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吾是老爷爷在线阅读 - 第二章 宁为富人妾 不做穷人妻

第二章 宁为富人妾 不做穷人妻

    而且,以他现在虚弱的情况,万一被那七位徒弟知道了,会不会联手杀来,将他神魂俱灭,以绝后患也未可知。

    得了他圣体的鸿蒙紫气,那七位徒弟定然早已封圣。

    圣人与日月同光,与天地同寿,宇宙不灭,圣人永存。

    “老爷爷……”丁十一的眼神,恐惧中带着踌躇。因为苏木这少年模样,却要让他喊老爷爷。

    苏木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的白衣少年样,确实,被叫做老爷爷不合适。

    “叫我金手指。”苏木皮道,他的少年心啊。

    在久远的记忆中,他还记得金手指是什么意思。

    哪想,苏木此言一出,丁十一立即嚎啕大哭了起来,就差上前直接抱住苏木的大腿了。

    “哇,金手指老爷爷,你终于来了。”

    “我十六年前从地球穿越到这里,本以为能像小说中写的那般,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外挂大开,奇遇连连,成为绝世天才,迎娶第一美女,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这些年啊,我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天到晚忙啊忙,修行上完全是废物一个,连喜欢的女孩子都不正眼看我一眼,谁他妈骗我说穿越者都是主角来着!”

    丁十一泪水哗啦啦的流着,果然我还是有金手指的,我还是主角,啊哈哈哈!烟儿meimei,我要逆袭了,我一定会让你死心塌地的爱上我的。

    “你说你怎么才来啊。”

    十六年,他已经适应了自己在这个世界平庸的样子,都忘了自己是华夏人了。

    即使以苏木的心性,也微微有些愕然,他也是地球人么?

    也是,当初自己都能在睡梦中,突然从地球穿越到这里来,那么,再有一人穿越而来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既如此,倒也真是有缘。

    圣人的机缘,也算是这小子的金手指了。

    “今夕是何年?”苏木问道。

    “七圣历,三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六年,戊戌年,七月初六。”丁十一收起了失态的样子。

    “七圣历?”

    “你不会连七圣都不知道吧。”丁十一惊了一下,心中腹诽一句,这个金手指靠谱吗?

    “七圣身化天柱镇妖魔的那一年,称之为七圣元年。距今已过去三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六年,天地间风云变幻,沧海几度化为桑田,但七圣一直踏地撑天,永恒的屹立于天地之间。”丁十一说道,神色狂热。

    “三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六年。”苏木暗叹,三十余万载岁月流过,恐物是人非啊。

    七圣的传说,是丁十一十六年来从小一直听到大的传说。

    “天地不灭,七圣不倒。”

    说着,丁十一起身推开了窗,指向窗外:“看,那就是武圣。”

    苏木随之望向窗外。

    在极为遥远的东方,有一尊石像顶天立地,是真真切切的顶天立地,无任何夸张的说法。

    肩挑苍穹,手撑青天,脚踏大地,远望而去,像是一根擎天柱支撑天地。

    当苏木看清的那一刻,心神狂震,虚影急速的闪动了起来,他的情绪波动很大。

    “那是……小七!”他最小的徒弟。

    哪怕历经了万世轮回,即使几十万载的岁月流过,但小七的身影,他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你们,果然还是成圣了么。”

    “为什么,你们就等不及呢,若我准备万全,我也可以助你们成圣啊,为何要偷袭于我!”

    “为何……”

    丁十一又道:“有七尊圣人都是如此,其余的六位圣人因为距离太远的缘故,在这里看不到,武圣是离这里最近的。”

    在丁十一转过头看他的那一刻,苏木已收起了自己的情绪,他问道:“七圣,是正义的吗?”

    “当然是啊,若非七圣舍生取义,身化天柱,镇封妖魔,天地间将会有无穷妖魔肆虐,生灵涂炭,若非七圣撑起了天地,恐将天塌地陷,天地合而为一,那才是真正的毁灭。”

    “如此说来,七圣,身陨了?”

    “非但如此,传说七圣连神魂都自燃,用以湮灭妖魔。”丁十一唏嘘不已,他说:“神魂俱灭,永世不得超生。我虽然很崇拜他们,但我要是有朝一日成圣,才不会干这种傻事儿,去他妈的苍生,去他妈的天地,我只要一人逍遥快活。”

    有了‘金手指’,丁十一连成圣的雄心都有了,他曾经所读过的那些话本小说,全都是这么写的,穿越的主角都会成为天地间的至强者!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那主角可不就是自己嘛!

    苏木的五官彻底的扭曲了起来,此刻,他也说不上来自己心中到底是什么感觉。

    有痛苦,有不甘,有解恨,有愤怒,有疑惑……

    许多种情绪杂糅在一起,让苏木本就虚弱的神魂,几近消散。若不是额头的青莲印记亮了一下,护住了他的神魂的话。

    “为何……你们偷袭于我,夺我鸿蒙紫气,不就是为了成圣吗,不就是为了永生吗……却为何甘愿神魂俱灭?”

    “我不信你们都神魂俱灭,我不信你们永世不得超生,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