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支持科考
程昱来到长安后也分到了一府邸。 当郭泰在自己家书房研究刘曜给他的文稿时,在程昱的书房之中,程昱正与班恭、虞辰、张俞围着一张案几,细细分析着另一份出自刘曜之手的文稿。 这个文稿,乃是一选拔官员的制度构思。 在介绍这制度的构思之前,需要对目前刘曜治下的行政区划做一个概述。 刘曜执行的是郡县制,确切的来说是郡县乡三等行政区划! 九县以上设郡,一郡最多辖二十七县。 一郡之行政中心城区称为郡府,即为郡治所,亦名某郡郡府,简称某府。 比如,益州郡有十六个县,其郡之治所在滇池城,那么滇池城就是益州郡府,简称为益州府。 所以,滇池城与益州府、益州郡府、益州郡治所就是同一个地方。 七乡以上设县,一县最多辖二十一乡。 一县之行政中心城区称为县城,即为县治所,亦名某县县城,简称某城。 比如,庐江县有八个乡,其县治所在庐阳城区,那么庐阳城区就是庐江县城,简称为庐江城。 如此,庐阳城与庐江城、庐江县城、庐江县治所就是同一个地方。 至于向滇池城那样,既作为一郡之首府,又作为一县之治所的城池,里面会存在郡级、县级两地方行政机构。 五亭以上设乡,一乡最多辖十五亭。 前文有提到十亭归一乡,乃是标准区划,在实际执行上,达到五个亭便可设立一乡。 一乡之行政中心城区成为乡集,即为乡治所,亦名某乡乡集,简称某集。 比如,顾桥乡有九个亭,为方便治理各亭,择一地建造集市为其乡治所,即为顾桥集。 故而,顾桥集、顾桥乡集、顾桥乡治所就是同一个地方。 有了上述行政区划的参考,才能很好的理解刘曜对选拔官员的构思。 第一种选官方法,叫竞选制,即民选! 刘曜认为,只有乡级官员如乡长、乡佐、游徼等,及亭长、里长、保长可以民选! 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参与选举,只有退役军人或者朝廷认证的士人,有资格参与乡亭里保之长选举! 第二种选官方法,叫察举制,即汉立以来一直使用的制度。 但刘曜认为,这种方法必须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法律化,否则会变成个人以权谋私的工具! 甚至他提出了三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先得到正八品及以上级别官员的举荐,若被举荐的人三年内犯法,举荐者要连坐! 第二步,通过吏部衙门的背景审查。 第三步,前往帝都或郡府参加一次考试,由天子或者吏部三品及以上高官亲自考核,问其才学经义、或机巧事故、或社稷建设等。 只有通过这次考试,方可被朝廷授予贤士证书,拥有做官的资格! 朝廷与地方吏部下属机构对于贤士,将按照其能力差异安排不同岗位,先实习观察,确定真的有能力后才外放任职! 第三种选官方法,叫科考制,即通过科举考试取官的方法。 刘曜认为,应该由朝廷统一命题,且必须针对不同岗位出不同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