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在线阅读 - 第137章 大嫂生了!

第137章 大嫂生了!

    第138章大嫂生了!

    细棉布?

    大姐看着苏清风熟悉的面容,原本被打搅后,有些恼怒的神色,一下子和颜悦色起来。

    就见她冲着苏清风招了招手,小心地开口,“小苏师傅啊,你这么长时间都不来,我还以为你都忘记这事了。不过我可帮你把那批细棉布,记得牢牢的。”

    “之前还有几个干部院里的大娘,来问我买细棉布,我都没说出去,就怕到时候想起来,买不着了。”

    苏清风估摸着,这售货员大姐的一张巧嘴,说出来的话,只怕七分真,三分假。

    他也就当着耳旁风,听过一点就算了。

    人家明显是邀功的话,自己要是真听信了,那才是傻的。

    只是苏清风面上还是露出了感激的神色,他嘴里不停地吐着好话:

    “我之前有事,忙的焦头烂额,我本来也以为,细棉布应该是没有了,哪里想到,姐你居然这么守承诺,说是留给我,愣是谁都没给。”

    “怪不得姐能当上售货员,姐,你放心,我下次还来你这里买。咱俩都是实诚人,不搞那些歪歪绕绕的……”

    说着,苏清风就压低嗓音,借着袖子的掩饰,给大姐递了一个东西。

    售货员大姐一看,顿时就乐呵了。

    一个时新的头花发夹。

    大姐眼光不错,能看出来,这应该是从沪市来的紧俏货色,也不知道苏清风这小子,究竟是哪里弄到手的。

    虽然东西不大,但是这心意却让大姐很舒服。

    女人嘛,不管哪个年纪,多多少少都是爱漂亮,爱打扮的。

    他们一把年纪,再穿红戴绿的,不大合适,但一个时髦的发夹,难道还带不了嘛?

    看着大姐的神色,苏清风就知道,这份礼物,大姐算是送到心坎上了。

    看来之前从张利民那里买的几个发夹,本以为是添头,但是在这种小事上,却出奇的好用。

    苏清风数着细棉布,黛青色的、黑色的还有一匹红色的。

    红色那匹细棉布,颜色染得有些不均匀,有的地方浓,有的地方淡,算是瑕疵品。

    这弄得大姐也有点不好意思,卖这匹红布的时候,愣是没收票,还觉得苏清风吃亏了。

    因为这红非但染色不均,颜色也不是正红,而是有些妖艳的桃红色。

    不过苏清风却不介意这些。

    反而认为自己算是占了便宜。

    颜色不均匀,那放在后世,叫做时髦的扎染,有啥不好看的。

    至于桃红颜色太妖,大人穿不了,那就给小孩穿。

    逢夏、寄秋年纪小,倒是可以穿。

    映春姐也快要找对象了,刚好可以做一件薄薄的亮色夹袄。

    至于其它人嘛,还是老实一点,穿得灰扑扑的,少惹眼一点。

    就连苏清风自己,也是打算做一身黑色的衣服,就差不多了。

    只是回去分布匹的时候,苏清风没打算白给家里人。

    家里票紧张,那如果想要布料,至少得给点钱意思一下吧。

    这都分家了,苏清风也没打算,总是自己一个人添补家里其他人。

    老爹老娘,奶和爷是例外。

    他走出供销社的时候,大包小包的,看的周围的人羡慕不已,然而就是在这时候,苏清风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远远跑过来。

    苏清风一看,发现是映春。

    他见映春气喘吁吁的样子,一把抓住她胳膊,等到她气喘匀了,才发现映春并不是想象中的慌乱,而是一脸喜色。

    “四弟!大嫂生了!”

