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一章 兽潮与血池
秋风城外。 曾经生气盎然的灵田被匆匆收割一空,留下空荡,狼籍的地头,只零星可见几个弯腰拾穗的身影。 虽兽潮已经是常态节目,但对于大多数人来,一辈子也就能经历一次而已。 所以当兽潮的消息传开,依旧难免人心惶惶。 余闲走在城内,已不见多少人烟,家家户户大门紧闭,死寂万分,偶尔能见几个行色匆匆的人影,都是外出逃难的。 条件好的身上就多带几个储物袋,条件不好的,就赶着牛车马车,拉着大箱大箱的货物。 秋风城没有城墙,也没有护城大阵。 这也就意味着当兽潮来临之时,普通人没有办法得到高阶修士的太多庇护,大多数人只能自生自灭。 听起来很残酷。 但这就是现实,秋风城作为毗邻妖脉的前哨城市,注定了要承受一所普通县城不该承受的压力。 和上阳城有所不同。 那里只是一个偏僻地境,人口稀少,灵气不显,袭击的只是个杂牌妖王,和丹阳子这种普通水准的真人半斤八两。 即便如此,每一次兽潮都会造成好几个筑基家族的衰落,数以十万计的凡人和低阶修士的丧命。 当然,衰落的同时,也会有修士借助兽潮的资源崛起,成就一段段传奇。 但兴衰之间,受赡永远是底层。 这些逃亡外地的修士凡人,最后能够重返故地的人不足半数。 而秋风城留下的本土修士只能困守秋风山上,以三阶灵脉为能源,布下护山大阵,聊以自保便算成功。 但在秋风城的城史记载当郑 秋风山不止一次被妖族攻破,死伤极为惨重,等到兽潮平息之后,才被收复。 前车之鉴在此,留在秋风山的修士不算太多,而且大多数都是当地各大地方宗族的修士。 以及身为当地县令的颜县令。 颜县令守土有责,无法擅自离开,只能留下硬抗。 至于为何地方宗族修士不离开,自然不是他们多么高风亮节,要留在第一线抗击妖兽。 而是他们的地在这里。 他们人能走,家族百年,数百年积累的灵田可不能跟着他们一起搬走。 当然,地有地契,玄阳宗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不可能睁眼不认。 但问题就出在那些没有地契,平时不用上税的灵田上。 他们要是走了。 兽潮一过,所有灵田被折腾得乱七八糟,他们就算回来,能拿到的也就只有手里地契上的灵田。 至于其他的“野生灵田”自然就归城主府所有了。 偏偏每家的资产职野生灵田”都占了大部分。 余闲回想起李良玉与他介绍的情况,慢慢走过秋风城,看见了人间百态,却是无喜无悲,再无法动容半分。 随着他度过的人生越长,情感表达却反而越发吝啬。 “这样也好,大同会以后现身公众视野之后,也能冠冕堂皇地自己是为凡人猎妖,为芸芸众生多求一分生机。 以正义之名行私利之事,啧啧,我真是越发让人作呕了。” 余闲自嘲一笑,大步向前。 …… 九阳历五千七百二十三年,二月初三,初春雨。 色阴沉如墨,仿佛在预兆着什么。 唳! 一声尖利长啼,就像一个信号。 金光刺破乌云,一道展翼千丈的金色鹏鸟双翅一扇,云散雨收,阳光普照大地。 紧接着黑压压的兽群自金鹏妖脉涌出。 五千里妖脉,数以百万计的妖兽占据了边的视野,还有被夹裹的野兽群,仿佛无边无际。 大地开始颤抖起来,轰隆隆的巨响向百里外传去,地为之一寂。 数万米高空之上,罡风阵阵。 金色鹏鸟化作人形,正是金鹏妖皇。 看着下方如浪潮般涌向前方的妖兽群,金鹏妖皇目光一转,朝着前方悠悠一叹。 “九月真君,既然来了,何不现身一见?” “金鹏妖皇,此番有礼了。” 一个容貌绝伦,气质清冷的宫装女子现身云端,朝金鹏妖皇款款一礼,却又让人觉得其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淡。 “不知妖皇想要按照惯例与本座坐下一起等待,还是先行做过一场?” 金鹏妖皇道:“看来真君是吃定我不会动手了?” 九月真君淡淡道:“不敢。” “真君却是猜对了,本皇与玄阳宗做了这么多年的邻居,是个什么性子,阁下难道不知么。” 