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呦吼,坐牢喽!
周天行看到眼前的场景气极反笑:“帝国荣光不容侮辱!你们是反抗的不是我的特权,而是十二议员百年前无数为了帝国荣光牺牲的家族子弟,反对的是我祖辈为这个国家贡献出生命的英灵!你们有什么资格说是为了公平!” 虽然周天行很生气,但是眼底闪过的喜悦却骗不过高扬的眼睛。 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大厅迎来的第三次沉默!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 他们不知道说什么,或者说什么都是徒劳。十二议员是这个帝国最重要的组成,最初的帝星冕下也是帝国家族中的一员。 他们都是怀着寻找失落的财富而远洋而来,却不曾想这片大陆竟然如此富饶,以至于两百年的今天也没有任何一个帝国人说发展航海技术,重新回到之前的大陆。 旧故乡的帝国人因为一个契约而成立的帝国而又在岁月中消逝,当他们没有在这个年轻帝国上留下痕迹时,所有人都默契不提以前可能存在的大陆。 仿佛对于他们而言,旧大陆不是财富,而是危险! 审判长沉默一会儿,然后叹,了一口气说:“帝国西线的战争还在继续,十二议员死人,难道整个帝都就没有死人吗,难道偌大帝国就只有九大家族死人吗,难道以后帝国人行走在街上为了避免毫无底线的强权就任人宰割吗,难道每个人将牺牲的伤疤重新揭开,等待你们这些所谓的特权者看一看他们到底死了多少亲人,多少亲人在为帝国的荣耀而远赴西线,而献出生命?请周大人给我一个解释,给帝都,给帝国一个解释!” 这不同于之前的公平,有人声援,现在只是审判长一个人孤军作战。他说得太多了,说得现场没有人敢接话。 “强词夺理,有何意义?” 周天行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冷冷地说道。 “所谓特权,应与义务挂钩,但是追其根本应是为自己争取权益,而不是为非作歹,剥夺别人的权利,周大人认为对吗?”罗载道突然出声。 “对与不对,有什么区别,若今天不遂我意,你们就是在与十二议员作对,与帝国家族作对,更是与帝星冕下作对,这是要造反么?”周天行可不愿意和他们吵些什么,直接扯大旗不比和他们争辩舒服。 “那好,此间事罢,我自会辞去职务,亲自去天星殿请罪!” 审判长法槌重敲,宣布案件继续进行。 按照以往的流程,应该先宣布休庭与其他人员讨论案件的审判,但是现在审判长想自己承担责任,所以也不想连累其他人。 “请问周大人还要出示什么证据?” “我一个将近七十岁的老人了能有什么证据,只是希望帝星冕下能记住当初我为帝国开辟疆土时失去的两个儿子,希望伟大的帝星冕下给我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父亲一个交代而已!” 审判长自动过滤这些没有他无法解决的的话。转而准备继续宣判案件。 “被告与被告辩护人针对陪审团以及陪审团代表提供的笔录辩驳。” “我方对笔录的记录无疑,但是针对于我方被告承认杀人一事需做出特别说明。我方被告由于昏迷原因并不清楚当时死亡的是谁,故在被告代表的话术引导下承认杀人一事。但是事实情况是,当时的受害现场有三人,其中手持火星三型击发枪的黑衣人对我方当事人以及陪同人员进行射击,导致我方陪同人员受伤。而我方当事人在此之前已经昏迷过去,所以当事人认为由于自己的原因导致陪同人员死亡,所以故此承认。但是实际情况是死的是手持火星三型击发枪的暴徒,所以应该定为自卫反击。” “还有其他吗?” 审判长没有对罗载道给出的解释做出评价。 “没有!” “好,我宣布,关于精神医院以及利好医院纵火案案件,由于严重涉及公众安全问题,以及证据不足等诸多原因,故在此不做审判,并按照《宪典》第七章第九十八条凡涉及公众安全的案件不能因证据不足而宣布结案,而以此条例上移法院进行重新调查审判。”
审判长倒不急着解决问题。 但是关键是这件案件没有讨论得地方,储金荣给出的证据太少,而且现在周天行又在下面,拖着反倒不利于案件的审判。 “我有问题!”周天行撑着权杖站起来,对审判长说道。 “周大人请讲!” “上移期间,被告会被关在什么什么地方?” “按照《宪典》第九章第七条,上移期间,嫌疑人因交由提起公诉的帝国之手分部收押看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到地点,特殊情况除外。” “我信不过他!”周天行左手撑着权杖,右手指着柯猛达。 “此次公诉由帝国之手分部负责,但是帝国之手在阳光区的分部负责人却站在嫌疑犯的身边,我很怀疑他会在上移期间放走嫌疑犯。” “那周大人认为该如何?” 审判长倒不是怕周天行,只是之前就触及他的面子,现在又继续在这种小事上和周天行唱反调,都不用等天星殿请罪,十二议员,九大家族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因移交帝国最公正的监狱看管。”周天行义正严词地说道。 审判长直接翻白眼。 这他妈要是真交给帝国的监狱,他很怀疑高扬能不能熬到三个月后的天审。 “无理要求,驳回!” “那审判长认为应该怎么做才对?” 周天行压根儿就没有想将高扬关押到帝国监狱,就算审判长愿意,他也不愿意。 但这确实给审判长出了一个难题,原来的帝国之手不能去,而总部更是不可能,帝国监狱更不能选,还有什么选择? 还有法院下属的看守所。 这一般是应对长期审判的措施建筑,但是现在基本很少启用,甚至低级法院基本没有。 因为大部分地审都用不了一天,只有真正有争议的案件才会开启精彩的辩驳,持续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