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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四章 电灯泡

    我的jiejie不是扶弟魔从轮椅到球场第两百七十四章电灯泡老人都说,上了年纪之后,觉自然就少了。

    但可千万别理解成他们精神头更足了。

    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老年人的精神远远不如年轻人旺盛。

    年轻人常年熬夜到半夜两点很正常,但老年人半个月坚持十一点睡觉,就已经虚的不行。

    华教授年龄已经不小,常年习惯十点半休息,但今天,她却跟林哲、林溪、柳慧语一直坚持,等待除夕的钟声响起。

    在快到零点的时候,华教授和林溪的电话,叮铃铃的响个不停。

    “唉,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间有远亲”

    华教授调侃了一句,然后耐心的接着电话,不管是当初雪中送炭的真朋友,还是锦上添花的墙头草,都滴水不漏的应付了过去。

    这让旁边的林溪获益良多。

    她今年接到的拜年电话,是去年纯洁的十数倍之多,厌烦之下,差点儿就关机了事。

    但想想屁股底下的总裁位子,林溪也只能跟着华教授学习,假笑着说出一连串的场面话。

    而林哲和柳慧语的电话,倒是响的不那么频繁,因为知道他俩电话的人,也就是那么一丢丢的小圈子。

    终于熬到了零点,钟声响起,窗外的礼花映红了天空。

    “辞旧迎新,新年好!”

    华教授首先拱手向林哲、林溪拜年,这可让两个小辈儿觉得惭愧。

    于是林哲林溪赶忙回礼拜年。

    “华姨新年好!”

    林哲拱手拜年,前后两次看似不经意的改口,让华教授脸上的笑容更是灿烂。

    从刚开始的华教授,到现在的华姨,林柳两家的关系,又近了一步。

    而华教授显然准备充分,随身拿出了三个大大的红包,一一递给柳慧语、林哲和林溪。

    “谢谢华姨!”

    “这红包也太厚了,华姨我给你磕一个吧!”

    摸着厚厚的红包,林溪都跟着林哲改口了,林哲更是要按照大魏朝的古老礼俗,给长辈磕头,这让柳慧语和华教授都是忍俊不止的微笑。

    特别是柳慧语,心里有了希望在即的感觉。

    虽然她一直在跟林哲持续接近,但林溪作为“林氏长姐”,却一直没有正面的认可自己跟林哲的亲近关系。

    因为田芙贞,跟林溪的关系很好,林溪也很是纠结。

    但她的傲气,又不允许自己,死皮赖脸的纠缠林溪,做出决定性的一击。

    但是今天,华教授的举动,让柳慧语感觉自己已经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这就跟两个彼此喜欢的人,互相获得了对方家长的认可一般。

    当然,在体制内混迹多年的华教授,准备的可不止是一个红包而已。

    她从自己的包里,很小心的拿出一个,一看就很有年头的木盒子。

    三世为人的林哲见多识广,看出那个盒子的材质是上等的紫檀木,那么里面的东西,大概率也不是凡品。

    华教授把盒子递给了林哲。

    “认识小哲这么久了,沾了小哲的好处都不知多少,区区一个红包,难以表达我的心意,家里正好有个小玩意儿,就当给小哲的新年礼物了,别嫌弃。”

    华教授虽然嘴上说着“小玩意儿、别嫌弃”,但是林哲分明看到她捏住盒子的手指,用力不小。

    显而易见,这个所谓的小玩意儿,对她来说很重要。

    这种情况下,林哲是无法拒绝的。

    他结果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块羊脂白的玉饰。

    而且羊脂白中,混杂了一丝绿色,这就很可贵了。

    玉饰有很多种,戴在腰上的玉佩,手腕上的玉镯,还有挂在脖子上的玉佛、平安扣之类。

    而这块羊脂玉是一只玉环,上面拴着一条红色的丝绳,显然是挂在脖子上的,只是比普通的平安扣要大。

    林哲看了看华教授,有些疑惑。

    关于玉的说法有很多种,有人说温养过的玉,只会庇佑他原来的主人,墓葬中出土的玉,更有一股血气。

    所以计较谨慎的人,就不会佩戴别人戴过的玉。

    林哲从玉的水头上看,就知道这块玉没有被人温养过,那么华教授为什么又这么看重它呢?

    等他把玉环拿到手上,反过来仔细一看,才明白过来。

    “华姨,这玉是一对吧?”

