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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馋嘴大黄猫

    在两个人高兴的时候,女人跟男人有个很大的区别。【】这是李翔总结的心得体会:男人看见女人高兴,会陪着她高兴,生怕节外生枝;女人看见男人高兴,会莫名其妙整点事情出来,省的男人高兴过了头。

    李翔在忘情的、细细的品味着盛夏的果实,刘云突然托起了他的头,“你以前交过女朋友吗”

    李翔没开口,怕跑走了果实的味道?不好说,反正,他是连连摇头。

    “那你谈过恋爱吗?不准说假话。”

    李翔还是摇摇头。他爱过,或者说相爱过,但是彼此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等于是没有谈过。所以不算是说假话,谎话。

    “你喜欢过别的女孩子吗?”

    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的摇摇头,或者点点头了。“喜欢过,看见漂亮的女孩子,说不喜欢是假话,不过从来没有表达过。”李翔努力想了想,“有一个表达过。”

    “谁?是夏文英,还是给你写信的那个同学?”刘云严肃起来。

    “就一个,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李翔一把将刘云按在了床上,故伎重演。

    没多久,刘云又把李翔的头托起来,“你以前吃过吗?”

    李翔挠挠头,“不记得了,应该吃过很多人的,小时候,我娘严重营养不良,估计没我吃的。”他嬉皮笑脸的。

    刘云掐了他一下,“跟你说正经的,以前摸过别人的吗?”

    不好回答的李翔就反问了,“没跟喜欢的女孩子说过话,你想想可能吗?疑神疑鬼想干嘛是不是对你太客气了?”

    李翔猛的一下,将这个妮讷货又按下去了。故地重游。

    “哎,几点了?”刘云再次托起李翔的头,含情脉脉的看着他的意犹未尽。

    李翔抬起手臂,迅速看了一眼“庐山”牌的手表,“十一点多了。”话音未落,手便匆匆忙忙的赶去“接防高地”了。

    刘云拧了一下李翔的手,坐起来,“时间过得真快。”

    自觉是一种习惯,干什么都一样。李翔是顺着刘云挺起身子的时候,先坐好了。猛然的,李翔想开个玩笑,“我来考考你,你说是光阴似箭快,还是日月如梭快?”

    “我没有你书读得多,应该是箭快吧?”

    “那么光阴似箭跟白驹过隙那个快?”

    “白驹。”

    “我觉得最快的是雨散云飞,一眨眼,我的刘云就飞走了。”

    刘云站起来,摆弄摆弄,“我回去,你慢慢去穷酸。”

    李翔是个难得穷酸的人,好不容易酸了一回,后来发现自己真是酸得到家了。当时他不晓得“**”是男欢女爱。语文老师没教,新华字典查不到。

    呵呵,谁在开“超女”、“快男”的玩笑?

    刘云走到门口,李翔跟在后面说,“明天我还是让爱真晚上过来陪你。”

    “对了,我问你,今天鹏鹏是不是到了你这里?”刘云开门出去,在门口等李翔。

    “没有,你看到了他?”李翔反问。

    “我去食堂打晚饭,食堂没人做饭了,中午那个主任发脾气将大师傅赶走了。你知道吗,原来主任到食堂之前,有几个农村的小伙子在路上拦着主任,找他麻烦,差一点把他打了。”刘云很开心,她见李翔若有所思的样子,忙问,“不会是你叫鹏鹏他们干的吧?”

    李翔摇头,“是不是他们我不清楚,肯定我不会去叫他们来。”

    “算了,其实,从你前些时候,去我们办公室转悠过几次,主任看见我,已经变了很多,不像开始的时候,总是色迷迷的。”

    “你怎么知道我去那里转悠了?”李翔搞不懂。

    “你笨哪,我们办公室的人不说的,他们以为你是去那里找我,跟我开玩笑呢!”寂静的小街上,刘云牵起了李翔的手。

    李翔突然微微用力捏了一下刘云,示意她不要说话,他在竖起耳朵听,隐隐约约的远处好像有人在嚎叫,应该是病人痛苦的声音。

    刘云估计也听到了,她连忙跑了几步,开门进去了,关门之前,手在空中快速的“拜拜”了一下。

    李翔回到房间,也没去多想听到的声音是怎么回事。他想到了鹏鹏,鹏鹏说过这两天去找那个人的,看来刘云说的,肯定是鹏鹏干的。他前面不同意鹏鹏出面,是担心他年轻莽撞,轻易将对方打了。兵不血刃,如果事情就这样了结了,当然是好事,起码比他的计划强多了。鹏鹏够成熟,自己有点意气用事。