    苏清风一惊,眉头下意识地扬起。

    同时,他心里盘算着时间,过年那时候,差不多就八个月了,如今倒也正好一个月,临产是正常现象,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他心里也替大哥高兴,扛起一大堆东西,又往供销社里冲,冲进去买了一包红糖,然后领着映春,就朝镇上医院跑去。

    说实话,在农村生孩子,很少有人会把孕妇带到医院去。

    乡下的接生婆接生一下,到时候再给点红糖鸡蛋,最多再给个两块钱,就差不多了。

    甚至这已经算是顶好的待遇。

    但是家里的老太太偏不。

    一来呢,现在家里有钱了,条件也好,拿出几块钱去医院生下孩子,休养几天,也不是不行。

    二来呢,小老太太自己生过孩子,自然也就知道,女人生孩子,就像是过一道鬼门关,尤其是第一次生孩子。

    她就算平日嘴上骂得再凶,但也只是刀子嘴,豆腐心。

    此时。

    大嫂向红英已经被推出手术室,生下来了个大胖小子,足足六斤半,这分量,简直健康的不能再健康。

    苏跃华平时话不多,但是此时此刻,却坐在病床上,眼睛红彤彤的。

    向红英看着这一幕,虽然下体还有些疼痛,但是见状,还是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轻声说了一句:“红红的,跟兔子似的。”

    苏清风刚巧这时候走进房门,见证了这一幕。

    他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我先出去一下。”

    只留下向红英和苏跃华两人在病房,明明也不是新婚夫妻,但愣是被弟弟一打岔,羞的满脸通红。

    苏清风走到外面的座椅上,虽然天还是冷,但是一大家子都是喜气洋洋的。

    别说苏清风来了,今天三房都到齐了。

    一旁还有病人,看着这和睦融洽的一大家子,心生羡慕,走到苏正国身边,悄悄问道:“老兄,你们家还没分家吧?难怪这么亲热。”

    苏正国听到这话,顿时被挠到痒处。

    对于父母来说,最得意的事情,其实不一定是赚到了很多钱,而是儿孙一辈热热闹闹,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不然哪怕赚了再多的钱,过日子过得,天天跟打仗似的,那也没啥趣味。

    他笑了出来,“我们啊,过年时候就分家了。”

    这话一说,旁边那人更加羡慕了:“那可更了不得了。分家以后,兄弟几个还能处成这样,老兄,你这教出来的儿子可不得了啊。哪像我家那几个,还没分家,家里天天乱成一锅粥。”

    苏正国语重心长道,“树大分枝,孩子们长大了,那就分呗,有些东西强留不得。硬是压着他们在一块,别到时候反而成仇了。”

    眼见两个大男人聊起来了,苏清风也刚好从房间里出来。

    他看到苏正国,叫了一声:“爷。”

    苏正国看到这个最争气的孙子,一下子精神起来。

    他的脸上几乎都笑出了褶子:“清风来了啊,坐,这段时间在国营饭店炒菜炒累了吧?不过也难怪,毕竟你是那里面的大师傅,上次接待县里领导,连领导都说你做得红烧rou好吃。”

    “等回了家,爷给你泡杯麦乳精,好好喝一杯,可别把你累着了,你今年也才二十岁,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听完老爷子这一长串的话,苏清风都有些目瞪口呆。

    爷!

    你平时可没有那么多话啊!

    而且……这绝对是在炫耀吧!

    简直就是明晃晃的炫耀。

    无论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还是接待县里面的领导,亦或是家里的麦乳精,这都是普通人接触不到的。

    没看见旁边那个男人,差点酸气冲天吗?

    本以为就是个普通的农家老头,哪里知道,还有这身家,连孙子都那么有出息!