    在大魏朝,一块玉石,雕出一对有“成双成对”蕴意的饰品,是有些讲究的,前世的林哲见过一些,也算是比较了解。

    “呵,以前小语的父亲闲来无事,学了一段时间的雕工,随手而作的一对小玩意儿。”

    华教授说了半截子话,玉是一对,但另一枚玉环呢?

    林哲的眼眸微微斜视,凭借余光,捕捉到了柳慧语的反应。

    她很不经意的扭动了一下脖子,还用手捏了捏衬衣的衣领,让皙白硕长的脖子,尽量不要暴露在外面。

    明白了,这是柳慧语的父亲,为他未来的女婿,雕刻的一个小玩意儿。

    而另一只玉环,此刻应该就挂在柳慧语的脖子上。

    嗯,按照红绳的长度,应该垂落在胸口位置。

    “长者赐不敢辞,那我就戴上喽!”

    林哲沉吟一笑,把红绳套过脑袋,玉环挂在了胸前。

    华教授和柳慧语,明显有了异样的情绪波动。

    华教授是欣慰,因为她看林哲的反应,肯定是明白了这对玉环的含义,然后依然戴在胸口,算是一种默认的相约。

    而柳慧语的反应,竟然是淡淡的羞涩。

    林哲非常的意外,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柳慧语都有冷傲女神的范儿,没想到竟然也会羞涩。

    这还是林哲第一次看到她的羞涩样子呢!

    女人嘛!最注重仪式感。

    可能一个虚无的约定,就会让她们心满意足。

    反而是一些实实在在的木讷孩子,总是不能走进女孩儿的心里。

    心满意足的华教授站了起来,“我年纪大了,不能陪你们年轻人守岁,你们自己玩儿吧!”

    柳慧语看到华教授要走,马上就跟着站了起来。

    “我也困了,跟姆妈一起回去了。”

    华教授瞅了女儿一眼,好笑的没说什么。

    自家这个女儿以前是天不怕地不怕,但是现在吧,竟然不好意思了。

    也好,有七情六欲的女孩儿,才更受男人的宠爱。

    一座冰山看似高洁剔透,但捂在怀里一点温度都没有,男人能承受几天?

    走到门口的时候,华教授忽然又回头道:“对了,听慧语说你们年后要去高卢走走,带上我这个老家伙行不行呀?”

    这就有些出乎意外,因为年前柳慧语就知道,林哲和林溪因为怕麻烦,决定去世界时尚之都高卢看看,也算圆了林溪这个服装设计师曾经的梦想。

    那时候的柳慧语,并没有表示要一起去。

    不过现在华教授提出来,林溪当然不会拒绝,柳慧语和华教授都曾经去过高卢,甚至还有许多同学朋友在那边定居。

    “当然可以的,我和小弟都没出去过,多个人也多些照应!”

    “那好,我们收拾一下,后天一起出发。”

    等到华教授和柳慧语走了之后,林溪才问林哲:“你觉得华教授今天.是不是挺奇怪?”

    “奇不奇怪,后台不就知道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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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年初二,一行四人从魔城登机,直飞高卢首都,有着“花城”美誉的巴黎。

    巴黎之所以被人称之为花城,是因为这座城市里的人,实在是太喜欢养花了。

    不过大部分去花城的大魏人,都不会着重去欣赏鲜花,而是关注那些比鲜花更美丽,更耀眼的奢侈品。

    最著名的奢侈品一条街上,到处都是大魏人在“买买买”,就连高傲的高卢人,也被大魏人的豪气所打动,一整天都挂着“真诚”的笑容。

    林溪来巴黎,自然不是为了排队买东西的,她所关注的,是街上来来往往的风景。

    人们都知道巴黎服装周,是世界服装界的时尚盛宴,但其实想感受时尚,在巴黎街头,就可以随时随地的感受到。

    “小弟,我感觉你的时尚嗅觉,跟这边的人很契合,她们的穿衣风格,我好似在你的绘本上见过”

    “嗯嗯,英雄所见略同而已。”

    超时空的搬运工,也算是促进世界文明发展的英雄之一吧!

