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七九从种田开始在线阅读 - 第一百六十九章 变化是真大

第一百六十九章 变化是真大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等到李小梅考完试,就已经到了元旦。

    时间也正式迈进一九八一年。

    “四姐啥时候放假啊?”放了寒假之后,李小梅每天起来,都要念叨这么一句。

    他们这边天寒,所以寒假长,暑假短。

    “大学放假当然要晚一些。”李金梅摸摸已经微微隆起的肚皮,嘴里安慰着小妹,其实她也盼着呢。

    等到腊八这一天,李金梅就熬了一锅黄米饭。

    这边没有吃腊八粥的习惯,一般都是在这一天吃黏米饭。

    大黄米在大锅里慢火煮了小半天,就变得黏黏湖湖的。

    锅底还有一个金灿灿的大锅巴,等戗下来之后,李小梅和李小鹿就捧着啃。

    嘎吱吱的,香甜酥脆,吃得两个小家伙眉开眼笑。

    李金梅还在锅上蒸了半碗荤油,里面撒上盐面和葱花,到时候舀一小勺放到黄米饭里,吃起来香喷喷的。

    当然喜欢吃甜的,还可以在里面撒点白糖,又香又甜。

    “四姐最喜欢吃黄米饭了。”李小梅嘴里又念叨起来。

    这时候,屋门一开,伴着一股凉气,一个人影风风火火地闯进来。

    进屋之后,就抱起李小梅,原地转了几圈:“哈哈,小梅!”

    第一个冲进李卫国家门的,不是李玉梅,也不是吴小玉,而是葛卫红这个疯丫头。

    她抱完李小梅,又把李小鹿给抱起来,还半空扔了两下。

    瞧她那样子,比俩小不点还兴奋呢。

    “咳!”李卫国使劲咳嗽一声,“卫红,放假了你不回家,怎么又上我家来了?”

    葛卫红朝他翻翻白眼:“我是来金梅姐家里!”

    李卫国好几个月不和她斗嘴,正想过过嘴瘾,然后就看到李玉梅和吴小玉走进屋里,便大笑着迎上去:“哈哈,小玉,欢迎回家!”

    听到回家这两个字,吴小玉脸上也笑容绽放。

    “四姐,小玉姐!”李小梅又跳过去,李玉梅抱起小当家,吴小玉则把李小鹿抱在怀里。

    一时间,屋子里充满欢声笑语。

    “好好好,这下人齐啦!”郑先农最后出现在门口,微笑着望向自己的妻子。

    他们放假的时间差不多,事先用电话联系过,所以一起到的松江县。

    到县里没了客车,然后就去罐头厂,是司机开小轿车送他们回村的。

    两个小家伙是最高兴的,瞧瞧这个,瞅瞅那个,李小梅开口道:“四姐,小玉姐,卫红姐,几个月不见,你们好像都变了!”

    李金梅笑吟吟地打量着这几位大学生,郑先农就不说了,中途回来两趟,感觉除了更加沉稳之外,没啥太大的变化。

    倒是李玉梅她们三个女生,变化是真大,不说穿戴方面,就是整个人的气质方面,变化最大。

    于是李金梅笑道:“小梅,在首都生活,跟在咱们村里当然不一样。”

    李小梅点点小脑瓜:“嘻嘻,那我将来肯定也要去首都上大学!”

    “行,咱家小梅肯定行。”李卫国也勉励小妹,他感受最是明显,这种城乡差距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还会越拉越大。

    如果不是李卫国重生,他或许真的会自动放弃和吴小玉的这段感情。

    “正好开饭!”李金梅也笑得合不拢嘴。

    葛卫红笑嘻嘻地凑上去,轻轻用手摸摸李金梅隆起的肚子:“金梅姐,你歇着,我们自己来,在这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

    说完,他们就熟练地放桌子,从碗架子里捡上来碗快。

    葛卫红端进来一大盆黄米饭,李玉梅一瞧就叫起来:“哇,黄米饭,太好啦!”

