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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曹升睁开眼睛,就光看见眼前一片殷红。“哇啊啊~”,曹升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并且非常想喊出一句传统国粹以示惊讶,但很可惜先天条件限制了他的发挥。

    “所以,牢紫这是穿越了?不是吧,我就是想吃一碗泡面啊!”曹升心里面吐槽道。“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我这个新时代久久溜打工人能不能在这里吃得开啊,实在不行,就老老实实的当个文抄公就行。”

    曹升心里正这么想着,然而当他再次睁眼时,他才发现他似乎是消逝在一个女人上面,准确地讲,是曹升所在的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一开始就消失在这个女人上面。

    再仔细观看这个女人一下。只见这位女子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简直是惊为天人。

    “原来这就是这个倒霉鬼的母亲,真的是……上辈子都没见过的美人儿啊……”曹升实在忍不住,为什么上辈子就是个母胎单身三十多年的大叔,虽然说大学时候也有过一段美好的过往,但可惜往事不再提。“既然好不容易又活了一世,这次我就好好活一回,兄弟,你的愿望我替你继承,从此之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轰隆隆……轰隆隆,雷声滚滚,似乎是承认了曹升的存在。曹升暗暗叹了一口气,心想接下来该怎么过,因为他刚发现自己似乎还是个婴儿,根本就不存在活下去的条件。“奶奶个腿的,刚立下豪言壮语想要好好活下去,结果发现这刘备还挺快乐的。完犊子了啊……”

    “嗷~嗷呜~嗷……”,突然一阵兽吼令曹升很快来了回来,“表慌,问题不大,且看……”,突然一匹有着一身银亮的皮毛的狼,尽管已经灰尘仆仆,却还能看出它的柔顺,是那种任何猎人都愿意得到的皮毛冲了进来,曹升因为处在一个低暗的角落里,并且根据上辈子三十多年的敏锐直觉判断出,这是匹母狼!

    还是一匹还没有脱离哺乳期的母狼!而且似乎她的孩子应该已经夭折了,毕竟这匹母狼的气色很是灰败。MD,拼一把,赌个狼爪子吧!

    “活命的机会到了!”曹升心里这样想到。那只母狼龇了龇锋利的尖牙,吐出那长长的血红色的舌头,大模大样地在草屋内踱来踱去。当她逐渐走到曹升附近时,只见一团黑影像个纸球一样滚到她的腹下,然后这团黑影竟然在吮吸着她的乳汁!

    母狼歪了歪它那光滑而有色泽的狼头,似乎是在表示诧异。但很快母狼叼起曹升,放在了自己的脖颈上,似乎是在表达一种爱意。

    “嗷~嗷~嗷~嗷~”,母狼很快就回到了狼群里,群狼们也很诧异,其中一只和母狼年轻一些的小狼发出了嚎叫。“嗷~嗷~嗷~嗷~”,同样的母狼也给出了回应,似乎是在宣布主权,群狼们也不好质疑,毕竟母狼实力地位在那里,只好作罢。

    曹升就此捡回一条命,他发现这群狼似乎不喜食人,而且数量颇少,仅有十四五匹,还有几头似乎是上了岁数的老狼。

    很快,趴在母狼脖颈上的曹升一眼望去,看到了连绵不绝的群山和一片茂密的森林,同时在远处似乎还矗立着一座大石头。

    石头说不上很大,但也绝对不小,上面斑痕密闭,受过狂风侵蚀的迹象很明显,并且上面似乎是歪歪扭扭地写着三个大字“孤狼嶺”。

    孤狼嶺上,蒲公英像一柄柄带露的花伞,被春风轻轻托起,飘扬空中,金黄的如丝如茧般的花蕾在阳光下变幻着奇异的光斑。

    黄昏,林子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层峦耸翠的群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它身边流过。几只小狼崽正在花丛中嬉戏,一旁也有两只看起来极为衰老的老狼在一旁看护。

    “嗷~嗷~嗷~呜”,一声平稳舒缓的狼嚎,似乎是像电话铃声一样,像边关烽燧一般,传递着平安归家的信息。众狼回到了孤狼嶺上,心气也终于有所放松,然而此前为首的母狼确实一刻也不敢松气,它现在非常想回到自己的洞xue,给它的孩子喂奶。

    曹升是在一片呼声被吓醒的,他此刻才发现它在一片幽黑密闭的山洞里,他很想尖叫,但他或许并不能喊,因为在他的身侧,正睡着一匹裹着银色光华,皮毛柔顺光滑的母狼!

