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子就是吕不韦啦
《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上应天时,中察人情,下观地利,以道家思想为基调,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 战国晚期的吕不韦,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商人。他由商入政,扶立国君,进入政治高层。他志向宏大,主编《吕氏春秋》,留下了“一字千金”的典故。后人一般把《吕氏春秋》归入杂家。在管理思想史上,这部书有着特殊的价值。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从学术角度观察,它具有浓厚的自然主义色彩;从管理角度观察,它充满了功利主义色彩。《吕氏春秋》通过对先秦诸子的修正,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管理思想的全局性、整体性和深刻性上,都有自己的建树。从阴阳五行的理论架构,到经验主义的具体论证;从养生和贵己的“内圣”,到君臣之道和善治天下的“外王”;从个人和国家、社会和政权之间的关系调适,到自然之道支配下的生理、物理、事理和心理的互相配套,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吕氏春秋》总括先秦诸子,开启秦汉先声,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是对人类反省而形成的。反映在国家治理思维上,古希腊曾经诞生了自然法思想,以芝诺为代表的斯多葛派主张自然法,到古罗马的西塞罗,对自然法理论完整化体系化。自然法学说认为,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为人定的(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而超越于人定法之上的是自然法。所谓自然法,指存在于自然中的理性,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表现了自然的和谐和完美。人定法则由于人类的认识局限和私利屏蔽,肯定会有缺陷,因之,人定法必须服从于自然法。具体的法理,就是人定法自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可能经由人定法来证明,而必须依赖于自然法来证明,不合于自然法的人定法没有合法性。合于自然法为“善法”,不合于自然法为“恶法”,恶法非法。在中国,老子的道,具有自然法的意义,但是,老子仅仅强调了“道法自然”,再没有细说。《吕氏春秋》则发展了老子的思想,通过十二纪,把人的行为与自然秩序一体化,在自然秩序中验证社会管理的正当性。[7] 思想特点编辑 《吕氏春秋》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规模宏大,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十二纪每纪五篇共六十篇,八览每览八篇(《有始览》少一篇)共六十三篇,六论每论六篇共三十六篇,另有《序意》一篇,共一百六十篇。十二纪按照月令编写,文章内容按照春生、夏长、秋杀、冬藏的自然变化逻辑排列,属于应和天时的人世安排,体现了道家天道自然与社会治理的吻合。八览以人为中心,基本上属于察览人情之作,围绕人的价值观念、人际关系、个人修养展开。六论以人的行为以及事理为主题,包含了人的行为尺度、处事准则、情境条件以及地利等方面。可见,《吕氏春秋》不是随意编写,它有着严密的计划和预设,按照天、地、人三个层次的互相呼应确定主题,展开论述,体现道法自然之意。正如《序意》所说:“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它试图归纳出治乱存亡的历史经验,形成寿夭吉凶原因的深层认识,解释并验证天地人之间的一切现象,使是与非、可与不可的道理呈现于人。 吕不韦强调遵循自然之道,从自然之道中寻找治理之道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按照《序意》所载:“良人请问十二纪。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可见,吕不韦是以黄帝教导颛顼为榜样,上有天,下有地,天地就是规矩,只要按照天地的准则治理国家,就能国泰民安。因此,从《吕氏春秋》开始,论证统治的正当性要以大道为准,治国的价值取向要由法天地自然确定。例如,《吕氏春秋》强调天下之公,做事要无所私偏,就是以自然现象作为推理证据的。“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贵公》)“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去私》) 在《吕氏春秋》中,老子说的天道就清清楚楚摆在那里。“民无道知天,民以四时寒暑日月星辰之行知天。四时寒暑日月星辰之行当,则诸生有血气之类皆为得其处而安其产。人臣亦无道知主,人臣以赏罚爵禄之所加知主。主之赏罚爵禄之所加者宜,则亲疏远近贤不肖皆尽其力而以为用矣。”(《当赏》)这样,天道与人事就完全吻合,违反天道的人事必将受到惩罚。更重要的是,自然现象存在着种种冲突,和风细雨和暴风骤雨都是自然天道,那么,人事学说的观点差别,诸子各派的互相矛盾,也可以从自然之道得到正当性证明。后人总以为《吕氏春秋》的各种学说互相冲突是一种缺憾,殊不知按照吕不韦对天地规则的理解,正是这种冲突和矛盾才符合天道。 《吕氏春秋》杂采诸家,但又不死守一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后人关于《吕氏春秋》的研究评价,褒之贬之,都因于此。褒之者认为它融各家为一家,“大出诸子之右”(高诱语);贬之者认为它不过是杂货铺,“不足以成一家言”(梁启超语)。说《吕氏春秋》之长者,恨不能把它看作百家争鸣的大总结。