    “今天是腊八啊!”吴小玉说道,毕竟在这插过队,知道农村的风俗。

    大黄米都是家家户户自己种的糜子,只不过糜子的产量不高,所以种的都不多,基本上也就够自家淘米蒸豆包,剩下的能吃两顿黄米饭。

    李小鹿给大伙都盛了多半碗黄米饭,然后在上面舀上一小勺荤油,又拌上点白糖,吃得李玉梅和葛卫红都眉开眼笑。

    大家边吃边聊,李玉梅他们聊大学里面的生活,李卫国他们聊家里和村里的情况。

    一切都和从前一样,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距离,而显得疏远和生分。

    李卫国最先吃饱:“你们回来得正好,今年咱们的水稻收成不错,等明天把留下的知青都聚齐,一起分钱。”

    “太棒啦,回来就有钱拿!”葛卫红率先欢呼一声。

    “国子,水稻产量怎么样?”吴小玉也关切地问道。

    “还行,亩产超过千斤。”李卫国轻描澹写地回到。

    葛卫红眨巴眨巴大眼睛,立刻开始算账:“那咱们知青种了一百亩,总产量是十万斤稻米,就按照一斤大米两毛钱计算,一共是两万块,咱们十几名知青,每人差不多能分两千块,哇,这么多钱!”

    两千块钱,确实不少,就算他们读四年大学都完全用不了,也难怪葛卫红这么兴奋。

    就像她的家里,虽然父母都有工作,但是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一年也赚不到两千块。

    “瞧你这点出息。”李卫国先是鄙视了葛卫红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其中咱们有一小部分大米,出口到南韩,价格是两块钱一斤,你们知青还能额外分一万多块呢。”

    “两块钱一斤大米?”葛卫红他们也都被这个价格给惊到了。

    岂不是说,他们每名知青,能分到三千块。

    “国子,那些回城的伙伴呢?”吴小玉比较细心,很快就想到这个问题。

    “今年的都有份,那几位返城的知青,我都已经把钱给他们邮递过去,全都凑整,每人三千块钱。”

    李卫国知道这些知青有着深厚的情义,所以他早就把这件事给做了,就剩下考大学和留守的这些知青。

    吴小玉欣慰地朝他点点头:“这是应该的。”

    而葛卫红则把小巴掌伸到李卫国面前:“国子哥,发钱!”

    李卫国在她的掌心拍了一下:“财迷,等明天大伙都来的。”

    还真别说,葛卫红的小手细嫩许多,不像原来,手掌都磨出茧子。

    葛卫红也不在乎,起身把带回来的大提包打开,就开始往外倒腾东西。

    她们仨从首都回来,一共拎了仨大提包,里面有给李小梅她们买的糖果,更多的,都是给王燕和李卫军购买的结婚用品。

    有这个年代最好的化妆品,喜烟喜糖,最后还从提包里面拎出来一个双卡录音机。

    “太多啦,你们都还上学呢,可不能叫你们浪费钱,一共花了多少钱,我补给你们。”李卫军一瞧,连忙表态。

    “大军哥,我们有钱,你就甭管啦。”葛卫红摆摆小手,然后还拿出来两个瓷的储钱罐,递给李小梅和李小鹿。

    她还贴贴李小梅的小脸蛋:“谢谢你呀小梅,跟你学的那首《采蘑孤的小姑娘》,在团里很受欢迎。”

    凭着这首歌,葛卫红在团里的年轻人之中,已经崭露头角。

    事实上,这首歌曲,是1982年才创作并发表的。

    李小梅美滋滋地接过储钱罐,正好原来那个都快满了,不过小当家可不贪功:“这是三哥教我唱的,卫红姐,你要谢就谢三哥吧。”

    李卫国立刻顺杆子往上爬,也学着葛卫红刚才的样子,把手伸到她的眼前,逗得大家都笑起来。

    葛卫红也想在李卫国掌心拍一下,终归没好意思,她眨眨眼睛,然后抱住李卫国的胳膊,嗲声嗲气地说道:“国子哥,我总听你哼哼歌曲,还有没有,再给我百八十首的?”

