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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天书换命

    大明测字天师第二百二十六章天书换命雾隐的情况也并没有比张无心好到哪里去。

    他原本以为,即使张无心功夫比自己略高,但在这深山密林之中,自己凭借忍术,杀掉张无心并非难。

    他一心想先杀张无心,有两个原因。

    一是要掩护胭脂豹,如果他再不出手,胭脂豹就要被张无心发现了。

    二是他的最终任务是要刺杀萧风,而他杀萧风时,张无心一定会在身边。

    在那种时候公平对垒,自己很可能打不过张无心,那还不如在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先干掉张无心。

    可让雾隐没想到的是,张无心虽然没学过忍术,但这家伙就是个武学天才,在任何环境下,他都能迅速适应。

    雾隐上天入地,木土水金各种忍术试了一遍,每一次他都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成功了,但张无心总能在间不容发的间隙里逃脱性命,只是在身上留下新的伤痕。

    七天了,这七天高山密林的生活,让能在粪坑里潜伏的雾隐都有些受不了了。山里已经开始有蚊子了,他也被咬得很惨。

    最关键的是,这场猎杀并非是单方面的,他在猎杀张无心,张无心也在猎杀他。他有一次在树杈上睡觉,也不知怎么被张无心发现了端倪。

    张无心连发三支飞镖,幸亏树冠高大,树枝茂密,两支飞镖搭在了树枝上,第三支虽然命中了他的屁股,但飞得太高已经威力大减,他才侥幸没有被打落坠地。

    如果张无心随身带着弓箭,没准那次自己就完蛋了……

    所以雾隐决定尽快结束这场自己生涯中最艰苦的刺杀行动,尽快完成任务,回到严府好好休息一下。

    雾隐从身上拿出一个小瓶,倒出里面墨绿色的液体,涂抹在刀锋上。

    他原本并不想用毒的,因为这个时代的毒药,远没有后世的毒药厉害。真正能见血封喉的毒极少,而且越厉害的毒药,保存期越短,也极其昂贵。

    但现在他没办法了,只好把最后的存货用上了。这毒虽然达不到见血封喉,但让中毒者一天之内失去战斗力是没问题的。

    一个失去战斗力的人,自己杀起来还不是易如反掌?

    张无心的位置很隐蔽,岩石、树丛,把他遮挡得严严实实。但雾隐是追踪大师,仔细搜索下,还是发现了他的痕迹。

    大雨掩盖了雾隐的脚步声,也阻挡了张无心的视线。当雾隐忽然暴起时,张无心才反应过来。

    但大雨也同样阻碍了雾隐动作的速度,虽然他使用了水遁之术,让自己在雨水中像鱼一样地摇摆,以减少泥泞地面的阻碍,但仍是不如平时快速。

    因此张无心得以躲开他的第一刀,两人在大雨中刀劈剑砍,瞬间交手十几次。

    雾隐眼看雨水浇在刀锋上,墨绿色正在迅速变淡,一咬牙,拼着自己肩膀上挨了一剑,一刀划破了张无心的胳膊,然后,翻身后退,隐没在雨雾中。

    张无心提着剑,望着眼前的雨雾,感受着胳膊上传来的阵阵刺痛,逐渐变成了麻木,他的瞳孔猛然收缩了,踉踉跄跄地后退,靠坐在岩石上。

    鞑靼骑兵大军开拔,直接杀向了密云城。萧风的“黄骠马”在山上时被他放跑了,此时他并无坐骑。

    俺答汗要赐给他一匹汗血宝马,萧风直接拒绝了,说自己这两天腰疼,大概是从山上滚下来时摔倒了,骑不了马,要求坐车。

    俺答汗无奈,只好让人准备了一辆大马车,铺上毛毯和棉被,让萧风舒舒服服地躺在里面。m.

