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牙,齿轮
化妆是个非常用心的活,化妆师更是如此,可对于有些入殓师来说,化妆是件很随意的事,所以造成了大多数人,对他们所画的妆产生了恐惧。 可在京都这个地方,如果画出乌黑的嘴唇、惨白的脸,那样让人恐惧的效果,绝对会让同行们笑死。 我对每个尸体画出的妆都很负责,因为我知道,只有我的细心才是对死者最后一程的最大尊重,对这个孩子,更是如此。 有很多人,看不起我们殡仪馆这类的职业,认为啥也干不了,才会选择这个职业,在殡仪馆工作的好多年轻人,也确实如此。但我认为,在这工作后的人,他的经历和阅历,是大多人都不曾经历的,也经历不了的。 对于我们入殓师的经历则更不用说,不但需要胆量,更需要技术。 从我的着装看出我的庄重和体面。 从我的大大的化妆箱,则看出我的专业。 打开化妆箱,里面从粉底到遮暇,除防晒外基本应有尽有。 不同以往,清理尸身和穿衣的工作小妖早已完成,我只要把孩子的妆画好就大功告成,可这仅剩的工作对于我来说也犯了难。 我刚刚跟男人说的话并不是吹,给死人画好看了一点并不难,可让我为难的是孩子的妆毕竟不像大人,磨的嫩白描眉打眼就能好看。 一般孩子的妆,清淡才会不失童真,可在这个小女孩身上显然是不适合的。 端起手中的爽肤水和素颜霜,眉头皱起思虑了很久,突然,一个女孩的样子和我想象中清纯童真的的形象重叠。 艾雪,我同学的meimei,去世的时候跟眼前女孩年龄相仿,只是死于白血病,都说红颜薄命,无论是长相还是智商,无论是为人还是处事,上天似乎把所有的好都落在了艾雪一个人的身上,却最终拿走了女孩最最宝贵的东西——生命。 女孩生前也很漂亮,在我印象里,未成年就夭折的他们的相貌都是万中无一,可她照片中的形象却略瘦,而艾雪则是娃娃脸,跟女孩现在的胖瘦差不多,所以我要把我印象中艾雪的气质形象复制到女孩的身上基本就OK了。 化妆跟画画是一样的,只要你心中有个大概的形象,再把那个形象用你现有的技艺描绘出来就行了,而这技艺,并非天赋,而是在于你是否用心,是否全神贯注的对待某件事情。 就举个上学的例子来说,有的人一学就会,有的人却学了几遍都不会,智商占据了很大比重,但更多的在于你是否全神贯注,把所有的身心都放在你所需要的那个点上,一些有经验的老师,会抓住孩子的神,可另一些人,却只懂得训诫。 如果我早明白这个道理,我就不会这么累,如果我早知道这个道理我就不会身兼数职,只为求一个字“财”,而在异地他乡cao劳奔波。 我的技术无疑震撼了全场孩子的亲戚,我们的工作人员也表现出足够的赞赏,从小妖表情上看到的是自豪还有理所应当。可能在场的只有孩子的父母的心情是最为惆怅与痛楚的,因为这与遗像上他们女儿的样子差距太大了。 “小妖……” 我当然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没有过多的解释,在身边小妖的耳边耳语了几句,洗完手又回到夫妻面前。 “你们需要忙的事还挺多,记住我跟你们说过的话,一会我的副手会把我的联系方式给你们,你们忙……” 别管夫妻的心情如何之复杂,还是千恩万谢的与我告别,不管身上穿着如何的华丽光纤,仍拜托不了东北农民的忠厚与朴实。 …… “师父,我敬你。” 我端起大号的扎啤杯,“咕嘟嘟”的灌上几口,酒溶液在透明的扎杯里飞快的减少…… “八路酒吧”,这是我和小妖经常来的地方,这里是我兼职的场所,也是我们排解压力最好地方,台上我是演员,台下我又是最好的顾客。 在这个酒吧,我是一个吉他手,与这里其他乐队伴奏不一样的是,我是演员,有单独的演奏时间,不是我技术有多好,而是我时不时的就会创作出独属于自己的曲子和与老板娘萍姐说的清但道不明的关系,当然,有空的时候也得和酒吧里的乐队伴奏磨合一下。 “哥,该你了。” 酒吧里新来的调酒小妹提醒我上场,没记错的话,她好像叫什么允儿的,可能是酒精的麻醉,我很少会忘记一个人的名字,但确实想不起来…… 酒吧的灯突然熄灭,迎来的是全场的客人喧嚣与茫然…… 咔咔咔……咔咔咔…… 八百瓦开放式音响,展现出嘎嘎的齿轮咬牙声振动着夜场所有人的耳膜…… 一束光打到舞台的角落一个头戴死神面具,手持镰刀,身着黑色修士服人的身上。
灯光再次熄灭,亮起的时候,死神已经在舞台的另一个角落。 随后再次熄灭又亮起,死神在舞台的中间。 等再次熄灭又亮起的时候,每一桌的客人旁边都会有一个死神,惹来的是满场年轻女孩子们的惊叫。 这时,电音吉他单弦的节奏从低到高,跳跃式从低音炮里传出,有如魔鬼的旋律,在这可容纳千人的场所里掠夺着所有人的耳膜。 之后吉他伴随着其他乐器的节奏欢脱的响起,场中戴着死神面具的我飞快的按动着吉他和弦,脑袋跟着节奏疯狂的摇着,身子疯狂的扭动着…… 这种欢脱而又愉悦的节奏似乎能感染所有人,所有的客人,在我和穿有死神套装的领舞以及穿有同样衣服服务人员的引导下,无论是或站或坐的们,他们都晃动着自己的脑袋,扭动着自己的身体,我想,这一刻的他们是欢愉的、是兴奋的、也是幸福的,至少此刻,他们放下了烦恼,也放下了一天的疲惫…… 可能现在最最想看到如此场面的除了我,也就是酒吧的老板娘萍姐了吧。 随着我的节奏,夜场蹦迪的时光也拉开了帷幕,我刚走到换衣间,萍姐似乎早就等在了门口。 肩膀倚在门框,一手叼着香烟,一手拿着厚厚的钞票,粗略看一下,约么能有三四千块…… “来,小弟,这是姐赏你的……” 我最反感的就是萍姐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其实,她也并没有比我大多少,只是我比同龄人长的稍稍面嫩而已。 我走过去,飞快的夺走她手上的香烟。 “公共场合不允许吸烟。”随手便将狠厉熄灭的大半截烟头扔进了门侧的垃圾桶。 萍姐对我有意思,这是我一个四十岁离婚男人的直觉,但她从来没有跟我表示过,我也一直装傻充愣的假装不知道。 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有一个非常渣的座右铭,那就是执着。 十八喜欢十八的、二十八喜欢十八的、三十岁喜欢十八的,等我四十岁或者五十岁仍旧喜欢十八的, 其实,真的是这样吗? 我想,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