    瞧着她这副作派,大伙更乐了。

    李卫国也忍不住笑:“还百八十首,你真以为我是作曲家啊。”

    不过他虽然不是专业的作曲家,倒是会哼哼不少歌曲,等到葛卫红掌握了一定的声乐基础之后,倒是能扒下来不少歌曲。

    别的不敢说,几年之后,叫葛卫红成为大歌星肯定没问题。

    吃完饭之后,李玉梅收拾碗快,葛卫红则拿起来笤帚,把屋地扫了一遍,瞧得出来,她在这里,真的跟在自个家一样。

    拾掇完之后,她就张罗着去鹿场瞧瞧。

    不过现在白天短,外面天都黑了,鹿场只能明天再去。

    吴小玉则张罗着去老村长等各家转转,她们回来,给各家多多少少都带回来一些礼物。

    于是李卫国和李小梅他们就领着这姐仨去窜门子,老村长家,王队长家,还有王大拿和赵广定家里,都转了一圈。

    大伙瞧见他们也高兴,用赵广定的话来说:考上大学了还没忘了俺们,都是好样的!

    吴小玉也不免动情:“这里就是我们知青的第二故乡,这辈子都忘不掉。”

    转了一圈的结果,就是应承下来一圈饭局,都排上号了。

    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杀完猪了,今年的年景好,最少的人家,也留了一脚子猪rou,还有宰杀的鸡鸭之类,正好请客。

    等再次回到李卫国家,已经晚上九点多,大伙都比较兴奋,又坐在李金梅这屋的炕上继续聊天。

    吴小玉看看时间:“坐了一天多的火车,我们也早点休息吧?”

    其实她主要是想让李金梅和郑先农有个单独的空间。

    李金梅当然也瞧出来,笑着说道:“这几个月,你们郑大哥都回来两趟了。”

    结果葛卫红这个没心没肺的丫头立刻叫嚷起来:“郑大哥,你也太没出息啦!”

    郑先农被说得老脸微红,李卫国连忙笑着解释一番,葛卫红这才伸个懒腰:“还真有点困了。”

    然后她就被李小梅和李小鹿一人扯着一只胳膊,拉到她们的房间去睡,还有李玉梅,也随后跟上。

    “等等我。”吴小玉也站起身。

    李小梅回头说了一句:“小玉姐,你和三哥睡吧。”