    萧芹看着陪在萧风身边的胭脂豹,一脸的桃花盛开,容光焕发的样子,忍不住微微一笑。心想萧风的腰大概不是从山上摔坏的,而是累坏的。

    “女人,还是跟了男人后才更像女人。以后你就是我萧家的女人了,我自然不会难为你,不会再拿你当普通教众看待。

    你姐妹二人欺瞒我的事,我也就此放过。至于以后萧风给不给你名分,那是你自己的造化,我却帮不了你。”

    胭脂豹惊讶地抬头看着萧芹,然后赶紧低下头,羞涩的点头。萧芹就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明白,胭脂豹的兴奋点和惊诧点来自哪里。

    昨天夜里,萧风亲口承诺,他做主,替俞大猷认下这门亲事,他有信心说服俞大猷接收胭脂豹。

    “你姐妹二人帮着严世藩对付我的事,我也就此放过。至于以后俞大猷给不给你名分,那是你自己的造化,我却帮不了你。”

    萧芹又转过头来对萧风说:“风弟,你要留下胭脂豹在身边吗?只要你开口,我就答应你。”

    萧风也笑眯眯地看着他:“有条件的吧?”

    萧芹点点头:“你要答应留下来帮我,答应和俺答汗合作。”

    萧风摇摇头,萧芹脸色微变:“风弟,我虽不肯杀你,俺答汗却未必。

    他是个枭雄,虽然很欣赏你,但若不能为他所用,他定然会宁杀勿纵的。你真的想死吗?”

    萧风赶紧摇头:“天底下哪会有想死的人,我昨晚想了一夜,已经想通了一件事。

    你跟我是亲戚,俺答汗却不是。他欣赏我,也无非是欣赏我的测字道法罢了。

    所以我虽然不愿意投靠他,但我却可以把《仓颉天书》交给你,以此换取性命,不知可否?”

    萧芹皱起了眉头,这个条件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

    《仓颉天书》是萧家至宝,按理说换萧风一条命并无不可。只是传说之前萧家人就没有能学会的,也因此《仓颉天书》被当成了假货。

    可如今萧风已经学会了,这说明什么?不是书不对,是人太笨。学不会也就罢了,还编出什么诗词来遮羞,说只有那种如鬼如仙的人才能学会,这不是胡扯吗?

    人们都有个弱点,那就是总是相信自己比别人更聪明。越是聪明的人,在这方面的弱点就越厉害。

    萧芹自认是天下最聪明的人,当然也是萧家历史上最聪明的人。今天见到萧风,感觉这个弟弟虽然也很聪明,但肯定盖不过自己去。

    他既然能学会,我当然也能学会,只要《仓颉天书》在手,我一定能学得比他更好,更快!

    他一天只能测一个字,没准我能一夜三次!哥就是这么强!

    自己如果学会了测字,那萧风对俺答汗来说,确实是可有可无了。因此他点点头,同意了萧风的条件,但又加了一注。

    “你突围时所用的霹雳箭,是一种极其厉害的火药,这个火药的配方,也要交出来的,否则我没法保证这笔交易。”

    萧芹本以为萧风会犹豫一下,不料萧风极其痛快的就答应了。

    “这不算什么,本来就是小玩意。就算双方都有了霹雳箭,也改变不了什么。决定战争胜负的,从来都不是武器,而是人!”

    萧风这话说的义正言辞,带着指点江山的大气和睿智,一时间连萧芹都被震住了。

    “这话说的好霸气!”

    萧风心想,你不知道这是谁说的,天底下还有比他更霸气的人吗?

    萧芹微笑点头:“那就都交出来吧,我保证你死不了。”

    萧风无奈的摊开手:“东西不在我手里,我怎么交给你呢?”

    萧芹想想也是,萧风没可能把《仓颉天书》随身携带,于是表示理解。

    “你把《仓颉天书》放在哪里了?家里吗?”

    “入世观,在我的二观主手里。”

    萧芹哦了一声:“理当如此,放在家里未必安全,倒是放在入世观里,一般人既想不到,又找不到。

    想从千手如来手里偷东西,只怕难如登天。那你如何让人取来呢?”

    萧风苦笑道:“这正是我最为难的地方。当初我将书交给他时,再三吩咐过,除非我本人前来,否则任何人,拿着任何信物,都不能取走这本书。”

    看着萧芹皱起的眉头,萧风赶紧摆手:“这不能怪我,这书就是我的命根子,我当然要用最严苛的条件保护它。我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要用它来换命啊!”

    萧芹沉吟许久:“风弟,你要明白,我不可能凭你三言两语,就把你放走的。就是我愿意信你,俺答汗在没看见《仓颉天书》之前,也绝不会同意的。”

    萧风叹了口气:“所以,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让胭脂豹去试试看了。”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