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疯子
“你知道理智是什么吗?” “理智不过是人类臆想出的工具而已。” ——双目失明的雅各·加西亚,子爵。(前文已改) 旅居廷根的贵族, 极光会成员和, 神秘学生理学双重意义上的可以被心理医生开出精神证明的真疯子。 年轻时曾爱上一个美丽的女孩,可她却爱上了一个码头青年…… 对,兰斯。 总之,一些列‘巧合’后,他疯了。 极光会在廷根的成员在听闻之后,给他灌入了仪式条件极为简洁与苛刻的‘疯子’非凡特性。 (‘疯子’的仪式条件:活着,是个疯子,还是人。) 然后,他杀了那个邪教徒。 还险之又险的以几乎必死概率无仪式前置成为了倾听者(一定程度要归功于这个非凡特性的特殊。), 怎么成的? 我也想写,发不出来的。 但组织很看重他,表示需要这样的人才, 极光会嘛…… 可以理解。 那什么,所有的“倾听者”都是疯子,(《诡秘之主》原文) 但雅各疯的清新脱俗, 可谓是疯出了风格,疯出了水平,疯出了特色。 成为倾听者后,他以上车补票的原则,坚持肯干的态度,以及一击脱离的方式, 在有极光会的地区巡游 ‘旁听’ 用摇色子的行为模式,抽签子的目标选择,奶孩子的行动逻辑 给了极关会和各地区优秀的匹配机制一个大逼兜子, 对邪教徒的产业革新堪称绝绝子。(文化糟粕了属于是……) 成为了极光会的三好成员,一路高升,当选圣者候选: 叽…局…… J先生! 据廷根的说法,此人曾机缘巧合救了一名廷根的值夜者,被邀请去廷根参观,途中不住旅店而直接在廷根买了一套房子,可谓小有余财…… 之后就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以神秘而被广为称道。 怎么一副J某山X爵的味儿…… ——约翰·格尔曼评。 约翰虽然不知雅各·加西亚的真实身份,但‘复仇公爵’(罗塞尔名著)他熟啊! 廷根贵族就那么几个,万一有是什么该死的‘巧合’…… 等等,JX,JX? 可惜了,他的女角…小说写的还…… 咳咳,扯远了…… ……………… 而此刻,丢了猫的雅各·加西亚在家中饮茶。 毕竟三点几咧,做撚啊做,饮茶先啦(×)
“不错……” 他把杯中的‘膏’状物一饮而尽。 不愧是廷根的队长,口味真是独特又充满格调…… 不枉他三“听”茅庐…… 虽说仅此而已,但也算收获满满了。 “阴尸死了?” “应该的确是的,大人。” “被值夜者抓走了,怎能不死, 还用你说!” “好的大人。” “阴尸死了。” “这才对嘛。” “大人,阴尸对主的……” “你懂什么!” “其一,值夜者绝不会想到阴尸去送死,我们成功骗到了值夜者。” “其二,阴尸已死,本子爵丢了猫,我们都收到了重大损失,值夜者必然也会合并同类项,调查怀疑我等,正好……不可说,我等正好调离此处。” “再者说,阴尸一死,我主的曙光又一次再这片被诅咒的大地上闪耀……” “记住了吗,兄弟们,以后都要对我这么说……” 雅各结束了他的自言自语。 一众阴影点头应允。 “好,很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