如许维遹在对该书做集释时说:“夫《吕览》之为书,网罗精博,体制谨严,析成败升降之数,备天地名物之文,总晚周诸子之精英,荟先秦百家之眇义,虽未必一字千金,要亦九流之喉襟,杂家之管键也。”(《吕氏春秋集释自序》)谈《吕氏春秋》之短者,恨不得把它放进历史垃圾桶,不过是因为其尚具有史料价值才保存下来。如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中称:“一哲学必有其中心观念(即哲学家之见)。凡无中心观念之著述,即所谓杂家之书,如《吕氏春秋》、《淮南子》之类,不可为哲学史之原始的史料;但以其记述别家之言,有报告之价值,可以作为辅助史料。”不管是褒是贬,都与《吕氏春秋》汲取百家思想有关。 《吕氏春秋》的基调是道家。从整体思想来看,这种判断是恰当的,尤其是《吕氏春秋》的自然主义倾向,不但继承了道家,而且发展了道家。但是,《吕氏春秋》放弃了道家消极一面,它不仅要求人类顺应自然,更要求以人的自觉能动去发挥创造。而这种发挥创造则需要用自然法则来验证其合理性。例如,古代的养生学说多发源于道家,《吕氏春秋》也不例外,但是,这种养生不再是道家庄子学派的那种消极回归自然,而是黄老道家积极实现人文建设目的的。“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所谓养生,就是“能养天之所生而勿撄之”(《本生》)。由养生到治国,事出一理。“夫水之性清,土者抇之,故不得清。人之性寿,物者抇之,故不得寿。物也者,所以养性也,非所以性养也。今世之人,惑者多以性养物,则不知轻重也。不知轻重,则重者为轻,轻者为重矣。若此,则每动无不败。以此为君,悖;以此为臣,乱;以此为子,狂。三者国有一焉,无幸必亡。”(《本生》)自然之道并非束缚人的行为,而是给人的行为提供分辨轻重缓急主次本末的尺度。水天性是清澈的,但人不断用土抇水,它就无法清澈;人生来是长寿的,但人为了物欲而劳心费神,当然折寿。物本来是养生的,而不是用生命来养物。当今之人,不知天道,被物所惑,往往轻重颠倒。一旦轻重颠倒,为君则行为悖离正道,为臣则迷乱失常,为子则狂妄忤逆。三者只要出现一个,国家就会衰亡。所以,养生并不是像庄子那样化入自然而消极无为,更不是背离天道去追求不可能实现的长生,而是保全天道以防夭折。“圣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所以,出入车辇实是“招蹷之机”,肥rou厚酒实是“烂肠之食”,靡靡之音实是“伐性之斧”。有人不肯富贵,不是求名,而是重视养生。很显然,是《吕氏春秋》对黄老道家、庄子学派的继承,又对庄子学派的修正。 著作分篇 《吕氏春秋》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内容驳杂,有儒、墨、法、兵、农、纵横、阴阳家等各家思想,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在内容上虽然杂,但在组织上并非没有系统,编著上并非没有理论,内容上也并非没有体系。正如该书《用众》篇所说:“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吕氏春秋》的编著目的显然也是为了集各家之精华,成一家之思想,那就是以道家思想为主干,融合各家学说。据吕不韦说,此书对各家思想的去取完全是从客观出发,对各家都抱公正的态度,并一视同仁的。因为“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三者皆私没精,则智无由公。智不公,则福日衰,灾日隆。”(《吕氏春秋·序意》)《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每纪都是15篇,共60篇。六十一篇。十二纪者,记十二月令也。本书是在“法天地”的基础上来编辑的,而十二纪是象征“大圜”的天,所以,这一部分便使用十二月令来作为组合材料的线索。《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八览,有63篇,八十三篇,八览者,{有始}、{孝行}、{慎大}、{先识}、{审分}、{审应}、{离俗}、{恃君}。显然脱去一篇。内容从开天辟地说起,一直说到做人务本之道、治国之道以及如何认识、分辨事物、如何用民、为君等。六论,共36篇,六论者,{开春}{、慎行}、{贵直}、不苟}、{似顺}、{士容}。杂论各家学说。《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公元前221年前后)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纂的杂家著作,又名《吕览》,在公元前239写成,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前夜。此书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书中尊崇道家,肯定老子顺应客观的思想。同时,融合儒、墨、法、兵众家长处,形成了包括政治、经济、哲学、道德、军事各方面的理论体系。吕不韦的目的在于综合百家之长,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以后的秦国统治提供长久的治国方略。 书中还提出了“法天地”“传言必察”等思想,和适情节欲、运动达郁的健身之道,有着唯物主义因素。同时,书中还保存了很多的旧说传闻,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另外,书中也有一些天人感应的迷信思想,应该加以分辨。司马迁在《史记》里将《吕览》与《周易》《春秋》《离sao》等并列,表示了他对《吕氏春秋》的重视。东汉的高诱还为其作注注释,认为此书“大出诸子之右”,即超过了诸子的成就。《汉书·艺文志》则将该书列入杂家,所以儒家学者不再重视。 《吕氏春秋》的注释本有清朝人毕沅的《吕氏春秋新校正》,近代以来,陈奇猷的《吕氏春秋校释》和王晓明的《吕氏春秋通诠》可以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