    这一下可把吴小玉造了个大红脸,其实李小梅说的没毛病,按照他们这边农村的习俗,订婚之后,过年过节把对象接来,是可以一起住的。

    就算是家里的大人,都主动给创造条件,即便住的地方再紧张,也得想方设法叫他们住在一块。

    “我去鹿场那边。”李卫国起身穿衣戴帽,虽然他也有许多话想跟吴小玉说,但是也不差这一晚。

    他和吴小玉的目光对视,彼此相视一笑。

    尽管四个多月未见,但是两个人基本上每月一封信,许多话,都在信里说了。

    等到第二天,罐头厂那边的王燕和徐明亮也赶了回来,开车送他们的是高大林。

    再加上留在村里的鲁大龙和林青,剩下的这些知青算是凑齐了。

    大伙都聚到李卫国家里,欢聚一堂。

    李卫国叫大姐从柜子里拿出来一个解放包,然后把里面的钱都拿出来,一沓一沓,都是分好了的。

    “我的!”葛卫红欢呼一声,先抢过来一沓,还很是财迷地数起来,一共三百张,还真够她数的。

    “我有没有啊?”高大林也开着玩笑。

    这钱还真没他啥事,不过在罐头厂那边,年底的奖金倒是不少。

    最激动的是鲁大龙和林青,俩人一共六千块钱,再加上工资收入,直接就跨入小康生活。

    别说他们在大馒头屯安家成家,甚至还能往家里邮递回去一部分。

    就像鲁大龙的家里,生活比这边还困难呢,家里两个哥哥,还打着光棍,有了这笔钱,啥问题都解决了。

    所以当李卫国把钱递到鲁大龙手里的时候,这个山东大汉也不由得眼圈一红,眼泪差点掉下来。

    林青轻轻拍着鲁大龙的胳膊:“我们留下来,绝对是个正确的选择!”

    大伙都笑吟吟地望着他们,满眼都是祝福。

    这时候,葛卫红也数完钱,又想起来一项重要的事情:“咱们的水稻种得这么好,不如就叫知青稻吧?”

    大伙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尤其是郑先农,觉得这个名称非常有纪念意义。

    “三哥都取名叫稻花香了。”李小梅别看小,知道的事情可一点不少。

    李卫国还真忽略了这方面,他想了想,也觉得这名字不错,甚至以后开发出来的商品,都可以用这个来冠名。

    于是他也就从善如流:“以后咱们在国内就这么叫,如果出口的话,就叫稻花香,毕竟知青这个称呼,那些老外也搞不懂。”

    分红完毕之后,大伙就开始热烈地讨论下一个话题,那就是王燕和李卫军的喜事。

    其实也没多远,日子早就定了,定在腊月十二,就剩下三四天的时间。

    准备工作早就完成,就等吴小玉他们放假呢。

    像是屋里的家具,以及被褥等等,全部就绪。

    随后就兵分两路,女同胞们都去新房,帮着收拾。

    李卫国家一共五间房子,最东边的两间,是李金梅和郑先农住着。

    隔着一个走廊,中间两间就是准备的新房,最西边的一间小屋子,是属于李小梅和李小鹿的。

    进到新房里面,墙壁是上几天刚刚粉刷的,一片雪白之中,微微透出一丝青色。

    外间屋就算是客厅,里间屋有一铺炕。

    立柜,两个小柜儿,梳妆台,炕琴等等家具,都靠墙摆放着。

    柜盖上方的墙上是一个镜框,里面是王燕和李卫军的一些相片。

    最中间,是两个人的结婚照,这会儿当然没有婚纱啥的,是李卫国给二哥和王燕照的,比照相馆里,多了几分生气,那个一般都比较死板。

    洗印的时候,还特意洗成四寸照,在这个年代,就算是大规格的相片了。

    柜盖上面,摆放着一些家用电器,吴小玉和葛卫红赠送的录音机最显眼。

    本来田大贵还想照着李金梅那时候的样子,也把冰箱彩电都置办喽,不过被王燕谢绝。

    反正他们也不准备分家,没必要都置办双份的,实在太浪费,这个年代的人都崇尚节俭。

    “国子哥,你送的礼物呢,我们怎么没看到?”葛卫红在新房转了一圈,就发现问题。

    “我的礼物早就送出去了,王燕姐很满意。”李卫国笑着答道。

    葛卫红瞧瞧王燕,果然看到她脸上灿烂的笑容,于是就好奇地凑上去:“燕子姐,让我们看看是什么礼物,别被我们的录音机比下去,那国子哥就丢脸啦,嘻嘻。”

    李卫国当然很不满意:“一台录音机你也好意思显摆?”

    这话在当时来说,肯定有点问题。

    就算是在大城市,要是能拎着一台录音机在大街上熘达,录音机里再放点港台歌曲,那绝对都能羡煞旁人。

    葛卫红当然不服气,拉着王燕的胳膊,要她把礼物拿出来。

    王燕也拗不过她,只能从身上拿出钥匙,插进一个小柜儿的钥匙孔里,柜子用的是比较老式的扣锁。

    这下又引得大伙一阵哄笑,林青起哄道:“燕子姐,这还没进门呢,就当起掌柜的啦。”

    旁边的李卫军听了也不恼,只是憨笑着望向王燕,眼里满是宠溺。

    王燕掀开柜盖,取出一个小布包,放在桌子上。

    葛卫红手快,连忙把布包打开,然后四下里就响起一片惊叹:啊!

