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日常
眨眼时间,张新阳已经走了半个月了,也就是说,李世言嫁到张家也有半个月了。和张父张母相处的还算愉快,张胜利就是那种常见的大家长,基本不掺和家里的事,都是大事拿主意;刘翠香呢,也是普通的农村家庭主妇,家里地里活一把抓,能干得很。 最让李世言满意的是刘翠香不会挑她的刺,也不会故意为难她,婆媳之间关系挺好,也没有妯娌,日子倒也平静。 张新阳自从归队后,就没有一封信,老俩口嘴里不说,可谁都知道心里是挂念的。不过俩人基本都不提张新阳,开始李世言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看到刘翠香总是偷偷观察她的神色,还旁敲侧击询问她有没有生气,突然就懂了,不是不想提,只是不想让新媳妇儿难受,李世言心里一软,真的是很好的人呢。 要说完全不难受,肯定是骗人的,都说女人在把身体给了男人之后,也会把心给男人。以前李世言是不信的,现在好像信了,那个人走后,生活好像都平静下来了,没有波澜,总是会想起那人抱着她的时候,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年幼时父母给的不一样,好像终于有个人完全属于自己了。 有人说过,能永远属于你的只有你的另一半,她是把张新阳放在心里了吧。不会去彷徨,不会去失落,怎么办,好像害怕失去这个人了呢。 张新阳如果知道自己的小妻子是这么个想法,做梦都会笑醒吧。可惜,他不知道,归队的第二天,张新阳就接到上级的任务,最近有一伙毒枭非法入境,同时携带大型武器,特别危险,部队为了这个,从各个军区抽调优秀士兵组成尖刀队,力图把这群危险人物消灭在造成更大损失之前。本来张新阳不用参加,毕竟危险系数太大,张新阳又刚娶了媳妇儿,不太合适。 张新阳却坚持,他确信自己能安全回来,而且自己的能力要强一些,让其他人去说不定效果没那么好。自己是个军人,想的应该是怎么用最小的代价去换取人民群众的安全,而非顾及个人安危。 任务进行差不多半个月了,还没有成功,自然也就没有给家里寄信,只有在休息的时候,才有时间想一想家里的父母和新过门的媳妇儿。 家里面不知道张新阳出任务,只当他最近训练特别辛苦,没什么时间写信,也没多想。 早上刘翠香回来的时候,带了一条小奶狗,纯白色的毛发,可爱极了,李世言一见就喜欢了。“妈,这狗哪来的啊?” 刘翠香看到李世言高兴的样子,心里也高兴起来,“我不是去山上采蘑菇了吗?前两天下了雨,蘑菇应该冒出来了,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条狗了,摊在路边,太可怜了,咱家也不缺几口饭,我就给带回来了。”也就是张家家底还算厚,不然也没底气说这样的话,要知道,现在还有些人家吃不饱饭饿肚子。 刘翠香看李世言抱着狗,爱心泛滥的样子,就好像是抱着她的大孙子,慈爱道:“言言,既然你喜欢,就交给你养吧。” 李世言确实喜欢这狗,也不说虚话:“好啊,谢谢妈,您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婆婆,我一定把这狗给养好。”