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道别
李纣把他们俩到普马乡的来意娓娓道来,白玛拉珠听后,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 “吉珠让你们来接替我的工作?”白玛拉珠此时也顾不得形象了,惊的直接站了起来。 老板的母亲都站起来了,何淑玲和李纣也赶紧站了起来。 李纣点头道:“老板的确是这么说的。” “不行!”白玛拉珠斩钉截铁道。 话音刚落,似乎觉得语气太冲,白玛拉珠缓声道:“家里如今也没有什么工作要做,地里的青稞上个月也都收拾好了,所以,真没什么事情需要你们做的。” 白玛拉珠一边说着,心底还对幺儿有些怨言:赚了钱也不知道收着,非给我请什么保姆啊,你阿姆还没老到需要保姆照顾啊! 白玛拉珠显然已经将李纣与何淑玲的位置,定位在保姆上了。却是完全误会了吉珠的本意。 何淑玲说道:“白玛大婶……其实我们并非是为了青稞收成而来,而是为了帮你处理后事来的。” 话还说说完,李纣和白玛拉珠两人的脸色都瞬间泛白。 “你……”白玛拉珠惊讶的看向何淑玲,后者还是一副无知无觉的状态,继续的说着来意,白玛拉珠却被“后事”给气得直接坐了下来,后面的话一句也没有听。 李纣转过头直接甩了一巴掌给何淑玲。 “闭嘴,你在胡说什么,什么后事,你枉自还是大学毕业,怎么连话都不会说!”李纣是真的气到了,不仅打了何淑玲,嘴上还一顿臭骂。说起来他和何淑玲也是上个月才加入知识殿堂的,不过他们俩还只能算外围,本来一直在北京做事,但前几天却被石卫派到了这儿来。也正因此,他们才知道知识殿堂的老板竟然是一个藏族人,而且还是一个不大的小孩儿。 好在石卫一再保证吉珠一家的政治观都很正确,否则李纣还真不敢继续在知识殿堂工作。 一个巴掌把何淑玲拍到了地上,何淑玲还没反应过来,等李纣的臭骂出来后,何淑玲才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了怎样大逆不道的话!而且还是对着老板的母亲! 何淑玲吓的直接跪倒了地上,也不敢再介意李纣的巴掌,跪下后不停的向白玛拉珠道歉,眼泪也吓的横流。 白玛拉珠本来还有些介意,但看着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这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也只能皱皱眉,将这事揭过。 “你们不是为了收青稞,那是干嘛?这两个月家里没什么活啊,算是藏年里最清闲的月份了。”白玛拉珠没有将何淑玲扶起来,转头向李纣问道。 何淑玲毕竟才毕业,说话还有些不经大脑,白玛拉珠可不敢再让她说了,吓一次就够了,再来一次她怕自己厚不住。 李纣也不敢再让她说了,接口道:“其实我们是被老板安排过来帮您处理户籍迁移等琐碎事项,顺道将您这儿的房子给清理后封住,以免被外人给占了。” 户籍迁移?白玛拉珠惊讶的看向李纣,她是准备要迁往蓉城,但可不是现在啊! …… 白玛拉珠将儿子的房间给整理出来,李纣在未来的半个月内会住在这里。至于何淑玲,她住在乡里的招待所,因为家里实在没床位让她待了,而且石卫是包了他们在普马乡的食宿费的,何淑玲自然不想住在破破烂烂的白玛家,虽然招待所也不见得有多好。 李纣年过中旬,早年的经历让他大风大雨见识多了,并不在意这些蝇头小利,在其位谋其职,既然接受了这个工作,自然要尽职尽责的处理任何需要他做的事。 