    到了巴黎林溪才知道,华教授年轻时候曾经在这里学习进修了很长时间,所以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很深。

    林溪下意识的就把华教授当成了导游,华教授也确实让林溪找到了许多隐藏的“彩蛋”。

    但是连续两天的游览之后,林溪却发现了一个事情。

    那就是.林哲和柳慧语,经常“走丢”。

    一行人本来计划好了去时装学院参观,但他俩却半路被几个街头艺术者给吸引,然后就“迷路”了,在巴黎的大街小巷里兜兜转转,直到下午的时候才一起返回酒店驻地。

    一次迷路,林溪相信是人生地不熟的原因,但连续几次,利息发现华教授跟两人的“迷路”,有着极为默契的配合。

    林溪终于明白了。

    华教授的身体并不算好,为什么不辞辛苦,跟着来巴黎呢?

    敢情是为了掐灭自己这只碍事儿的电灯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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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哲和柳慧语,也有默契。

    柳慧语从来没有表示过,想单独跟林哲在一起的意图。

    但是不知不觉间,两人就脱离了预定路线,顺着巴黎的古老石板路,随意的信步由缰。

    巴黎的冬天并不算冷,走在任何一条小街上,两边公寓的阳台上、窗台上,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植物。

    养花爱花,已经深入到每一个高卢人的骨子里。

    两人走在小路上,不时就能看到阳台上的高卢人在浇水,打理花卉。

    当他们看到林哲和柳慧语两人驻足观望的时候,也会热情的跟他们打招呼。

    柳慧语懂高卢语,每一次都会微笑着向对方礼貌回话。

    但如果对方是名男士,又叽叽歪歪的爆发高卢人的浪漫热情的话,柳慧语就会立刻装听不懂,然后带着林哲快速离开。

    嫌弃人,是柳慧语的特性之一,尤其是又没颜值,又没才华,又属两栖动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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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城很大,作为古老的欧罗巴中心,遗留下来的古迹建筑非常多,连续三天,林哲和柳慧语都没有把所有的石板小街逛完。

    在临近傍晚的时候,天空忽然飘起了细雨。

    两人赶紧往热闹的地方跑,这冷僻的小路上,连个躲雨的地方都没有。

    “嗨,小伙儿,你要让这么美丽的女孩儿在雨中发抖吗?”

    窗台上传来了一个责怪的声音。

    林哲抬头一看,是个半老徐娘的大妈,看她责怪的眼神,好似林哲是苛待了她的女儿。

    但是柳慧语却板起了脸,道:“这位女士,他不是宙斯,所以你责怪他是不合适的。”

    在欧罗巴的神话中,宙斯身兼天神、雨神、雷神之职,天要下雨,怎么能怪林哲呢?

    “噢,善良的姑娘,一位优雅的绅士,身上永远会带一把雨伞,请稍等一下。”

    大妈对于柳慧语的“不礼貌”,转身回到屋内,很快就拿出一把雨伞,张开之后抛在了小街上。

    然后他就对着林哲道:“年轻人,你应该让你的女朋友,感受到你的热情”

    林哲摊了摊手,表示不理解大妈的话。

    “我刚才就看到你们了,她几次想牵你的手,你却没有主动,像她这样美丽的女孩儿,不应该承受一次次的冷漠。”

    “.”

    “走了林哲。”

    “她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只是让我们记得把伞还回来。”

    柳慧语拉着林哲快速的离开了小街,无视窗台上那个大妈的怜惜眼神。

    雨伞不算太大,在细雨中遮蔽两个人,有些勉强。

    林哲打着伞,尽量的挡住柳慧语头上的细雨。

    但柳慧语很倔,几次都把伞推回两人的正中间。

    也许她认为,共同承担风雨,才是两个人最亲密的表现。

    而那些宁愿让男人去死,都要自己享受的女孩儿,不配得到最美的爱情。

    一来二去,柳慧语的头发湿了,而且真的如那个大妈所说,开始轻微颤抖。

    冬天的巴黎不算冷,柳慧语只穿了一件毛绒大衣,腿上还是打底裤,本来是没什么的,这会儿下雨自然就打哆嗦。

    “冷了吧?让你多穿一些.”

    林哲把伞交到柳慧语手里,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强行套在了她的身上。

    然后,他揽住了她的腰肢。

    柳慧语的身体瞬间僵硬,虽然以前林哲也揽过她一次,但现在.周围都是人啊!

    “我其实懂一点高卢语。”

    林哲道:“那位大妈说的对,你是善良的,不应该承受任何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