    “哎呦妈呀,这可太吓人了,到底我还是赌赢了,不过这也算是暂时解决了生存问题。接下来我就该好好在狼群里生存下去,先锻炼好身体,再去看看现在是哪年哪月,自己看来是身负血海深仇了,但现在的我什么都没有,先学好本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尽量不出手,一定要有九成八的把握才成。”曹升心里暗下决定,正此时母狼也渐渐醒了过来,一人一兽对视下,气氛逐渐温和了许多,慢慢的母狼站了起来,走到了曹升面前,开始了对小曹升的哺乳。

    孤狼嶺上的狼是原先从太行山脉下迁徙的一小支狼群,每天靠着捕食地的山珍野味过活,岭上有水源,倒不会断了生存之本。

    母狼是这只狼群的头狼,这一小支狼群迁徙到这里极为不容易,山中有虎熊,苍穹上有鹰隼,湖里边有鼍龙,那些有人居住的地方还有好些个猎户在捕猎,最近又多了不少白色皮肤的猎户,手里拿着一种声音很大的铁嘎达,兄弟姐妹们都死在了那铁嘎达面上,老公也是死在那上面的,还有寒风,自己的四个小宝贝也死在那里了,这个宝虽然长得和我不太像,但我也要照顾好他,同时也要维护狼群的尊严与安危。

    当然了,在狼群里,这个秩序的维护主要靠的是头狼,它的责任是保持整个狼群的和谐和担当决策者的角色。

    它始终警觉着危险信号,是第一个对危及家族的潜在危险做出反应的狼。其次,在孤狼嶺上保护狼崽的两只老狼其中一个比较有精气神的是这个狼群里的二号人物,仅次于母狼,并作为母狼的副手。它也是狼群的和事佬,常常担任狼崽的临时保姆。狼群中的每一匹狼都知道自己和其他狼的地位。狼虽然性格各异,但似乎都有一个共性:宠爱狼崽,对它们有求必应。每一匹狼都悉心照顾头狼夫妇生育的狼崽,让狼崽茁壮成长,成为狼群中的有用之材。只有具有强烈的社会感和爱家的动物才会有这种对别人子女的爱。它们对狼崽无条件的爱是它们对狼群忠心的流露。

    匆匆转转,三年时间已悠悠而过,曹升深处狼群之中不知不觉间已经三岁了,他现在身穿这自己两岁时手编的麻衣冬天就靠着母狼过冬,他这点还是能忍下来的。毕竟自己心理年纪已经37岁了,搁在后世早就被冠以大叔之称。

    哎,这日子什么才能过下去啊站在孤狼嶺上,小小的身影看向远方深山,忍不住的思念与感慨。“嗷~呜~嗷”,一只年轻小狼经过几年时间已经长大,漫步走到曹升跟前,看着这个刚到自己肩胛的童年玩伴,突然地撒起欢来,“喂,火……火?”曹升回应着这只小狼,心想估计它丫的又抓着什么兔子或者鸡什么的,看来它又想吃烤rou了,话说回来,自己也是想吃,但可惜现在这个身体,吃不了多少。哎!

    小曹升小步跑回山洞里,从自己睡的草席边上找到两颗燧石,拿起来就走,不顾母狼发出的类似于幽怨的目光,之前用过吃烤rou,那时候产生的火焰倒是吓到了母狼,也不知为什么当时它迅速叼走曹升,好像生怕火焰点燃曹升似的。好长一段时间,才允许他接触燧石。走出山洞,打起火苗,不一会儿,火焰冲天而起,很是旺盛。

    小狼也马上把抓到的野兔经过曹升加工,插上一根木棍,扔进已经燃烧的火里,差不多接近一刻钟的时间,烤兔滋已经完成了,一人一狼抱着兔子啃,虽然没有盐巴,但对于吃了近乎半年多生rou的曹升而言,已经是相当美味了。——《在狼群里的日子·》沈则著