清晨,曦光唤醒沉睡中的普马乡。 白玛拉珠穿戴好衣裳,看了看昨天整理了一个下午的行李,微微的叹了口气。 李纣的确是个好手,这三天来,白玛拉珠在他的帮助下,不仅结算了青稞的零头,还很轻松的在德格县的民政局拿到了迁移证。若不是李纣带了蓉城的准迁证来,这事起码还要拖半个月。 明早,她就会踏上去蓉城的路。和她一起的是何淑玲,李纣则继续留在普马乡处理后续事宜。 虽说并非走了就不回来,但这一次去蓉城,毕竟是准备长留的。所以在走之前,她想去和乡里乡亲道别,自从强巴死后,因为婆婆和公公一心礼佛,很少管生活琐事,基本上家中的一切重担,包括经济的压力全是由她一人扛着,若不是乡亲时不时的接济,她估计早就撑不下去了。 既然已经准备要去蓉城,那置办的年货以及切玛、卡赛她也都用不到了,与其烂在屋里,还不如分给乡民们。 白玛拉珠拎着大包小包,在晨光的沐浴下,穿阡走陌,踏着碎石、踩着沥青、伴着野草,从一家窜到另一家。 “央金大婶,这是些年货,你一定得收下。来来来,小梅朵,婶子给你买了新衣服。” “格桑大夫,这些年真的谢谢你了,若不是你……” 白玛拉珠在乡里走了个遍,最后只有刘嫂还没有去告别。 刘嫂是乡里少有的汉族家庭,生有一男一女,大的叫刘勇,小的是刘茜,当初吉珠还因为阿哥的原因和他们俩兄妹打过架。
虽然俩个儿子不喜欢刘勇兄妹,但都非常喜欢刘嫂。刘嫂为人和善,待人接物圆滑,从不得罪人,当初公婆死后,在那段非常困难的日子里,刘嫂对他们家三口都非常照顾。 所以白玛拉珠和刘嫂的关系一直很好。 叩叩叩—— 不一会,屋内就传来哒哒的脚步声。 开门的是刘茜。 见屋外是白玛大婶,刘茜笑着将她迎了进来。 已经辍学的刘茜,和哥哥刘勇在德格县找了份工作,平日里都不在家,今天看到刘茜,白玛还吓了一跳,因为她以为刘茜不在,并没有准备她的礼物了。 进了屋后,她才发现不仅刘茜在,刘勇竟然也在家,俩兄妹如今早就没有当初的浮躁,经过社会的历练,他们虽不算洗净铅华,但至少为人处事已经得刘嫂七分真传。 白玛家要搬到省城去,这消息前几天李纣俩人来乡里后,就已经传开了。 所以刘嫂看到白玛时,并不意外。 白玛将礼物递给刘嫂,一阵推脱后,刘嫂还是收下了。 俩人在刘嫂的卧房里谈了些掏心窝的话,等出来时,白玛看向刘茜和刘勇的眼神时,不自觉的带上了打量的意味。 刘茜和刘勇也准备去蓉城,想在蓉城找份工作。白玛以为刘嫂会拜托她照顾俩兄妹,但她却猜错了,刘嫂早就为儿女安排好了住处和工作,只是希望白玛偶尔能去看看他们。 白玛点头同意了刘嫂的要求。 白玛打量着俩兄妹,心中盘算着这两人该做些什么,虽然刘嫂已经给他们找好了工作,但装修工那可是苦力活,白玛思考着等回了蓉城,联系上老友,看看有没有什么适合俩兄妹的工作,不求太体面,至少不要那么累。 等乡里人都道别完后,太阳已经悬在了头顶。 出了普马乡,白玛进了雀山。 她最后一个道别的人,也是在普马乡对她来说最重要也最舍不得的人——乌蒙撒。 在寒意更甚的山林里穿行,走了一个多小时,白玛总算看到了守林人之屋。 简陋的单间木屋,孤零零的立着密林深处。阳光的碎片,在长满青苔的木头屋顶上斑驳闪现。 就这样一间林中小屋,乌蒙撒一住就是几十年。 白玛微微叹了口气,拍拍衣襟上沾染的灰尘,走到木屋前轻轻的扣了扣有些腐朽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