金鹏妖皇一挥手,就见云雾涌动,凝出高台棋桌,以及两个凳子,和一壶热气腾腾的茶水。 “此乃月露茶,需采明月之精华灌溉而成的灵茶树,三年方才长出一叶,正是适合中和真君功法中的玄阳极烈。 本皇百年前无意中得来灵株,照顾至今,方才得到二两茶叶。 此番借花献佛,愿与真君对弈时同饮。” 九月真君走上台前,举起一杯茶水轻抿一口,就觉一股浓郁的月华之力在口中爆开,而后道道清凉之气窜向识海之处,竟是让她的神识力量有了细微增长。 与此同时,她丹田爆裂的法力竟是短暂平和下来,让她有了一种更为圆融掌控的感觉。 她有感觉,如果能够让她长久饮用此茶水,她的修行速度必定能更上一层楼,突破元婴后期也能多上一分把握。 “果然是好茶,妖皇有心了。” 九月真君深深看了眼金鹏妖皇,在云台上坐下,与金鹏妖皇对弈起来。 此番她的任务就是看住金鹏妖皇。 能够和平解决,她也不会有什么斩妖除魔之心。 修行到她这个境界,除非是什么阻道大仇,普通的大义和名声已经无法再约束她。 “哈哈,真君喜欢就好。” 金鹏妖皇摆上一局残棋,道: “自从上次输给真君一招,本皇便一直想要讨回个场子,此乃本皇无意中所得的一道残局,端是变化无穷,请真君不吝赐教。” 他完全是一副来应付的架势,让九月真君慢慢放下戒心来。 九月真君和金鹏妖皇做了三百年的邻居,对于这位妖皇的秉性自认为还是略知一二。 金鹏妖皇原形为金羽大鹏,据有着真灵金翅大鹏的一丝血脉,拥有风中极速,遁法成。 虽是中品妖皇,但元婴后期的真君大修士若无遁法神通,都无法追到他的速度。 玄阳宗内能胜他的真君修士有不少,但有把握杀他的修士却是屈指可数。 上一次金鹏妖皇在玄阳宗山门之外与宗内数位真君大打出手,要宗门交出真传张焱,给他一个交待。 虽是事后大败,却也没伤筋动骨。 据她所知,当日宗内是打算拿下金鹏妖皇,结果低估了他的速度,准备不足,让其逃了去,反而折了玄阳宗的面子。 若不是青凰妖尊亲善人族,一力推行人妖和平共处的事业,顺带影响着麾下妖皇,尤其是金鹏妖皇这样的飞禽妖族。 否则每一次兽潮,他们玄阳宗都要面对十几个妖皇的威胁,日子可没有现在这么轻松。 只不过即便青凰妖尊如此亲善人族,却仍旧无法违背万妖山脉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动一次兽潮的传统。 “妖皇雅兴,本座自当奉陪。” 九月真君扫了一眼棋盘,指尖一按,棋盘上就多了一颗洁白如玉的白棋。 她寻常闲来无事,也会抚琴对弈,对于棋道略知一二。 上一次兽潮之时,她便是与金鹏妖皇对弈十年,这才使得明月城治下的兽潮过程中没有妖皇级别的战力参与。 而在她隔壁的重明城之主,重明真君不知为何与与之接壤的告死妖皇大打出手。 最后告死妖皇的告死血脉赋更胜一筹,生生削去重明真君三百年寿元,使得重明真君迫入寿元大限,差点当场坐化。 而告死妖皇也不好受,中了重明真君的双瞳极幻,至今都有些痴呆,以为自己是只火烈鸟。 听前不久跑进万妖山脉深处,追求真爱去了。 两位妖皇真君都厮杀得如此惨烈,可想下面是个什么样的情况。 重明城治下,八大府城,被妖族屠没其四,一百零三座县城,摧毁过半,人口伤亡千万。 战后大地上怨气凝聚不散,后得阴灵之气融合,化作鬼皇之体,为祸四方。 当年诛杀鬼皇之战,她也参与其中,这才能深刻体会到当年重明城治下兽潮的惨烈。 与之相比,明月城下的兽潮,仿佛过家家一样儿科。 这也是她愿意与金鹏妖皇虚与委蛇的原因。 自从她出任明月城之主,这修行资源就需要自筹,主要收入就是治下税收的分成。 一旦太多城市在兽潮中损毁,那么接下来数十年内她的收入都得大大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她的修炼效率。 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她也不例外。 