛊还有一项任务就是要准备一只斗鸡。不过养兽洞里的斗鸡比虎甲还难抓。这些斗鸡虽然不会飞,但是扑棱起翅膀来跑得飞快,就和野鸡差不多。钟欢在没有合适工具的情况下想要抓活的还真不容易。

    追着一只斗鸡跑了两圈之后钟欢就放弃了。他觉得自己现在抓鸡实在不合时宜。只要再等一天蛊敏丹就炼出来了,到时候自己的速度提升百倍,要追鸡就容易多了,根本不用像现在这样浪费力气。

    打定了主意之后钟欢就离开了万兽蛊。虽然他在万兽蛊中待了半个月。不过外界只过去了一小时,并没耽误太长时间,钟欢还可以再回家休息半天,缓解一下这半个月来抓甲虫的疲劳。

    等到了周一。钟欢照常去学校上课。好不容易熬到放学,钟欢收拾东西还没离开教室,就听一个同学在门口喊道:“钟欢,有人找你。”

    钟欢拿起书包走到教室门口,就见外面站着一个瘦瘦的男生,钟欢并不认识。于是开口问道:“我就是钟欢。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们班女生让我给你送封信。东西你收好,我走了。”那男生说话倒也干脆,从兜里掏出一个有些皱的小信封交给钟欢之后转头就走。

    “多谢啊”钟欢接过信封道了声谢,还来不及说别的,那个男生就已经急匆匆的离开了。

    “欢哥厉害啊连男生都开始给你送情书了。你这是男女通杀的节奏啊”

    王侯和钟欢前后脚到了门口,一见钟欢又收了封信,第一反应就是情书。想想也是,这年头微信短信都比写信方便,除了情书谁还用手写信啊。

    “别扯淡。这哥们是替他们班女生送的。你看这粉红色的信封,像是爷们儿写的情书吗?”

    钟欢瞪了一眼王侯解释了一句。这王侯是班上数一数二的消息灵通人士,除了爱打听别人的八卦也爱和别人聊八卦。钟欢可不敢让他瞎传,万一把自己传成了bl,那自己的一世英名可就毁了。

    “让男生跑腿送情书……根据我多年的经验,这是个漂亮妹子,而且性格内向害羞,肯定是贤妻良母型的。欢哥,你有福了”王侯捏着下巴装出一副名侦探柯南的样子说道。

    “要说性格内向害羞确实还有点依据。可你怎么知道人家长得漂亮不漂亮?”钟欢奇怪的问道。

    “这还不简单,要是班上一个丑女让你跑腿送信,你愿意去啊?只有美女才能把男生指使的屁颠屁颠的好不好。欢哥,快拆开看看美女写的什么。”王侯迫不及待的说道,那劲头比钟欢这个收信的还着急。

    钟欢之前已经收过几封情书,倒没有很兴奋。他是不相信写情书的女孩儿能比林文静还漂亮,所以也没打算和对方交往,就把信封拆开,当着王侯的面看了起来。

    “放学后到这里来,我有话和你说”

    让钟欢感到无比意外的是,整张信纸上就只有这一句话。在这句话的下面画的是一张简易地图,地图的正中央画着一个方框,里面写着“东海大学”四个字,显然这张地图是以东海大学作为参照物。地图上还有一个很明显的五角星标记,显然就是约定的地点。

    “我擦嘞~这妹子够猛的啊这地方不是宾馆街吗?欢哥,你艳福不浅啊”

    王侯不愧是班上的万事通,钟欢还没看明白这地图画的地方是哪儿呢,他已经分析出来了。其实这张简易地图也并不难懂,只要按照地图上横平竖直的街道一对照,很容易看明白。只是钟欢对那条宾馆街不熟,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此时听王侯一说,那五角星的位置还真离宾馆街不远,只要走到宾馆街,再穿过一条楼间小巷就到了。

    “什么艳福不浅?我说过我要去了吗?”钟欢瞪了王侯一眼,又把目光集中在信纸上,总觉得这封信有一点不对劲的地方,但又想不起来是哪里不对。

    “不是吧欢哥这都不去,你还是不是男人啊?按照我多年的临床经验,这是先表白后上床,先怀孕再结婚的闪电战节奏。妹子已经如此急不可耐,欢哥你还怎能淡定如初啊”看王侯的样子,他比钟欢还想去。

    “拉倒吧~你一个处男有什么临床经验。我怎么感觉这信那么奇怪啊。”钟欢挠了挠头,把信的正反两面和信封里面又都看了一遍,可还是没想到这信除了没头没尾莫名其妙之外还有哪里不对劲。

    “放学后到这里来,我有话和你说……我有话和你说……感觉是有点奇怪。如果是要表白的话,这么写似乎太随便了一些,而且还没有署名。难道说这妹子认识你?她认为你一收到这封信就能猜到是谁写的,所以才没署名。”王侯基本上看过钟欢收到的所有情书,这一封还真是最有个性的,他也觉得写情书的女生有点奇怪,就帮钟欢分析起来。

    “我认识的女生……”

    钟欢听王侯说完确实想起一个人来,脸色不由一变。他就怕这封信是苏珂送来的,难道说是她知道了自己和司徒寿赌博的事,兴师问罪来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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