    苏清风就算脸皮再厚,但是遇上苏正国这个“炫孙狂魔”,也忍不住想溜走了。

    正好这时候,大姑子居然也赶了过来,手里还提着一条半斤左右的鲫鱼,对于小鲫鱼来说,这算是比较大的了。

    最关键的是,鲫鱼汤下奶。

    苏清风刚刚偷听了一耳朵,说是大嫂到现在还没下奶,但是对于新生宝宝而言,最好在一小时之内,就喝到第一口母乳。

    老太太坐在另一边,听到这消息,本来还懊悔地拍手,想着来的太匆忙,忘记从家里挤一点羊奶。

    现在苏丽萍带了条鲫鱼过来,老太太这次算松了口气。

    还好有闺女在。

    所以说,老太太才觉得,生儿生女,其实真没那么重要。

    只要孩子教得好,品行端正,这就足够了。

    没看见苏丽萍她住在山沟沟里,来的时候,只怕废了不少功夫。

    而二女儿苏丽梅,就住在镇上,听到向红英怀孕的消息,愣是连个人影也没有。

    横竖老太太在过年的那会,心里对这个二女儿,已经有点寒心了。

    所以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现在也没有太难过。

    老太太见大女儿过来,连忙起身,“萍啊,你这大风大雪的天气,怎么还跑过来,这脸都吹皴了。”

    苏丽萍满不在乎地一挥手,“这算啥?我这老皮老rou的,要是再嫩的跟小姑娘一样,那岂不是老妖精了?”

    老太太连忙打她的嘴,“呸呸呸,什么妖精不妖精,这话可别乱说。”

    这年头,这种东西犯忌讳着呢!

    苏丽萍也自知失言,轻轻打了下自己的嘴巴,还好刚刚她们说话声音轻,没人在意。

    做完这一切,苏丽萍才笑呵呵道,“这鱼前两天我们家虎子钓上来的,我琢磨了一下红英也快要生了,干脆养着,看看能不能用到,哪里知道真有那么巧。还是红英福气好啊。”

    老太太瞅了她一眼,笑道,“你啊,凡事功劳什么的,都不往自己身上揽,也就我这当娘才知道。”

    俩人说笑着,顺便把苏清风也拉上,准备去医院食堂,借个锅灶,炖一碗鲫鱼汤。

    许是上次冯素芬的事情,苏清风走到食堂的时候,还有不少人在和他打招呼。

    想来,这其中有上次苏清风出手大方的原因,也有听到苏清风是国营饭店大厨的原因。

    苏丽萍却不知道这些,看着这一幕,啧啧称奇。

    要是苏清风不在她们身边,只怕这些人,都没啥好脸色。

    这侄子,那是相当可以啊。

    走到哪,哪就有关系。

    这一点,就算是苏丽萍,也不得不认可。

    煲鲫鱼汤,掌勺的是苏清风,但是老太太和苏丽萍怕他辛苦,刚上完一天班,下班了又得对着锅灶。

    于是她俩就给苏清风打下手,还别说,多了两人帮忙,不仅速度快了很多,苏清风自己也省了好多力气。

    等到鲫鱼汤的鲜香,逐渐在空间中飘散开去。

    苏清风却觉得后方突然有细碎的脚步声,轻盈中,带着一点欢快的感觉。

    女孩柔嫩的声音,就像是春天里,鲜嫩的茭白,“鲫鱼……苏同志,你怎么也在这?”

    苏清风只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转过身去,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黎冉?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黎冉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她双手捧着一本笔记本,面对苏清风的问题,她笑着弯起眼睛,像一泓月牙儿,“我这次是来食品厂的……”

    这个答案又出乎苏清风的意料了。

    他之前心底猜测,黎冉多半是为了钢厂的事情,谁知道却是为了食品厂。

    只不过想到,之前张利民也为了食品厂的事情奔走,苏清风又觉得恍然。

    在他和黎冉交流的时候,旁边的苏丽萍还在呆呆地看着,但是鸡贼的老太太,已经将这个不会看颜色的大女儿,扯到一边去了。

    等到离得远远的后,小老太太才点着苏丽萍的额头,恨铁不成钢道:“萍啊,你下次可有点眼力见吧。没看到清风正在……”

    苏丽萍接茬:“处对象?”

    老太太听到这话,又叹了口气,“要是真在处对象,那就好咯。”

    这俩人,都像是没开窍的样子。

    苏清风那边,见黎冉盯着锅里的鲫鱼汤,不禁有些好笑。

    “请你喝一碗汤?”