    只见里面金灿灿的,晃得大伙眼睛有点花。

    一对金镏子,其中一个稍大,一个稍小,显然是男女各一枚。

    然后就是一对金镯子,样式虽然比较古老,但是凋琢精美,透出一股贵气。

    最后还有一副耳坠,也是金的,造型优美,一瞧就是高级货。

    这布包里面,赫然是一套黄金首饰。

    “哇,真漂亮!”葛卫红嘴里大赞,女孩子对黄金饰品,普遍缺乏抵抗力。

    拿起来欣赏好一阵,葛卫红这才问道:“国子哥,这些都是你送的?”

    李卫国点点头:“其实都是以前传下来的。”

    这些首饰一瞧都有些年头,李卫国也只能说是传家宝。

    “我也想要。”葛卫红道出了在场女同志的心声。

    结果喜欢玩笑的高大林可逮住机会了:“嘿嘿,人家这是家传的,传媳不传女,卫红你想要也行,除非嫁给国子当媳妇!”

    大伙立刻都跟着哄笑起来,葛卫红却是满不在乎,还很是配合地抱起李卫国的胳膊:“国子哥,你要是也送给我一套,我就嫁给你。”

    大伙这下更乐了,彼此的关系都很好,开玩笑再正常不过。

    说笑一阵,葛卫红就把首饰都给王燕佩戴上,戒指手镯什么的都好说,唯独耳坠比较麻烦。

    因为现在扎耳朵眼儿的还非常少,除了那些从旧社会过来的老太太,还保留着耳朵眼,剩下的,基本都没有。

    在当时,扎耳朵眼不仅仅是审美问题,而是上升到政治高度的事情。

    直到几年后,才陆陆续续地有人打破了人们固有的观念。

    葛卫红拿起耳坠,朝王燕的耳垂比划一下,结果意外地发现,王燕已经穿了耳孔,在精巧的耳垂中间,插着一根细细的笤帚糜子。

    其实就是一根极为细小的小棍儿,时常活动一下,可以防止扎完的耳朵眼再长死了。

    “燕子姐,你啥时候扎的耳朵眼?”葛卫红高兴地咋呼起来,就像她这种要登台表演的演员,现在都还没扎耳朵眼呢。

    “有三个多月了,是村里的五奶奶给扎的。”王燕笑吟吟地答道。

    李卫国这套首饰,送得比较早,王燕也就狠狠心,找村里的老人给扎了耳朵眼儿。

    这手艺不少老人都会,等过几年,开始流行戴耳坠之后,不少小姑娘,都是家里的老人给扎的耳朵眼。

    先用手指,把耳垂来回揉捏,捏麻了之后,用擦过白酒的做活针,直接穿透耳垂,一点都不疼,然后就用小细棍儿穿里面,慢慢等两个月,基本就长好了,非常简单。

    葛卫红就把耳坠给王燕也戴上,这下好了,愈发光彩照人。

    大伙瞧得直拍手,都说这新娘子漂亮。

    “燕子姐,这个头型也得做一做,可惜咱们这不能烫头。”这年头,个体的美发店还没有,烫头还是非常高端的技术,只有大城市才有。

    不过这也难不倒葛卫红,毕竟是歌舞团的,经常化妆,只见她从自己的包里翻出来一堆东西,都是塑料做的小圆筒,周围一圈全是密密的倒刺,用来缠住头发,绕成卷儿。

    虽然不像烫头那般持久,但是卷完之后,也能定型一两天,应付婚礼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