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 同命相连
怀朔镇的大夫老王这阵子可算忙得焦头烂额了,不但让伙计取消一切休息,连自己的两个女儿都被他拉来帮忙,虽然忙碌,老王心情却不错,这些年六镇人只有被柔然欺负的份,可如今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番了。 不仅将柔然兵打得落花流水,更是追敌百里,唯一可惜的就是没生擒柔然大汗,如今战争结束了,兴奋劲头也过去了,让老王头疼的事情却来了,那就是满满的伤兵。 “陈小哥!您就别忙活了,您现在可是我们怀朔的大功臣,我可不敢用你帮忙,被别人知道我竟然使唤你,还不得戳我脊梁骨啊!”老王对陈宇极其热情,看样子恨不得直接抱陈宇亲上几口。 “王大叔,之前我父亲没少受你照顾,不然他也不能苏醒得这么快,如今我给你帮点忙也是应该的,你别嫌我笨手笨脚就好!”陈宇一边和老王说话,一边熟练得给伤员换药,陈宇觉得自己天赋还可以,将来改行学医也不至于饿死。 “哈哈!你实话,我都有心收你为徒,不过如今镇将都视你为宝,老朽可不敢了,你那两首诗和你的书法在怀朔谁人不知啊,现在你颜公子的大名可是这个啊!”老王说罢举起了大拇指。 老王想了想,又指了指不远处给人包扎伤口的一个小姑娘道:“你看这丫头如何,这孩子像我,长得够俊俏吧?” 说道颜公子的称号,那就要提一提娄胖子了。只因那娄胖子听说自己写的字体叫颜体之后,便擅自给自己起了个颜公子的名号,经过他手下一帮孩子的宣传,如今颜公子的名号还真是被传的家喻户晓,连老王都知道了,对此陈宇也很无奈,只得心中默默的对真正创始人颜真卿大人表示下愧疚了。 “那不是你家的三姑娘秋叶吗,秋叶姑娘长得亭亭玉立,可一点不像你!”陈宇瞄了一眼老王的三女秋叶,见她正给伤员包扎,稚嫩的小脸却极其认真,看起来确实可爱。 这老王一共三个女儿,大女儿叫王春风,嫁到了沃野镇,二女儿叫王夏雨,丈夫是被柔然人杀死的,如今她就留在老王家里,而且还带着个小拖油瓶,老三便是这王秋叶了,年纪也只有十一二岁,比陈宇现在大不了多少。 老王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几个女儿却都一个赛一个的漂亮,这王秋月长得白净小巧,一双眼睛跟星星似的,闪闪明亮,典型的瓜子脸,嘴唇不算太薄,也不算厚,倒是有几分美人唇的感觉,不过年龄毕竟太小,个头不大,身材略显得干瘪了。也许老王家隔壁也姓王,陈宇恶意的想着。 “王叔,我很好奇你如果再有一个孩子的话,你叫什么名字,王冬雪吗?”陈宇好奇问道。 “要不是孩他娘去得早,再有个孩子就叫这个名字也无妨啊!”老王叹口气道:“那个陈小哥,我和你商量个正事吧!我把我们家三丫头许配给你如何?” 老王这一句着实把陈宇吓了一跳,虽然这王秋月长得是个美人胚子,家世清白,为人也挺能干,不过自己几乎没和她说过话,更何况,自己这年纪提及结婚,这不是开玩笑嘛,陈宇正在思索如何出言拒绝,老王却又给他来了大霹雳。 “其实啊!我也就是通知你下,你父亲已经答应了,他知道你出息了这阵子忙,所以没和你说!那个我说三女婿啊,你千万别和老二的丈夫学,早早就没了,你可多活些日子啊!”老王拍了怕陈宇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至于一旁陈宇什么表情,他看也不看便又投入了救病治伤的工作中…… 怀朔镇中有一人和陈宇此刻心情比较类似,他也是被人相中了,不过他却不是被未来丈人看上的,而是被人家大户小姐一见钟情,没错,此人正是高欢。 怀朔镇地方虽小,却五脏俱全,和很多大城镇一样,居民住宅也分为三六九等,娄胖子这种土豪乡绅大门大户的,当然算是上等,至于贺拔家这种算是中等了,而最下等的居民区,也可以称为怀朔的贫民窟了。 贫民窟一套极其简陋的小房子里,三人围着桌子而坐,房间虽破但是桌上的酒rou却很丰盛,正位上首的人,双目炯炯有神,齿白如玉,略高的颧骨显得非常性感,这青年外貌虽然俊美清雅,手里却端着一只大海碗,给他平添了几分豪迈之气。 