    听到这话,黎冉顿时笑了,她难得有些促狭:“还需要两块钱吗?”

    她上次可打听过了,一碗鲫鱼汤可要不了那么多钱。

    苏清风脸皮贼厚,他顺着话,还开玩笑道,“你真给,我就拿了。不过你确定还要当冤大头吗?”

    黎冉突然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轻声,“我愿意。”

    这话很轻,但苏清风偏偏听见了。

    两人都愣在原地。

    黎冉的脸更是像火烧一样,通红通红的,连带着耳尖也滴血似的,要不是怕引人注意,她甚至会捂着脸。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她却无端地觉得有些暧昧。

    我愿意?

    愿意啥?

    苏清风心中微动,但还是掩去了遐思。

    他的脸上,恢复笑容,“你就算愿意,我也不会让你当冤大头。不然我成什么人了?”

    说着,他就舀起鱼汤,借了食堂里的碗,给黎冉盛了满满一碗的鱼汤。

    乳白色的高汤,野生的鲫鱼,入口就是浓郁的鲜香,guntang的汤水顺着食道,进入到胃中,仿佛能够抚慰心灵,让黎冉发出了一声淡淡的喟叹。

    在这过程中,苏清风不忘把做好的鲫鱼汤打包好,交给老太太,老太太一拿到手,就忙不迭地扯着苏丽萍,快速离开了食堂。

    苏清风甚至来不及说什么。

    一时之间,食堂内只剩下了苏清风和黎冉。

    但是还没等他们升起尴尬无措的情绪。

    一道刺耳的声音,伴随着踏踏的皮鞋声,就传到后厨来。

    “小妹,你又在吃什么东西?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们现在在一个小镇子上,这里的东西不要乱吃,谁知道他们加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你也真是的,从小就嘴馋,这么大年纪了,还是管不住这张嘴,居然现在还在偷吃。等这小厂子的事情解决了,我让你姐夫带你去省城的食品厂里吃饭。那里的大师傅,手艺才是好呢。”

    还没见到人,就听到这噼里啪啦的一段指责和以及那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苏清风脸色虽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对于来者,已经有了不悦的情绪。

    他眯了眯眼,就看到来者穿了一件大红格子呢大衣,脚踩一双小皮靴,单看打扮,确实很洋气。

    但是苏清风注意到,她的脸色有些偏蜡黄,两颊的rou有些松弛下坠,法令纹严重,眼角的细纹和眼底的黑眼圈,更是不用说了。

    她为了维持体面,硬是敷了一层厚厚的粉,但还是无法和黎冉那种纯天然的胶原蛋白,恍若天生的白里透红的气色相比较。

    简单来说,一个看起来像是老黄瓜,一个还是新鲜的嫩黄瓜。

    苏清风一想到这个比喻,就觉得有些好笑。

    只是他面上依旧没有表露出来。

    随着来者逐渐靠近,苏清风还注意到,在这个红色呢大衣的女人后边,还跟着三个孩子,两个大一点的,是男孩子,其中一个小一点的是meimei。

    另一边。

    黎冉也来气了。

    她性子好,但这不意味着她就是任人揉捏的汤圆,她愿意让着黎雅,那是因为她不想要爸妈为难。

    可这不是黎雅在她面前,得寸进尺的理由。

    更重要的是……如果黎雅只是说她也就算了,但是她还羞辱了苏清风。

    这一刻,黎冉只觉得心头的火气都涌出来了,火气大到她自己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

    就见她将碗一放,直视黎雅的双眼,虽然心中怒火熊熊燃烧,但是面上冷静,吐字清晰,条理分明:

    “姐,这是医院,不是其它地方。在医院的食堂,要是都可以像你说的那样投毒,那么全天下还有哪些地方安全?是不是我下一次,只能去公安那边吃饭了?”

    “而且,什么叫我嘴馋?是你这次陪姐夫来红岗镇,特意叫上我,想让我围绕姐夫和食品厂,做一个宣传主题,写一篇文章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