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墨家~腹?腹黄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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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有个很有名望的人叫腹黄享,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说:“先生的年岁大了,也没有别的儿子,我已经命令官吏不杀他了。先生在这件事情上就听我的吧。”腹朜回答说:“墨家的法规规定:‘杀人的人要处死,伤害人的人要受刑。’这是用来禁绝杀人伤人。禁绝杀人伤人的人,是天下的大义。君王即使因此让官吏不杀他,我不能不行施墨家的法规。”腹朜没有答应秦惠王,就杀掉了自已的儿子。子女,是人们所偏爱的;忍心割去自已所偏爱的而推行大义,腹黄享可称得上大公无私了。 《吕氏春秋·孟春纪》记载着这样一篇故事:墨家学派的一个领袖腹黄享在秦国居住。他的儿子杀了人,按照法律应该判处死刑。秦国国君秦惠王对他说:“先生你年龄大了,又只有这一个儿子。我已经下令叫官吏不要杀他了。这件事情你就听我的吧。”腹黄享回答说:“我很感激国王你的恩赐。但是我们墨家的法律规定,杀人要处死,伤人要判刑。用法律来禁止出现伤亡人事件。不让人受到伤害,是天下的大道理。大王你虽然恩赐我,叫官吏不要处死我的儿子,但我却不能不按照墨家的法规办事。”腹黄享没有接受秦惠王的恩赐,让儿子伏法而死。 古人说,“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魏晋思想家傅玄有言:“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对于干部来说,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能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既可以促使人奋发向上,也可以诱使人腐化堕落。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干部权力观错位异化,将“公权力”变成了“私权力”,把权力当做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逐渐演变蜕化,于是不知进退、不懂规矩、不守法纪,言行失当、行为失控、情cao失节,最终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公与私是一道选择题。比一比这些先哲,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能否象腹黄享那样守公去私?能否在“公”与“私”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