    时间就这么一点一点的过去,又是两年韶华已过,母狼已经老了,曾经的小伙伴也已经成了新的头狼,狼群发生了很多变化。

    三十九岁的曹升住在五岁的身体里,小小的年纪竟有种沧桑之感。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时光的素笔不知曾几何起,早已找不到开端,让梦想如何去挥霍未来。过往的岁月描绘着一种神奇的东西,这种神奇而又神秘的东西缘自梦想,在情感中摸索着和沉淀与时光对话。

    我又一次,将这黍离之悲的笔尖游离在纸张上,与生命这场苦行,艰辛万苦的做一段心里思考。记写生命里的这一场苦行的漂泊,只为我这只属于一个流浪者的情怀,一种漂泊了好久,那久违的乏味情cao,寻觅流浪的归途。那些曾甜蜜过的梦,沉溺在疼痛中的悲伤,总描绘出一笔空隙的梦境,在空洞的思绪里,萌动着笔尖的恣意,曾写满过关于流年有关风花雪月。

    而生命的苦行却是艰辛万苦,苦行言至懂得;这也是一种高尚的情cao。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岁月一路,山水一程,每当避居繁华,在这样安静而无声的黑夜里,听一首老歌,时而想起这一路走来的无数画面,艰辛万苦,历尽磨难。

    呆滞地对着书案上空白的信纸时,有了一种不知如何用浓墨去拨弄的思绪,就这样,侵袭而来。如果,无数的漂泊只是为了终结流浪的脚步,我愿早些了断,这场艰辛万苦的生命之旅。那些曾在生命中走过的苦行,伴随着近几年来流浪的脚步,去过那么多无数陌生的城市,看过无数难以忘却的风景,路过熟悉了陌生的那些人,时而总在一个孤单而清幽的时间里忆起时,莫名的感觉,生命里;我曾也如此的幸福快乐过。

    有一种记忆的颜色,不深不浅,却描清了回忆里的曲折线,是这么多年走过的旅途。在空缺无痕迹的信纸上,像极了一个曾熟悉而美好的故事,那般艰辛万苦,是无关悲伤;无关寂寞,却是勾勒着我对流逝年华里熟知和深怀,在生命的这场苦行中,与这一种凝聚中苦难中的思想情感,起舞飞扬,曾聆听过似水流年。

    这一刻的情感和思绪,凝聚着努力过的汗水和泪儿,总是安静的如此空洞。

    体察不明为何这般沉醉流年,诠释不了的心绪无法欲穿悲伤,寂寞凄清欲绝。繁华过的余晖给岁月留下了青烟,时光苍白的给自己披上了脆弱,无论自己如何坚韧不拔,锲而不舍,却还是无法摆脱流年寂无影踪的伤感情怀,诉说了忧伤,寂寞了愁帐。在无数的漂泊的日子里,一个人坚强而独立的行走繁华和凄凉。

    深知,生命这场苦行;

    旅途不管是何处,或许总有其中一程,陌生的风景仅属于自己一个人看,也无所惧,前行又一段荆棘曲路,太多的注定,只是自己将要一个人去走完所有的迷途险境。

    捋清了情感的思路,总有一段时间,让曾那懵懂过的无知学会懂得,懂得失去的疼痛,懂得拥有时没有来及的珍惜,懂得错过了之后,那一段追忆过往的憾恨,在匮乏的情cao中,蕴含了多少对于艰辛险阻,坎坷历练,生命流逝过往中的愤恨。

    浓郁盎然一般的去缅怀一段曾经,当悲恸燃至灰烬,艰辛磨难了经历;才懂得,如何让过往随风逝。”——《我的梦盅思续》沈恺之著

    人物简介

    沈则(1895—1989年),字铠之,男,汉族,籍贯顺天府檀州人士,生于顺天府檀州深山之中,在热河双塔山长大,青霉素的发现者,方便面的引入之源,著名中医理论学家和享誉中外的军事家,鲁豫徐新战区的创始者,甲午海战殉难官兵之遗腹子,热河山中一猎人,钱四爷的徒弟,燕都大学校医室医生。梁思成的好友,著名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