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为jian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在众人目瞪口呆之下,沙乐可竟然现场背起了诗。 张成微微一怔,没料到同龄人中竟然有和他一样的了解这些的人。 不知道是谁先鼓了个掌,接着全场响起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沙乐可谦虚地摆摆手,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用力过猛,刚刚吟诵的诗太多,有些不符合自己扮演的傻子人设了。 于是他赶紧换成一副呲牙咧嘴的样子,乐呵呵地说道:“嘿嘿,我又会说话了!花了半年背的诗,还是有些不熟练,看来还得花半年背才行呀!” “勇士,我看到你刚刚反对你的同伴,那你有什么其他的高见吗?”小矮人按照剧本里写的突发状况,念出了相应的台词。 到这里,剧情的发展还属于可控的范围,沙乐可作为编写者,此时又是演员,必须要想出一个答案来,不然就只能启动那条“备用剧情”了。 然而,沙乐可看着张成那张幽幽的脸,却隐隐有一种感觉,这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家伙,会不会有些心眼。 因为关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描写的情感,自古以来就众说纷纭,而其中最大的两派就是“爱情说”和“战友情论”。 支持“爱情说”的学者认为,这句话是深受战乱之苦的士兵,思念爱人而写下的诗句,也是广为流传的一种理解,事实上也比较符合大众的审美。 而支持“战友情论”的人,则将其理解为一种“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死”的兄弟情。 他们反驳“爱情说”的观点大多是因为即使是男女,在古代也不会经常握手,“握手”可以理解为一种信任的举动,而共生死之间的战友,在战场上常常会“拉”对方一把,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很好理解了,是一种汉子间的友情。 不过,由于“爱情说”比较流行,而“战友情论”则相对比较冷门,所以有些人就会拿自己知道“战友情论”这事炫耀,好像自己知道了多么了不起的知识似的。 说回演出,沙乐可正思考着,这对面出题的人,究竟是属于哪种人? 如果他只是一个知道了这句古诗所以觉得很厉害的小孩,那么答案就是“爱情”,但如果这个小孩知道的再多一点,可能就会变成炫耀“战友情”的人。 而沙乐可最怕的情况,就是这个张成耍赖,如果自己这边说“爱情”,那么对方就说答案其实是“战友情”,而如果自己这边得出的答案是“战友情”...... 那么张成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事实上,他其实想的也没这么多,他的答案既不是“爱情说”,也不是“战友情论”,看过前文的朋友应该会知道,这家伙对于诗词的理解,恐怕自有一套颇为独特的见解...... “这家伙究竟是什么意思,平时也没和这人接触过,也不知他性格学问如何,会在哪一层啊?”沙乐可心里念道,继续装疯卖傻,假装没有听懂小矮人的话。 “什么?什么高见?我没有高见,我只有下贱!” 沙乐可这句即兴的台词倒是也引起了又不少笑声,不过大多数人还是期待着这个傻傻的家伙会不会突然给出一个答案。 看傻子回答出一个很难的问题,比看到一个厉害的人回答同样的问题,更加能让人感到期待,这就是所谓的戏剧效果。 沙乐可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飞速转动着脑袋,试图想出一个既符合他扮演的人设,又能唬住所有人一时的答案。 就在这时,一旁的黑雪王子扮演者,因为形象要比较高大,所以挑的扮演者是一个年纪相对大点的孩子,这孩子有些机灵劲,眼看情况好像有些不对,竟然也即兴表演了起来。
“你也太高看他了吧,一个傻子能有什么高见?不过,被他这么一搞,我倒是突然觉得‘爱情’这个答案,好像有些不够完美,待本王子再思索思索......” 就在这时,沙乐可听着黑雪王子的话,脑中突然闪过一道灵光,蹦出了一个办法。 “有了......”沙乐可嘴角微微上扬,从痴呆的状态,突然大喝了一声:“诶呀!” “我想起来了,我全都想起来了,我不是傻子,我只是有人格分裂,现在掌管这具身体的人格,已经变成了我自己......这么说好像也不太对。” “总之,我现在很聪明了,你们可以叫我大聪明!” “啊?”台下,观众们似乎还需要时间来反应这实在有些突兀的剧情变化,只有王婉略为尴尬地看着沙乐可,猜到了些真相。 院外,温广竹早已看出了这个侄子已经是没办法了,只能中途改剧情,想到这个平时骄傲的侄子也有吃瘪的时候,顿觉沙乐可这时候还有些可爱,忍不住哈哈大笑,边笑还边拍着李雨的肩膀。 “人格分裂......呵呵......也就他扯得出来了吧。”李雨抽着嘴角苦笑,不过已经看过剧本的他倒是也开始期待起了接下来的剧情变化。 “诶,什么情况?一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一会又人格分裂的,可乐哥这是演戏呢还是在写小说呢......”李晴的反应倒是最接近真实的观众反应了。 “小说?这剧情估计得把人尬得笑死......”温广竹终于缓过了气,露出一副苦笑不得的样子:“不过,他究竟会给出什么答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