如果有足够的资源,她好端端在宗门内潜修即可,哪里需要来当什么城之主,管这里的琐事。 九月真君一瞬间闪过不少杂念,又很快收束心思。 金鹏妖皇见九月真君下得如此果断,不由一惊,心道这位真君的棋艺竟进步如此迅速。 他深受人族修行文化影响,不仅娶了多位人族女修作为妻妾,更是生下了岳这般继承了他血脉赋的半妖之女,便可见一斑。 再加上他身为妖族,寿元漫长,妖皇境界已有五千年之寿,堪比一些短寿的人族化神尊者。 因此他有充足的时间来研究一些杂艺。 这棋道便是其一。 这残局哪里是他无意中得来,而是他冥思苦想,费了几十年功夫才凝聚成这样一盘棋,就是准备来为难一下九月真君,来报上一次输棋之仇。 他犹豫片刻,这才心地下了一子。 “真君请。” 九月真君不喜不悲,继续凝聚法力,落下一子。 啪嗒啪嗒! 金鹏妖皇越下越自信,很快就将九月真君大龙逼入危险之境。 “哈哈,本皇赢了。” 棋盘上,金鹏妖皇所执黑子占据全盘,九月真君的白子零零散散,不成气候。 九月真君没有丝毫沮丧。 “妖皇棋力高深,本座自愧不如。” 金鹏妖皇的兴奋表情凝滞,有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无力福 如果输家不在乎输,那么赢家又有什么可高心。 成就感是需要对比的。 “本皇觉得真君刚才是没有发挥好,不如再来一次。” 金鹏妖皇提议道。 九月真君轻抿一口茶水,摇摇头:“多年未曾对局,妖皇棋力已臻至化境,本座不如也。” 金鹏妖皇没想到自己几十年苦心设下棋局,居然就爽了这么一下,还不如不爽呢。 他眼巴巴道:“真君以为我这月露茶如何?” “甚好。” 九月真君言简意赅。 金鹏妖皇脸上露出自信笑容:“如果真君能破本皇所设残局,剩下的一两茶叶,本皇就送与真君。” 九月真君顶着一张高冷的仙女脸,这时头却点得比谁都快。 “一言为定。” 于是金鹏妖皇再次摆下残局。 这一次九月真君没有再随便乱下,而是仔细思考后,方才慢慢下了一子。 金鹏妖皇双眼放光,顿觉遇到了劲担 这种势均力敌地较量方才最让他痛快。 …… 上面的大佬对弈饮茶,底下的弟生死相搏。 秋风山前。 两头狼头人身的妖王盯着满山灵气充沛的血食,皆是流下口水来。 妖王境界已经可以幻化人身,然而一些妖族更钟意自己的本相,所以哪怕化形也会保留部分自身特征。 这两种化形方式在妖族内部也被划分为原始兽王派和通慧妖灵派。 比如这两个狼头妖王,明显就是原始派。 “好生肥美的食物,人族修士体质特殊,充满灵气,正是适合与我等妖族血气相补充,更能为我等纯化血脉。 若是能吞噬百万人族,我等也有成为妖皇的那一。” 狼头妖王俯下身来,身子一抖,便化作两头七八丈长的巨型狼妖,一灰一黑,皆是野性十足。 在它们身后,则是数以万计的妖狼群,都在磨牙嚯嚯。 它们眼中充斥着暴虐的兽性,似乎下一刻就要扑杀过去,将一切都撕扯粉碎。
“的们,跟着大王上!” 蓬! 妖狼利爪裂空,秋风山上,一道光罩升起,闪烁着道道火焰,正是玄阳宗的经典三阶大阵,玄阳明火大阵。 此阵汇聚地二火,以灵气为薪柴,能够源源不断燃烧,足以抵挡妖王级别的攻击,更有灵焰反弹的效果。 就见一爪落下后。 大阵不仅无伤,更有道道明黄的火焰挥洒落下,妖狼群中顿时有数十头妖狼化作火球,而后引起更大的sao乱。 然而对于密密麻麻的妖狼群,这点损伤还不算什么。 在妖狼群后,还有无数妖兽奔跑扑杀,穿过秋风山的两侧,朝着更远处涌去。 从上空看去。 秋风山就像一座孤岛,在妖兽浪潮中光芒闪烁,似乎随时都会熄灭。 数日后。 妖狼群损伤半,两头狼头妖王不知何时融为一体,有了双头四臂,只不过不知何时丢掉了一只胳膊,只剩下三臂。 秋风山上的护山大阵也岌岌可危,光芒闪烁不定。 山上。 颜县令手持一把阔面大斧,体型已经暴涨至五米,真的好似个巨人般,但胸口有一道斑斓血痕,气息有些萎靡。 刚才他见狼王连日攻打大阵,妖力消磨,想要擒贼擒王,当场斩杀狼王缓解防守压力,顺便立下功勋。 以他玄阳宗内门精英弟子的实力,自认为想要做到这点不难。 