此人正是陈宇一直苦苦想见的高欢,这渤海高氏起源于东汉,到了西晋也算是大门大户了,高欢祖辈在后燕做过官职,等到后燕被灭,高家的太爷爷便投了拓跋魏氏,后来高欢爷爷因为犯了罪被贬到了怀朔镇。 即便被贬,高欢的家里也还能算得是小康家庭,可高欢的父亲却是个豁达豪爽之人,他不理家业不事生产,花起钱来大手大脚,高家本来底子就不厚,没多久就被高欢父亲给败了个七七八八,偏偏高欢继承了父亲性格,没几年这高家也就一贫如洗了…… 不过高欢父子重义轻财的名声却很响亮,所以高欢虽是城头小卒,朋友却很多,今天正好是两位好兄弟段荣和蔡俊来看望他。 蔡俊和段荣都是当地乡绅,家境虽然比不上六镇第一土豪娄家,但也算富足,两人都拜高欢为大哥,对高欢推崇备至,平时一旦得了空就回来和高欢小饮几杯,也算是替高欢解解酒瘾。 “大哥!给你算了一卦,你要交好运了。”蔡俊字景彦,长的浓眉大眼,虎背熊腰,还留个大胡子,给他换身衣服不用化妆就绝对能扮演山贼了。 蔡俊长的虽糙,却偏喜欢算卦占卜,没事就给就摆个摊给别人免费算命,因为他算得从来不准,慢慢就没人愿意找他算命了,蔡俊却难不住寂寞,后来甚至经常强迫别人让自己算命,有时候甚至倒搭钱都乐意…… “祸福之事乃是天定,怎敢强求,这次和柔然大战,我没受伤就算是天大的好运了!”高欢说罢又饮了一大碗,放下酒碗,转头对段荣道:“子茂!最近沃野镇新来了一位镇将,你可听说了?” “听说了,此人名叫于景,原是朝廷的武卫将军,大权臣元叉的手下,听说元叉倒台之后,他走了不少门路总算保住了小命,被贬到这里,这次他截击柔然,虽然那柔然大汗还是跑了,但也算立了功劳!”段荣回答完便不再言语,他知道高欢突然问及于景必有下文。
“沃野镇离柔然最近,被柔然sao扰侵犯最多,而且沃野镇里匈奴和鲜卑人都很多,他们彼此并不和睦,如此内忧外困的情况朝廷却不派一名干吏。”高欢苦笑一下继续道:“你们可能不知道,当年于景有个外号叫于扒皮!” “扒皮!这厮以前莫不是杀猪的?不过杀猪也不用扒皮啊!”蔡俊好奇问道。 “扒皮的意思是,于景这人搜刮民脂民膏厉害。”段荣对蔡俊这个一根筋也倍感无奈,忍俊不禁道:“在朝廷他官职能力有限,靠着权臣撑腰得到了这个称号,如今到了沃野,他变成了军政一把手,欺诈起老百姓,还不更加变本加厉吗!” “六镇的地位越来越低,镇民早就心生不满,于景这个搅屎棍,这次立了功,一定更会作威作福,到时候难保不出大事,我倒有些拭目以待了!”高欢面带微笑,说起话也很随意,话语中仿佛对天下大乱还隐隐有些期待。 “不瞒大哥,我最近观察,发现天象有异,恐怕不用十年,天下必然大乱!”和一根筋的蔡俊不同,段荣当然听懂了高欢的意思,便顺着高欢的话继续说道:“我还能肯定,这大乱的根据就在我们六镇!” 几人正在说话,敲门声响起,蔡骏正喝的兴起,便不耐烦的喊道:“谁啊!喝酒呢不知道吗,有事明天再说!” 高欢对这夯货兄弟也很无奈,赶紧起身开门,打开门只见一个俊俏的小姑娘站在门口,看她打扮应该是大户人家的丫鬟,小丫鬟还往屋子里探了探头,仿佛是寻找刚才喊话的人。 “你是高欢吧!”不等高欢发话,小丫鬟抢先问道。 “正是在下,敢问姑娘是?”高欢不知对方来意,不过多年养成的习惯,高欢和谁说话都彬彬有礼,所以他还是拱了拱手。 “恩!这件事说来话长,不过我还是会长话短说的!”这丫鬟正是娄昭君身边的小翠,只见她走大高欢耳边低声解释了起来。 完便把包裹塞在了高欢手里,然后也不理会已经呆立当场的高欢,径直扬长而去。 “大哥!可有什么事情?”段荣和蔡俊见高欢迟迟未归,便出门去寻,只见在城头面对柔然大军变不改色的高欢,如今神情却有些恍惚起来。 “大哥!”蔡俊走到高欢面前,拍了拍高欢肩膀再次叫道。 “呃!景彦你占卜说我要交好运?”高欢低声问道,看他神情,好像还没从震惊中完全走出来。 “是啊!大哥你也知道我算命从来不准,你也别当真!”蔡俊略带尴尬的挠了挠头道。 “你这次倒是算得准得很啊!”高欢苦笑着说了一声,低头默默的看着怀中的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