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海伦的身世〔47〕mama,mama,mama!
153海伦的身世(47)mama,mama,mama! 奥伦斯已经被梦吓傻了,他怕又是在梦中,这货是不是鬼变的?如果不是,世间哪里有这么美貌绝伦的女子?整个身上每一个地方都是如宝石般在闪光。【】 还是人家丽达,美女毕竟是美女,就从侧面都看出了奥伦斯的心里活动。 “奥伦斯,你在害羞,难道我们还是小孩子,或者刚刚认识不久,或者还没有那样嗨过?”丽达是一边说一边侧转身来用整个身心面对奥伦斯,并用手托起奥伦斯低着的头。 奥伦斯的表情果然快速地由阴转晴,他似乎还是有一点儿尴尬地撇开嘴巴微微一笑,把自己当做受到过丽达的委曲之后又被丽达满了他的小心,作出领丽达的情的意思。 你看看,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或者男人还是女人,是自己错了归自己错了,就是还傲气来着,这是他的梦,丽达自然不知。 在奥伦斯的眼睛里,此时的丽达为什么会比平时,或者比以前会显得特别的美丽漂亮?这是奥伦斯的错觉,这种错觉犯的人多,而且占非常的普遍性。 丽达摔晕之后就等于大病了一场,此时正是恢复阶段,全身由死色开始变得鲜活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奥伦斯看得比以前漂亮得多。 (正如现实生活中有人看到哑巴会做什么东西的时候,多数人都说哑巴为什么比正常人还聪明?他们就不会去想到哑巴只是失弃了说话功能,别的当然是和正常人一样聪明。正如比,一两岁的小孩会做什么mama就常在别人面前说起,旁人也跟着叫好。不就是年龄小吗。而长大了还只会这样那还不是弱智?这就是人看问题的方位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 女人给男人的错误还有一个致命的时段,那就是兜崽以后,她会显得更加温顺。如果你没有留神,或者她还没现肚子,你又没有听人说起她兜崽了,你包落入圈套。结果是自做多情,有时你会一直暗恋到她在现肚子,这时你才拿墙去撞脑袋。 这到不是她们从什么鬼地方学来的,谁个女孩子一兜上了就去学些这样的鬼玩意儿?那肯定是一种天生的母性,只要一怀上了,她的生理功能就会给她的本性一种做母亲的神圣使命——温柔和爱。 而且不加以细心观察,小媳妇常常要比大姑娘好看得多,那种水色。话又说回来,假的就是假的。能真得了吗?非也。这只是对眼差者而言。用一句鬼话来说:在这方面,人还没有南样。狗昨。这英语都懂得吧,这懂得也可以,你从头看来,几十万字,相信你还会比我调皮。) 面对丽达美丽得惊人的脸儿。奥伦斯心中的什么鬼火,像泼了汽油一样,一下就烧遍了他的全身。把奥伦斯满身血液只在秒秒钟之间就烧得guntang起来……热血在他的全身把他躁动得想死,想死在丽达的肚子里,如果丽达愿意把他吃掉? 人家丽达真正的是一个好女人,对待奥伦斯如母亲对待自己的婴儿,知道自己的儿子哭时是要拉屎还是要拉尿。说起来当然简单,一是用眼睛看,二是用手摸,带小男孩你不会吗? 这一次可以说是稍欠风sao吧,比起那次采药来。当然,那也是奥伦斯的第一个春天。 这一次真的是比较勉强。这也就是人家丽达,美貌与美德并存称雄的美女,换做别的女人你靠不住。她管你热血沸腾不沸腾,老祖还将从晕死中回来。 有一句鬼话说:弓在弦上不得不发。可我们的奥伦斯就不吃这一茬,他把弓上弦了,而且还是已经推开着,只要一放手,那箭非射上丽达的某一个地方不可。然而当奥伦斯察觉到了丽达是有点儿勉强时,他猛然侧身向着高高天空发了一声空枪。 丽达对奥伦斯的举动就像对待一个婴儿一样,发现奥伦斯把屎拉到床上,只是轻轻地拍打了几下婴儿的小屁屁,转而便抱在怀里亲了起来。不听话的奥伦斯,毕竟是自己的孩子。 是的,丽达此时对奥伦斯是真心地宠着。 “现在你跑马了,我们现在也把真马牵在有草的地方遛遛让它们吃饱点儿……”丽达以幽默给奥伦斯对自己做出的牺牲的补偿。 