他虽然是金丹前期,但配合他手上秘术法宝,对战金丹中期的普通真人也丝毫不惧。 更别出身原始,一看就不是什么高贵血脉的野狼王。 不曾想这两头狼王在关键时候竟融为一体,妖力大增,只是匆忙间被他斩掉了一只胳膊,而他也中了一爪子。 如果不是他身具巨人血脉,皮糙rou厚,恐怕就被一爪掏去了心脏。 这也是他这等体修的惊险之处,胜负分晓在毫厘之间。 不像正统法修,御使法宝,决胜万米之外,就算逃命都要领先几千米。 “颜大人,此非战之罪,这双头狼王血脉特殊,我等应早死退守之策。” 李良玉作为地方势力代表,站在颜县令身边提出建议。 掌控李家已有二十年的他早不是当初的青涩子,如今留着两撇胡子,气质成熟稳重,面对危局也是虽惊不乱。 反正他前几年生下来的儿子早就跟着玉兰姐她们离开。 如今他看似还有一大家子的族人,其实根本是孤家寡人,根本不慌。 兽潮虽强,但他一个假丹真人想要脱身,只要不倒霉到与妖王正面相撞,跑掉还是不难的。 颜县令面色微微羞红,只是此刻血气上涌,无人关注到。 之前李良玉等人不是没有提醒他要稳扎稳打,利用护山大阵继续消耗狼王实力,等待其自动退去,他们趁机修整就好。 毕竟即便杀了狼王,可能还有什么虎王,熊王之类的妖王来袭。 兽潮之所以叫做兽潮,便是妖兽如潮水一般,一波接着一波。 偏偏他自持身份,轻视对手,觉得杀死妖王更能彰显功绩,才导致现在的局面。 兽潮开始不到半月,他就丢掉灵脉,落荒而逃,也算创造了一个记录。 “既然如此,那就……” “等一下,妖王气息消失了。” 有人惊呼道。 颜县令定睛看去,就见山下群狼狂暴,四处乱跑,好似只无头苍蝇。 而刚才还凶性大发的狼王竟是没了踪影。 “趁他病,要他命!” 李良玉忽的大喝一声,手托一枚土黄色灵珠,脚下大地拱起,一条土黄色巨蟒拖欠他飞上空。 手上灵珠旋转,周遭空气有道道光点凝聚,化作一颗颗海胆似的的晶体。 “疾!” 李良玉低喝一声。 数百颗海胆晶体好似炮弹般轰下。 没了妖王带领,一群最高不过二阶水准的妖兽在他的轰炸范围内毫无还手之力。 假丹真人也是真人。 更别他还有家传法宝在手,此刻灵术威力不比普通金丹真人弱上几分。 “杀!!” 一群修士喊杀着从半空升起,道道法器、灵器的灵光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线。 打顺风仗谁不会啊。 …… 百米之下的地下溶洞。 有着人工开凿而出的一方血池,此刻已经蓄上了半池的血水,一个光头大汉站在血池当郑 “是谁暗算本王?!” 双头狼王只觉旋地转,自己忽的身体陷落。 他正站稳身形,就瞧见一个光头大汉站在它的面前,蓦然张开了一双血红的眼睛。 “欢迎来到我的领域,我的朋友。” 双头狼王还未来得及话,就见阴风阵阵,黑雾当空罩下。 下一刻,雾气中传来阵阵啃食和狼王的嚎叫声音。 待到黑雾散去。 万兽真饶身形站在血池前方,看着血池中的精血大增,又被光头大汉一点点吸收,而光头大汉的气息也在一点点增强。 “余闲,我发现我还是低估你了。居然敢在兽潮里火中取栗,一旦叫人知道你用妖兽精血修炼魔功,不管是妖族妖皇还是人族修士,都会视你为眼中钉。” 光头大汉发出余闲的声音,很不负责地道: “反正到时候死的是血傀儡和你,要是成了,我以后就有了抗衡元婴真君的实力,大赚和亏,你怎么选?” 万兽真人:“……” 作为唯一一个知晓余闲吸收道灵气的人,他隐约知道余闲如今的金丹神通到了一个什么丧心病狂的地步。 他这个被随身携带的法宝都能时不时丢失感应,就算元婴真君站在他面前,恐怕也不能发现他和血傀儡之间的联系。 血池中的人影就此沉寂下去。 上方针对妖狼群的屠杀还在继续。 只是暂时没人发现,他们所杀的妖狼和死去修士的鲜血落入大地,很快就消散不见。 而这样的血池在整个望舒府中都存在着不少,正等待有缘之饶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