    李翔看了看手表,心想,这次回去,一定要记得给刘云买一块。买一块好一点的,最好是上海生产的。上海的产品质量过硬。

    当时的小镇没有手表卖,买手表不容易,买价廉物美的手表更不容易。李翔的这块“庐山”牌手表,是七九年买的,三十块钱,爸爸托附近雷达部队的首长买的。

    这手表,李翔毕业之前戴过,穿袖子比较长的衣服的时候,他也会戴着去上课,不过从来不敢让同学看见,怕别人说他闲话,怕自己成为舆论的焦点,怕难为情。

    那时候的年轻人,不像现在的一些年轻人,有个稀罕的宝贝,满世界去炫耀。找了个男朋友、女朋友,本来是很寻常的事,也生怕别人不知道,大庭广众之中,众目睽睽之下,搂搂抱抱大秀恩爱。

    不可以吗?当然可以。时代不一样了。

    把自己最喜爱的宝贝,炫一炫,广而告之没有什么不可以。作者跟李翔是同龄人,怀旧,念旧,观念上不守旧。作者想说的是,收藏家是最爱炫耀他的藏品的,但是他的“镇宅之宝”,寻常之人,你看得到吗?为什么?

    呵呵,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人和物都一样。懂得珍惜和保护才会拥有长久。

    李翔平时都不弄早饭,到外面吃一碗稀饭,就可以了。上班的时候,他听见后面有人嚎叫,听声音像是老顾,便过去看了一下。

    老顾住在厨房的隔壁,站不起来了,一只脚上流了很多红的白的脓水,房间里弥漫着刺鼻的味道,人颓废的很,看见李翔过去,叫唤着肚子饿了,想吃东西,叫李翔帮个忙,边说边挣扎着,去钱包里面找钱。李翔没有接钱,问他,想吃什么?听说他想吃饼干,就去刘云那里买了一斤,送过去。

    看见老顾这个样子,李翔心里不是滋味,他想问问陈师傅怎么回事,陈师傅人不在。

    李翔到前面去问江小平,江小平也说不清楚:大概是老顾家里负担不了了,不管他了,让单位上负责,单位上怎么负责?他去医院住院,费用可以报销,他在这里,谁出钱?丁经理又不在家,他听说公司特别重视这次的生产劳动,一把手亲自去了龙潭药场一线,他也跟老谢一起去了。经理不在,别人做不了老板。主办会计跟我娘交代了一下,一天三餐饭弄给他吃。记个账,等经理回来了再说。

    李翔当然更无能为力,他跟江小平说,明天放假,自己下午回家去,有空帮忙照看一下爱真和刘云,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去程家找鹏鹏帮忙。

    下午,外面下起了小雨,李翔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闲来无事,便继续写那首诗歌《那时,我——》。这是他写的第一首长诗。作者跟李翔交流的时候,他去一大堆草稿纸里面,翻来覆去的找,找不到了其它的,只剩下前面看见的一小部分。

    李翔写到下午快四点的时候,爱真来了。她是送碗来了,连刘云的那个碗,她一起拿回来了。

    李翔抬头看了一眼爱真,发现她真的有变化了。她静静地看着李翔,眼睛里面没有了嘻哈的内容,整个人一下子显得神清气爽,亭亭玉立。

    “你今天回家?”爱真轻声细语的问。

    “是,我的一个同学明天结婚,他叫我去帮忙。”

    “如果我不过来,你会去告诉我吗?”

    “恐怕不会吧,过两天我就回来的。”李翔开始字斟句酌了,怕爱真多想了。

    “在考上之前,我恐怕也不会跟你见面了,我会争取这次考上的。这个你在上车之前不能看。”爱真在口袋里面拿出来一张纸条,也是折叠的整整齐齐的。“可以吗?”

    怎么又来了!李翔心里暗暗叫苦,他点头,“保证。”

    “我走了,那个汪大哥不在店里的时候,我会去陪嫂子的。你放心。”爱真没有等李翔回答,转身就走了。

    外面还在下雨,小姑娘没有带伞,她是小跑回去的。李翔看着窗外若有所思,他看了看纸条,放进了口袋。

    正是农忙季节,李翔在生产收购部干了几天,没有收到一分钱的药材。平时下班的时候,门市部都没什么人来,何况是收购部,何况是下雨天。

    随便整理了一下办公室和房间,李翔提前了一点走。

    走的时候,李翔弯了一点路,去了一趟刘云店里。刘云店里正是忙的时候,李翔看了看,打过招呼,有点不舍得的走了。他本来是想看看,有没有可能临走之前,到她的房间有个亲密一点的的告别仪式。

    走到小街上,李翔看见一只大黄猫忽的从脚下跑过去,嘴里含着一条不小的鱼,后面有一个人在笑骂着追赶。

    李翔笑了,他在心里说,好一只大馋猫。馋猫,馋嘴的大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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