奥伦斯满意地笑了,抱起丽达就往拴马的地方跑去…… 这时日头开始已经斜西了,奥伦斯开始把记忆推回到童年,这是灵感吗?非也。这是鬼感,这是老虎回到了狗的本性,因为环境所为——饿。老虎回归到狗的本性想到了屎可以吃。 “丽达,你把两匹马都牵着,我去寻找一下看看有没有可以吃的野果和地瓜之类的东西。”我们的奥伦斯,童年的苦难让他学会了绝地谋生。 丽达微微苦笑了一下,在内心深处承认自己已经是被狗同化了。狗昨,丽达是不会这样想的,这是作者的用词,丽达最多也就是感到自己在依着奥伦斯来,生活境况逼迫他们两个人合着活一条命,绝地求生,能吃到能吃的东西就行,并没有什么鬼狗虎之分。 奥伦斯把自己退回到了二十年前,每到冬天他都要和mama一起去到自家的后山上寻找可以食用的野菜和野果之类的食物,尽量多存储一些,防止大雪封山,时间一长常有被活活饿死的穷人。 一到冬天只要天气晴好,mama就会早早地把奥伦斯带到山上去,mama就老打老实地挖一些很普遍存在的野菜,这只能当现成的吃食,而奥伦斯则是担负着要寻找一些可以储存得时间长一些的食物,比如地瓜和野果之类,如红薯等。 地瓜和薯类也不是好寻找得到的东西,它只存在在早冬时期,中冬和深冬就木有了,因为那是野猪类们的食物呀。 “mama,mama,mama!”奥伦斯大声呼喊着,并放声大哭起来。 在平地上控野菜的mama听到了儿子在哭喊着,提着野菜篮子就往山的深处跑去。这时正好看到一只不是很大的小野猪在咬着儿子奥伦斯的一只脚。
奥伦斯的mama看见自己的儿子马上就要被这样一只小野猪崽子咬吃掉,她像疯了一样地狂奔了过去,用手中挖野菜的小刀一刀就把小野猪崽子捅死了。mama看到最惊人的一幕是,那小野猪崽子咬着奥伦斯的一条小腿,把头在一直往上扬,企图从奥伦斯的小腿上撕下一块rourou吃进自己的肚子。那意思是,你来挖走我过冬的红薯,我就把你的小脚吃掉。 把小野猪捅死可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弄得不好就是臭大了。 mama很是用力把手中的篮子往山脚下撂去,这要等好长一段时间再能来拿的。mama一只手把小野猪崽子背在肩上,一只手把奥伦斯夹在腋下,飞快地向着山脚下的家跑去,分秒不可眈误。 mama肩上驮着一只三十多斤的小野猪崽子,腋下还夹着一个四五十斤重的儿子,一口气跑五六里山路,回到家已经是累得半死了。 气还没有喘匀就开始为儿子奥伦斯洗去伤口上的血腥味,敷上最好的草药粉末子把伤口包扎好。 然后又快速地把小野猪崽子挖坑埋藏起来,一是保鲜,二是不让这东西的血腥味儿走出去,防止它惹鬼…… 仅此这样还是不行的,mama用火把屋子周围烧了一圈。这是防止小野猪崽子也有mama,为了寻找儿子它会跟着这血腥味来,当然是来者不善。 在旧社会,你说谁不会一点儿草医草药的,不然一出事就在家等死吗?mama给儿子敷了几次草药末子,这伤口就好了。当然是棋逢对手,如果那野猪崽子要是还大一点儿,那条腿还有吗?非也。 “mama,mama,mama!”奥伦斯寻找到了两个好大的红薯,他带着对母亲的回忆把丽达当mama呼喊。 “mama,mama,mama!”奥伦斯由远而近地向着丽达飞奔而来。 丽达身上披着披肩,身后牵着两匹马,一红一白。马似神马,人似仙人。 奥伦斯像在跳太空舞一样向着丽达飞奔而来,他的目光紧紧地锁住丽达的脸。这头像时刻在变化着样子,一时是mama的头像,一时是丽达的头像。把丽达当自己的mama有何不可? “mama,mama,mama!”奥伦斯的眼睛里已是满眼的泪水了,有时他把丽达看成是一颗小树子,自己好像失弃了方向,是丽达不见了还是mama不见了? “mama,mama,mama!”奥伦斯一边向着丽达奔跑,一边呼喊着mama,对母亲的回忆让他伤心过度,泪水终于蒙住了他的双眼,这使他在奔跑中也终于跌倒了。 奥伦斯在跌倒中又回到了那一次被小野猪咬脚的情景,这使他又更加进一步把丽达当mama呼喊起来。 “mama,mama,mama!”奥伦斯一边呼喊一边在就地爬着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